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日,麗江古城保護管理局發布《麗江大研古城市場經營項目準入退出管理暫行辦法》,該辦法自2019年4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2年3月31日。辦法對限制準入類、禁止準入類等進行了明確。
辦法中,分限制準入類(適時調整)、禁止準入類(適時調整)兩類開出了《麗江古城內經營項目負面清單》。其中,餐飲,手鼓,酒吧,珠寶、玉石、玉器、蜜蠟、琥珀,農貿市場,茶吧,化妝品等7類被歸入限制準入類。禁止準入類則包括明火燒烤、網吧、數碼產品、現代服飾銷售等16類。
辦法中,對不鼓勵類經營項目進行嚴格控制,原則上不再審批;本辦法實施前原已辦理了《世界文化遺產麗江古城經營項目準入證》或《風景名勝區麗江古城準營證》的經營者,逐步對其規模、數量進行壓縮,嚴格控制經營數量和規模,逐步引導其轉項經營。
禁止在大研古城範圍內經營的項目,在本辦法實施前已有但未及時轉項經營的,由古城保護管理機構及有關行業主管部門共同引導其轉項經營或從古城內退出經營。
辦法中指出,經營者在本辦法管理範圍內從事經營活動的,嚴禁採取不正當手段競爭客源以及拉客、宰客、欺客等違法違規及擾亂古城旅遊秩序、經營秩序的行為。
此外,針對經營場所裝修裝飾風格也做了明確。店鋪格局樣式必須遵循麗江古城傳統商業店鋪的基本形式,對原有民居進行修繕時,不得破壞傳統建築風貌;經營場所招牌的標註應標記有中文、英文和東巴文字,應當符合相關規定,色彩文字格式等要規範化,做到一店一牌;店鋪內不得有影響古城風貌的懸掛物及粘貼畫等物(小黑板、小布旗、指示牌)。
【關注百家號樂居買房,掌握購房好時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