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父母年老,子女卻忙於工作的時候,往往會請個保姆照料父母。然而,請個盡職盡責的保姆很不容易。
一不下心,保姆就可能變後媽。
彭芳的母親身患精神病,父親是退休幹部,懷孕後為照顧父母她請了保姆,可沒想到保姆和父親住到主臥,把母親趕到廁所旁的小屋。
彭芳要辭退保姆,保姆卻賴在家裡不走,父親則躲回了老家。保姆為什麼會賴在彭芳家裡,不離開呢?父親又為什麼逃避似的躲到鄉下呢?
五年前,彭芳懷孕沒法照顧父母,於是請了保姆,口頭約定一個月800元,全職照顧父母。
剛開始,彭芳對請來的肖阿姨很滿意。可是,在外做生意的她,慢慢發現一切跟自己想得不一樣。
自己的父親不給自己看孩子,反而經常帶肖阿姨的孫子,肖阿姨的兒媳也住到自己家裡。
周圍的閒話也越來越多,直到她發現保姆和父親住到了主臥,身患憂鬱症,完全不能自理的母親被趕到廁所旁的小屋。
彭芳決定不再隱忍,辭退保姆肖阿姨,給她結清了工錢,父親還額外給了10000元。但是肖阿姨卻和父親發生爭執,把父親趕出家門。
彭芳報過警,但無濟於事。無奈之下求助了尋情 記節目組,就這樣揭開了保姆不肯離去的面紗。
已經六十多的肖阿姨認為,自己不是來做保姆的,而是給彭芳的父親彭建民當老伴的。
當時,她在別的地方一個月工資能有一千左右,彭芳經人介紹找她做全職保姆時,口頭報價800元。
肖阿姨想了想,彭建民是退休老乾 部,有固定的退休金,就同意了。現在彭芳突然解僱她,她說彭芳主動辭退她需要按每月1600元補齊過去的工資,還要50000元補償才肯離開。如果是自己主動走才每個月800元。
肖阿姨更是表示,是彭芳想解僱,彭芳的父親並不願意。
事情上,父親彭建民和肖阿姨已經形成非法同居關係,在一起過了五年,彭建民是滿意的。但他又表示,畢竟是女兒請的保姆,自己也做不了主。
彭芳為什麼不早點辭退保姆呢?其實,她很委屈,母親患病二十幾年,她十六七歲時,父親離家跟別的女人到外面生活,雖然最後又回了家。可他有正常生活需要,母親又沒法改變,所以她只能忍受。
就像在節目中她說的那樣:「爸爸他需要這樣一個人,那你到外面去也不好,是吧。」
外面的風言風語太重了,她才決定辭退保姆。
最後,在節目組的幫助下,雙方達成協議,彭芳補償30000元給肖阿姨,解除僱傭關係,肖阿姨離開,住到外面去。
這場保姆和僱主的糾紛,雖然解決了,但背後卻帶給我們很多思考。
首先,找老伴的初衷有問題。
不論彭建民是考慮到面子問題,還是因為幹部身份。沒有與妻子離婚,他倆就屬於合法夫妻。這個時候找老伴,就是一種不不責任。
哪怕妻子毫無反應,不會痛苦。這種行為也是錯誤的。
其次,身為女兒的彭芳,做法也不妥。
明知道父親的行為會傷害母親,卻又無奈選擇了妥協。
其實,她可以選擇讓父母離婚,父親自行找老伴安度晚年,她給母親另外請保姆。而不是默認他們共處一室。
最後,彭芳是否有權強制讓肖阿姨搬離?
對於肖阿姨不肯離開,彭芳作為房主,有權利讓她搬離。甚至可以把她趕出去,因為房子是彭芳的。
彭芳的父親和保姆肖阿姨形成同居關係,這個行為雖然是非法同居,但畢竟沒有違背法律的強制規定。
而且,五年裡肖阿姨確實照顧了彭建民和妻子,所以她要一些補償也合情合理。
夫妻本該互相扶助,而不是當一方有難後,另一方痛快抽離自己。
雖然我們說,婚姻也要及時止損,但這句話的前提是遇見婚姻裡渣男渣女,這時候及時止損,把自己的損失降到最低。
而不是,伴侶遭難後「及時止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