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本溪70多歲的老頭孫松(化名)到銀行辦理業務時,不領取排隊號碼,直接插隊辦理業務,引發其他顧客投訴。雖然保安反覆勸阻但孫松不聽。最後銀行工作人員無奈為其第一個辦理業務。但孫松仍然突發疾病猝死。此後孫松家屬將銀行告上法院,索賠21萬元。2020年11月,法院對此案終審判決:銀行賠償家屬5.2萬元。
這起悲劇發生在2019年7月26日,這一天是某銀行本溪南芬支行代發工資的第一天。客戶多、年齡大,容易發生擁擠,銀行工作人員在開門迎客之前提前把號碼取出來。網點開門迎客時,保安站在門口處為顧客發放號碼。
70多歲的老漢孫松在早上8點31分第一個進門,他沒有從保安人員處領取號碼,而是第一個進到銀行大廳直接奔向屋內叫號機處自行叫號。後發現其他人都在門口保安人員處取號以後,孫松找到保安人員領取了號碼,領取的是A010號,即第10號。
但是孫松不按照排號去辦理業務,而是拿著號碼第一個到窗口辦理業務,這引起其他辦理業務顧客投訴。在此期間,保安人員勸阻孫松過程中,孫松還是坐在窗口處等待辦理業務,此時工作人員無奈同意為孫松第一個辦理業務。8點33分後孫松發病。他自己從其褲兜取藥未成。工作人員發現孫松發病,在一分鐘左右時間內就撥打120急救電話請求急救。當120醫務人員趕到現場時,發現孫松已死亡。據孫松女兒稱,孫松平時有輕微腦梗疾病。
事發後,孫松的家屬將銀行起訴到法院,索賠各項損失21萬元。
本溪南芬區法院一審此案認為,孫松雖然是第一個進入銀行,但其未在保安人員處領取號碼,直接奔向屋內叫號機處自行叫號。其後來領取的是A010號,即第10號。然後第一個到窗口處等待辦理業務,沒有按照順序號排列辦理業務。可以看出其本人意思是自己第一個進入到銀行,就應該是第一號辦理業務,其行為不符合銀行按照順序辦理業務的規定。其雖然是第一個進入銀行,但未領取到第一號,是其自身的原因,銀行無過錯。
孫松突發心梗去世。銀行監控錄像顯示,孫松於2019年7月26日早8點31分後進入到銀行,8點31分54秒孫松坐到營業室窗口等待辦理業務,8點33分後開始發病,工作人員在1分鐘左右時間內就撥打120急救電話請求急救。銀行無論從工作上還是道義上已盡到施救的義務。其次,孫松第一個在窗口等待辦理業務,其他顧客投訴,保安人員進行勸阻,沒有過激言辭及肢體接觸,是正常工作範圍內的職責。後銀行還同意為孫松第一個辦理業務。銀行沒有侵權行為。孫松突發心梗而死亡與銀行沒有法律上的因果關係。法院一審駁回了家屬的索賠要求。
一審宣判後家屬上訴。稱銀行實行人工發號,違反銀行工作流程。保安人工發號違反銀行工作制度和崗位職責。而且銀行改變工作流程,沒有事先告知和提示。此外,銀行撥打120後,有2名客戶提醒說,銀行旁邊不到30米就是社區衛生服務站,但銀行沒有採取其它任何救助措施,導致孫松失去最佳搶救時間而死亡。是銀行過錯行為導致孫松情緒激動發病死亡,銀行應該承擔責任。
本溪法院二審認為,銀行根據儲戶辦理業務的性質和人員數量的具體情況而採取人工發放辦理順序號碼的方式,不違反行業相關規定,保安人員在授權範圍內發放號碼的行為是履行職務行為。但銀行在得知救護車不能及時到達將影響搶救時間的情況下,沒有向相鄰的醫療機構趙家社區衛生服務站尋求救護,未採取必要的救助措施。存在一定過錯。法院近日二審改判,銀行賠償5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