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島記者 孫桂東
7日,家住李滄區馨苑小區的市民劉女士向半島記者反映稱,小區53號樓一樓有一家住戶,93平方米左右的房子,平時住進去十幾個人,多的時候可能有二十個,連廚房裡都有人住。裡邊住著的都是年輕小夥子,不僅單元樓防盜門經常開著,垃圾成堆,出門還經常衣衫不整,小區居民很鬧心,找過物業公司多次,一直都沒有解決。
劉女士說,這件事情大概有兩三年時間了。租房的是位於一樓的住戶,整個住房面積大概93平方米,是一個三室一廳的房子。房子被附近的一家公司租了過去,當成了員工宿舍。上班的人在裡邊輪流倒班住,多的時候加起來能有20個人左右。裡邊住著的都是小夥子,平時住的人太多,垃圾處理得也不及時。而且,有時出門倒垃圾或者拿外賣,也光著膀子,給小區的居民帶來了很多煩惱。小區居民多次找物業反映,但是問題一直沒有得到解決。
隨後,記者採訪了小區物業。物業負責人鄭經理說,接到小區居民的投訴後,他們立刻就跟房東進行了聯繫。對方回覆說儘快解決,但是遲遲沒有解決。因為物業也沒有執法權,業主也不讓進房門,裡邊具體住了多少人,他們也沒有一個具體的數字,房屋是否被隔斷也不清楚。他們觀察了一下,大概有七八個人。他們也跟街道辦反映過這件事,但是也沒有執法權。他們將會向相關主管部門反映,爭取儘快解決這個問題。
記者採訪青島市住房與城鄉建設局的工作人員。工作人員表示,今年4月份,青島多個部門針對租房問題聯合發文《關於進一步促進住房租賃市場 平穩健康有序發展的通知》。其中,關於群租房做出了明確規定,限定出租住房最低標準。出租住房的,應當以原設計的房間為最小出租單位,且人均租住建築面積不得低於6平方米。禁止出租人、房屋租賃企業將原始設計的臥室或者起居室再次分割搭建後出租。原始設計為廚房、衛生間、 陽臺、地下儲藏室、車庫等非居住空間不得出租供人居住。
如果出租房存在以上相關問題,他們將根據相關法規依法進行處理。而對於擾民等問題,小區居民或者物業可以向公安部門來反映進行處理。
【來源:半島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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