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9月28日電題:「純玩團」最低1680元,「購物團」憑什麼只要380元——揭開旅遊零負團費「玄機」
新華社記者袁汝婷
某5A級景區兩日遊,「純玩團」最低價1680元,「購物團」只要380元,其中200多元還是門票,這意味著不到150元的費用要包含一晚住宿和三頓餐飲。如此價差,究竟藏著怎樣的「玄機」?記者日前赴多地就旅遊零負團費問題進行了調查。
兩個擦邊球「巧妙」規避旅遊法
記者以自駕遊客身份到一家國內大型旅行社分支接待處諮詢某5A級景區兩日遊。接待員介紹,「純玩團」最低價是1680元;「品質遊」最低要720元,但「須配合導遊進一店一超」,就是一家旅遊購物店和一家土特產超市。
旅遊法規定,旅行社組織、接待旅遊者,不得指定具體購物場所,不得安排另行付費旅遊項目。但是,經雙方協商一致或者旅遊者要求,且不影響其他旅遊者行程安排的除外。
業內人士介紹,所謂零負團費,就是旅行社在接團時分文不賺只收成本價,甚至低於成本價收客。
記者發現,零負團費組團機構打出的第一個擦邊球是:並未指定購物場所,但在遊客須知中寫明「須配合導遊進一店一超」,算是履行了「經雙方協商一致」。接待員告訴記者,旅遊購物店大多售賣玉石、珠寶首飾、絲綢、乳膠製品等高價商品。
該接待員隨後介紹,還有一種沒寫在價目表上的「購物團」,僅售380元,包200多元的門票、一晚住宿和三頓餐飲。「但上了大巴後,導遊會要求每人交690元的『自費』。」
旅遊法規定,旅遊者有權自主選擇旅遊產品和服務,有權拒絕旅遊經營者的強制交易行為;導遊和領隊不得誘導、欺騙、強迫或者變相強迫旅遊者購物或者參加另行付費旅遊項目。
不能選擇不加「自費」嗎?第二個擦邊球來了:導遊沒有對自費項目「強制交易」,但在「跟不上團隊行程」「套餐價格很划算」「只有你一個人不交會耽誤團隊」的攻勢下,遊客往往會掏錢。
另一位接待員實在看不過去,悄悄告訴記者:「380元的團是騙人的,不要去……導遊肯定要把坑從其他收費填回來。」
兩輪連環招「成功」填回價差坑
旅行社、導遊以低於成本的價格組團後,售價和成本間的坑怎麼填?
從事旅遊經商十餘年的張林(化名)現身說法。他的嶽父想從老家到一線大城市旅遊,「作為行內人,我自然不想報購物團。但旅行社跟我說,沒有純玩團,都得買東西。」
張林給嶽父報了五天雙飛團,1000多元的價格還包含食宿。於是迎來第一輪「填坑」——自費項目,對方直言,到了還要交800多元。
「我問他我先交了行不行,免得老人掏錢心疼,對方說不行。」原來自費項目有多個套餐,800多元是最低的。「人家覺得,說不定老人家被導遊一勸,選了1500元的呢。」
自費套餐都是些什麼產品?當了數十年導遊的王簫(化名)向記者透露,行話叫「加點」,「加的都是三四線景點,標價高、底價低,而且大多是連環招,進去了還有購物。」他以一家風情園舉例,門票標價100多元,旅行社「拿」的話只需35元,內部還有土特產等購物。
「自費項目收了,導遊就比較踏實了,至少不虧,但這是有『天花板』的,然後是沒有上限的第二輪——購物提成。」張林告訴記者,購物才是暴利的來源,「旅遊商品店價格為什麼奇高?因為旅行社和導遊要分走很多利潤,不暴利商家經營不下去。旅遊商店更新換代都很快,因為賣幾年,產品就沒人信了。」
「購物團的導遊,月入一兩萬元很正常,多的一個月能到5萬元。」王簫說,行話裡用「深坑」「淺坑」形容零負團費「有多負」,「同行聊天,大都在聊『坑有多深』『要填多久』。」
兩套分利法「裡應外合」牟暴利
記者調查發現,隨著監管力度加大,導遊強制加點、購物以及在購物場所當場分錢這些「簡單粗暴」的做法已很難見到,用王簫的話說,是「穿了更隱蔽的衣服」。
業內人士告訴記者,購物分成主要分為兩部分。一是「人頭費」,即遊客進店不管有無消費,店家都支付旅行社和導遊一定費用,「珠寶、藥材店和港澳臺、沿海等地遊客人頭費高。」
二是「抽水佣金」,也就是購物提成。王簫說,如今,遊客購物後,店家會將回扣打到旅行社帳上,旅行社根據導遊從店家帶回的遊客消費記錄單,以業績分成。「佣金一般在購物金額的3成以上。」
旅遊法明文規定,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價組織旅遊活動,誘騙旅遊者,並通過安排購物或者另行付費旅遊項目獲取回扣等不正當利益。
明令禁止,為何屢禁不絕?多地旅遊管理部門負責人向記者坦言,打擊零負團費是將購物、加點的泡沫擠掉,這可能導致旅遊產品報價升高、旅遊目的地遊客減少,加上一些地方「誰管誰吃虧」思想作祟,打擊之後往往死灰復燃。因此,加大對零負團費的監管力度,需要「全國一盤棋」,在執法標準上不分地域、不搞例外,一把尺子量到底,推動全國旅遊服務水平整體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