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的五保戶是農村最為困難的一群人,他們沒有勞動力,缺少經濟來源,就連最基本的生活都難以維持,所以如今各地農村對於五保戶出臺了非常多的補貼扶持政策,對於農村五保戶的供養補貼也在不斷提高!而且這些五保戶在農村沒有子女,他們的養老問題以及在去世之后土地與房屋怎麼辦,成為農民最為關注的問題!那麼在五保戶去世之後,其土地以及房屋應該如何處理呢?
就土地來說,在五保戶去世之後其他承包的農用耕地以及農村的宅基地都將會歸農村集體組織所有,在《土地管理法》第八條規定:農村的土地除法律規定屬於國家所有的屬於農民集體所有,包括農民的宅基地、自留地等,而且農村的土地是按照家庭承包製進行承包,農村的五保戶家庭去世之後,其承包的土地沒有共有人,所以其土地應該歸農村集體組織所有!
就房產來說,由於五保戶家庭沒有法定的繼承人,所以大多數情況之下無人能夠繼承五保戶家庭的房產,這個時候其房屋也將歸農村集體組織所有,與此同時《關於貫徹執行繼承法若干問題的意見》中第五十五條規定:農村集體組織對「五保戶」實行「五保」時,雙方有扶養協議,則按照協議處理;這也是就是當前農村集體組織供養的五保戶在去世後,其房產歸農村集體組織所有的原有!但以下幾種情況他人也能夠繼承農村五保戶的房產!
1、五保戶老人立有遺囑,明確且房產繼承人的房產!
2、對五保戶老人有扶養事實,並且能夠證明五保戶人在世時對其盡了贍養義務,以及有一定扶助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