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流「12·14」交通事故後續:三名逃逸者承擔全部責任

2021-01-10 廣西新聞網

玉林新聞網-玉林日報訊(記者 曾昶 通訊員 陳軍 陳卉)2019年12月發生在北流市白馬鎮垌尾村將軍坡路段的交通事故致李志廣死亡一案,經報導後引起社會廣泛關注。經過北流公安機關調查,目前該案已全面告破。北流公安交管大隊作出事故認定:肇事逃逸的李某某、陳某某與林某某三人對該起事故負全部責任。

經查明,2019年12月14日18時25分左右,李某某無證駕駛無號牌二輪摩託車沿北流市平政至大倫公路由白馬往大倫方向行駛,行至白馬鎮垌尾村將軍坡路段時與同方向在道路側邊步行的李志廣發生碰撞,碰撞後李志廣、李某某的肇事摩託車均摔倒在路邊,李某某將受傷的李志廣拖移到路面後駕駛肇事摩託車逃離事故現場;約35秒後,陳某某無證駕駛一輛無號牌二輪摩託車沿平倫公路由白馬往大倫方向行駛至事故現場,碰撞到躺在道路上的李志廣後駛離事故現場;又過了約6分鐘,林某某駕駛小型普通客車行駛至事故現場,碰撞碾壓躺在道路上的李志廣後駛離事故現場。該起事故造成李志廣現場死亡、三車不同程度損壞。

肇事致人死亡逃逸,性質十分惡劣。北流警方高度重視,組織警力迅速開展事故偵查工作。嫌疑人林某某、李某某先後在2019年12月16日、12月20日歸案,數天後,嫌疑人陳某某到案。經審查,陳某某、李某某、林某某三人在這起事故當中共同造成行人李志廣死亡,北流公安交管大隊作出事故認定:李某某、陳某某與林某某三人共同對該起事故負全部責任,且三人均具有交通肇事逃逸行為。

目前,除了嫌疑人陳某某因疑似患精神病在醫院留院觀察、等待鑑定結果之外,嫌疑人李某某、林某某均已被刑事拘留。

原標題:北流白馬「12·14」致人死亡交通事故後續:三名逃逸者承擔全部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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