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忱棠
審校:一條輝
繼北京市東易律師事務所後,又一家中介機構因不服處罰而選擇向法院狀告證監會。
GPLP犀牛財經獲悉,因*ST華澤案被罰沒520萬元的瑞華會計師事務所,不服證監會處罰,將證監會告上法庭,此案於2019年8月27日在北京市第一中級法院開庭審理。
證監會此前指出,*ST華澤案為一起上市公司實際控制人為掩蓋資金佔用的事實,指使上市公司違規披露的典型案件。而作為*ST華澤的審計機構,瑞華會計師事務所在2013年、2014年年度財務報表審計過程中未勤勉盡責,出具了存在虛假記載的審計報告。
事實上,除*ST華澤外,瑞華會計師事務所因未勤勉盡責、虛假記載被處罰的次數並不少。
2016年12月,在鍵橋通訊2012年度財務報表審計過程中,瑞華未勤勉盡責,出具了存在虛假記載的審計報告,證監會決定罰沒瑞華會計師事務所117萬元,向有關人員予以警告並處以罰款。
同樣的處罰理由在瑞華會計師事務所身上已屢見不鮮。自2017年起,瑞華會計師事務所分別因對海南亞太2013年年度財務報表、勤上光電2013年年度財務報表、振隆特產2012年至2014年的年度財務報表、零七股份2014年財務報表審計未勤勉盡責,出具了存在虛假記載的審計報告,被證監會處罰。
此外,還有涉及到瑞華會計師事務所的兩起案件正被證監會立案調查,調查緣由分別為在千山製藥年報審計中未勤勉盡責和康得新審計業務中涉嫌違反證券相關法律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