近日,河南銀保監局發布行政處罰信息,中國東方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因辦理不良資產收購業務盡職調查、風險審查及投後管理不審慎,被罰款50萬元。
河南銀保監局6月5日發布的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顯示,中國東方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法定代表人為朱傑。由於辦理不良資產收購業務盡職調查、風險審查及投後管理不審慎,河南銀保監局依據《不良金融資產處置盡職指引》第十條、第十四條、第十五條、第三十七條,《中國銀監會辦公廳關於規範金融資產管理公司不良資產收購業務的通知》第(七)項,《商業銀行內部控制指引》第二十五條,《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條第(五)項,於6月4日對其處以罰款50萬元。
值得注意的是,三個月前,東方資產另外兩家分公司也剛剛先後領了罰單。
東方資產遼寧省分公司由於非金收購項目嚴重違反審慎經營規則,對收購債權真實性盡職調查不充分的情況,大連銀保監局於3月3日對東方資產遼寧省分公司作出罰款50萬元的行政處罰。
東方資產山東省分公司由於向項目資金未達標的房地產企業融資,青島銀保監局於3月13日對其處以罰款25萬元。
公開信息顯示,東方資產成立於1999年,旗下擁有遍布全國的26個省、市辦事處,6家保險、證券、小額貸款、信託、金融租賃、信用評級等金融服務領域控股子公司及2家香港全資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