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住新房還要交300元水電周轉金,這合理嗎?」「信報箱應該是小區配套設施,標了自己家門牌號的信報箱憑啥還要收費200元才能使用呢?」……近日,家住晉江陳埭洋埭村新天地小區的不少業主陸續撥打街區互動熱線82080933反映,小區物業公司在管理中存在諸多問題,讓他們覺得很鬧心,希望記者能夠前往了解並幫忙協調解決。
居民:
信報箱應是基本配套
10日上午,記者前往新天地小區了解到,該小區是在去年6月17日才開始交房入住的,小區僅有2棟,約400戶,目前入住的不到100戶。而由於剛收房不久,不少業主還在裝修中。在每棟樓下的樓道口,記者都能看到一排嶄新的信報箱。
「交房時,物業就向我們收取了300元的水電周轉金和200元的信報箱費用,我覺得很不合理,特別是信報箱,這應該是小區的基本配套設施,怎麼還要另外收錢呢?」在小區採訪時,居民小李對此十分不解,他說,這兩筆費用雖然不多,但卻讓人交得有些不明不白。
對此,記者又隨機在小區採訪了多位居民,其中多數人表示,寧願不用信報箱,也不想交這筆錢。
早就交了錢的居民王先生也說,雖然他同樣不理解信報箱為何還要收費,但為了每月能順利收到信件、報紙雜誌等,他還是無奈地交了錢。
物業:
合同上沒有信報箱
帶著小區居民的不解,記者隨後採訪了負責管理該小區的晉江匯眾物業管理服務有限公司劉經理。
針對300元的水電周轉金,劉經理表示,小區的電費由業主交,但水費則是由物業公司代繳,由於物業公司要先交錢給自來水公司才能供水,但業主是用完水才交水費的,因此,物業公司要先收取一筆周轉金,用來先付給自來水公司,在晉江,沒有水改的小區都是要收取這塊費用的。
此外,對於業主反映較大的信報箱收費問題,劉經理也解釋說,業主當時在籤訂購房合同時,裡面就沒有包含信報箱,信報箱的費用是不包含在合同價裡的,200元的信報箱費是由開發商收取的,物業只是代收而已。「信報箱並不是小區的基本配套設施,這個是可以查看相關法律法規的,物業並沒有違規收費。」
律師:
信報箱不應再收費
福建臻晟律師事務所施維新主任律師表示,由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聯合發布的國家標準《住宅設計規範》已於2012年8月1日起正式實施,《規範》將關於信報箱的6.7.1條款列為強制性條款,規定新建住宅應每套配套設置信報箱。
換句話說,從《規範》實施之日起,信報箱將屬於開發商住宅規劃的一部分,新建住宅如果沒有配備信報箱,其住宅項目初期將不能通過施工設計審批,後期在驗收房屋階段也將無法通過分戶驗收,也就不能上市銷售;另外,在住宅設立信報箱,也是保障公民通信權利的重要保障。據了解,該項住宅設計國家標準主要針對2012年8月1日以後的所有新建住宅,原則上包括納入廉租房、公租房等保障性住房。《規範》中還提到,城鎮新建、改建、擴建的住宅小區、住宅建築工程,應將信報箱工程納入建築工程統一規劃、設計、施工和驗收,並應與建築工程同時投入使用。
施維新認為,信報箱應屬於開發商的硬性配套,包含在房價中,不能將這筆費用再轉嫁到業主身上。
物業答業主問
在當天的採訪中,還有不少小區居民反映了小區存在的其他方面問題,記者在統一收集後,也讓物業公司劉經理一一給予解釋說明。
居民王先生:小區有不少居民在採光井上搞違建,物業都沒有阻止。
劉經理:業主搞違建肯定是不允許的,這個事情我們發現後都會對違建的業主下發違規通知書並採取一些措施,但作為物業,對於這方面的管理確實也很為難。
居民陳女士:從去年6月入住到現在,小區的樓梯都沒有人清掃,扶手上都是一層厚厚的灰塵,跟物業反映了兩次也沒有解決。
劉經理:當初在跟業主籤訂物業管理合同時已經有約定,在裝修階段,物業公司一個月清掃一次,在裝修完之後,一個月清掃三次。現在小區很多業主還在裝修,灰塵多,物業已經在衛生保潔方面增加了人手。
居民李先生:小區每個月的公攤水電費都很高,是否存在亂收費?
劉經理:公攤水電費是按照小區每個月共用多少水電,然後對入住業主進行分攤的,物業公司都是按照晉江市相關操作標準收取,肯定不會亂收費。
記者手記
業主和物業公司到底是什麼關係,可謂眾說紛紜。有保姆說、管家說、合同說……但不管什麼關係,互相理解,相互信任無疑是關鍵。而要贏得業主的信任,「君子愛財,取之有道」恐怕是物業公司的不二選擇。
在採訪中,物業公司劉經理說,小區業主之所以會有那麼多困惑,主要是因為他們對物業管理不熟悉。那麼,要如何幫助業主熟悉物業管理,使物業公司的賺錢手段變得透明、光明,相信這將是擺在物業公司面前的一道新課題。只有物業多一點努力,業主才能多一點方便。(記者_蔡培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