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等亂港分子被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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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8日上午10時許,港島總區重案組多名警員突然採取行動,前往亂港分子、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位於何文田的住所欲將其拘捕。黎智英此前並不在寓所內,該批警員於中午12時駕車離去。下午1時35分,黎智英自西貢遊艇會返回住所。
據了解,黎智英涉嫌2019年8月18日、10月1日及10月20日在修例風波中參與三次未經批准的非法集結。港媒表示,黎智英在今年2月被捕時已被控告2項罪名,其中一項為於2017年涉嫌恐嚇《東方日報》記者,另外一項為於2019年8月31日涉嫌與前立法會議員李卓人及民主黨前主席、前立法會議員楊森參與未經批准的遊行。
與此同時,香港警方18日上午還拘捕了「禍港四人幫」(黎智英、李柱銘、陳方安生、何俊仁)中的民主黨創黨主席李柱銘、民主黨前主席何俊仁。也就是說,除陳方安生外,「禍港四人幫」中的三人今日被香港警方拘捕。
此外,香港前立法會議員李卓人、香港前立法會議員梁國雄以及香港反對派團體「社民連」主席吳文遠等逾10人被捕,他們涉嫌組織及參與未經批准的集結、公告未經批准的遊行等。被捕的還有楊森、黃浩銘、陳皓桓、何秀蘭、蔡耀昌等反對派人士。
左上起:李柱銘、何俊仁;左下起:梁國雄、李卓人。
據悉,民主黨創黨主席李柱銘是首次成被告,獲準以1000元保釋候訊。下午5時許,李卓人獲準以2000元保釋,下月18日到東區裁判法院應訊。
李柱銘保釋後離開中區警署
對於警方今日的行動,港島總區刑事部警司林穎濠表示,警方今日共拘捕15人,涉及去年的未經批准集結案件,將於5月18日在東區法院審訊。在被問到警方為何現在才行動時,林穎濠稱,在仔細考慮證據後,認為有充足證據,因此作出拘捕。他還說,行動仍在繼續,不排除將有其他人士會被拘捕。
4月18日下午,香港民間團體香港政研會多位代表來到香港警察總部,為警方加油打氣,支持警方拘捕黎智英、李柱銘及李卓人等涉嫌非法集結的反對派人士。香港政研會鄧德成表示,從2014年的非法「佔中」到現在,黎智英等人一直在搞亂香港,來到警察總部的目的,一方面是為警方打氣,另一方面是希望特區政府律政司可以了解到民間的意見,儘快對黎智英等人進行檢控。
針對香港一些反對派無恥宣稱警方拘捕行動「分化社會」,政府進行所謂「政治鬥爭」,香港新民黨立法會議員葉劉淑儀表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無論是傳媒集團主席抑或前立法會議員均沒有特權,警方是依法辦事,檢控是基於證據,法庭亦會作出公平裁決,不應該將問題政治化。民建聯周浩鼎則指,警方依法辦事,但卻被反對派議員扣上「大搜捕」的帽子,批評反對派是抹黑執法機關。
民建聯立法會議員葛佩帆
民建聯立法會議員葛佩帆表示,拘捕這些人就是向社會傳達正面的訊息,「違法達義」絕不可取,不要認為暴力可以解決問題,這些人多年來「反中亂港」,「攬抄」香港,推年輕人「送死」,自己卻不會「勇武」,這些人搞得香港「雞毛鴨血」,所以一定要重判嚴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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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振英:14億國人不會讓黎智英之流無法無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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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政協副主席、香港前行政長官梁振英今日(18日)在個人社交媒體專頁撰文,再次痛斥反對派不思反省,一味為反而反,強調中央對反對派一意孤行的惡行不會坐視不理。
梁振英斥責泛民陣營勾連外國反華勢力「去中國化」
梁振英表示,20年來,反對派不斷踩上心口,逐步「去中央化」,部分年輕泛民更要「去中國化」。有恃無恐的是什麼?一是依靠他們口中的「國際戰線」,以為有英美撐腰,就可以無法無天,因此黎智英、李柱銘、陳日君、陳方安生和一眾反對派政黨絡繹於途,徹底不顧政治倫理。二是妄想打經濟牌,以為香港對國家的經濟價值就等於北京會無止境和無底線地容忍反對派在香港和國外的胡作非為。這些人不是自欺,就是欺人,似乎不記得鄧小平先生在1982年對柴契爾夫人恫嚇的回應。
梁振英指,反對派經常引《基本法》, 須知《基本法》是全國性法律,通過之前的1988年和1989年兩個草案都在全國各地各機關作廣泛諮詢,因此《基本法》代表了全國人民的廣泛共識和堅定決心。《基本法》第12條,指明香港「直轄於中央人民政府」,當香港出了大問題,即使中央人民政府不想管,廣大內地人民也不會同意,何況香港人有別於內地人民的種種優待(例如財政不上繳中央),也是在全國範圍內同意才制定的。「過去大半年發生的去中央化、去中國化、串通外部敵對勢力、侮辱國旗、揮舞外國旗、要求西方國家制裁香港,還有種種排斥內地人民的言行,反對派以為14億人沒有感受嗎?」
誠如梁振英所言,14億國人感受何其強烈,黎智英其家鄉族人已憤而將此人剔出族譜,斥為家族「逆子」。新華社評論曾指出,香港是中國的香港,中央政府有足夠多的辦法、足夠強大的力量應對各種風險挑戰, 「反中亂港」勢力的政治陰謀註定失敗。黎智英之類的民族敗類,必被永遠地牢牢釘在歷史的恥辱柱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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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府、港區全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發聲支持「兩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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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港澳辦和中聯辦日前發出聲明,譴責主持立法會內務委員會會議的公民黨郭榮鏗與部分反對派議員濫權。
香港特區政府今日回應指中聯辦是中央政府在香港特別行政區根據基本法第22條第2款設立的3個機構之一,獲中央授權專責處理香港事務,有權力和責任代表中央政府,就涉及中央與特區關係、基本法的正確實施、政治體制的正常運作、關於社會整體利益的事宜等重大事項表達意見,行使監督權。發言人表示,立法會內務委員會經過半年、15次會議仍未能選出主席,港澳辦和中聯辦對此表達關注和提出意見,無論從憲制、管治和操作層面來說都是理所當然,完全符合在「一國兩制」下的憲制秩序,並非幹預香港根據《基本法》自行管理的事務。
港區第十三屆全國人大代表今日發出聲明,對少數「攬炒派」議員「只破壞不建設」、實行所謂「政治攬炒」的惡劣行為,表示極大憤慨!聲明指出,作為中央授權專責處理香港事務的機構,國務院港澳辦和香港中聯辦是中央的代表,有責也有權就涉及中央與特區關係事務、基本法正確實施、政治體制正常運作和社會整體利益等重大問題行使監督。這不僅是履職盡責的需要,也是憲法和基本法賦予的權力。
聲明強調,堅決擁護並全力支持國務院港澳辦、香港中聯辦代表中央政府嚴正表態,並呼籲社會各界人士反對一切「攬炒」行為,共同抗擊疫情,齊心建設香港,使香港早日回歸正軌,保持繁榮穩定。
港區全國政協委員今日亦發聲明表示,強烈譴責反對派議員惡意「拉布」、「政治攬炒」行徑。聲明強調,中央擁有對香港全面的管治權,國務院港澳辦和香港中聯辦作為中央專責處理香港事務的專門機構,就關於香港社會整體利益的問題行使監督權,發表嚴正聲明,是理所當然、應有之義,完全合情、合理、合法。任何歪曲抹黑、混淆視聽、誤導市民的行徑,都是徒勞的。
此外,香港市民團體「愛港聯機」一行7人,今日到位於炮臺山的公民黨總部示威請願 ,要求公民黨立法會議員陳淑莊、郭榮鏗辭職。他們攜帶寫有「強烈譴責郭榮鏗」、「陳淑莊知恥辭職」等標語的橫幅,並且高叫口號,隨後和平散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