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興生化高管列表
和訊股票(微信號:istocknews)消息 深交所近日發布對振興生化股份有限公司及時任董事長、總經理史躍武、時任董秘嶽雲生予以通報批評的處分。同時,對ST生化控股股東振興集團有限公司、實際控制人史珉志以通報批評的處分。
深交所查明,振興集團與ST生化「以資抵債」交易中,交易標的金興大酒店權屬存在瑕疵且涉及訴訟,但ST生化在2012年12月1日發布的《振興生化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東以資抵債關聯交易公告》中未披露上述情況。上述行為違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規則》第1.4條、第2.1條的規定。
通告顯示,ST生化分別於2009年4月13日、4月17日與公司控股股東振興集團籤訂《擔保責任轉接協議》,約定由振興集團承接ST生化對昆明白馬、上海唯科的全部銀行借款擔保責任,因未能承接對昆明白馬、上海唯科的擔保而給ST生化造成損失的,由振興集團賠償。2011年,振興集團未按照上述協議履行擔保轉接義務,ST生化因承擔對昆明白馬、上海唯科的擔保責任而形成損失1.1億元,因此形成了振興集團對ST生化的非經營性資金佔用1.1億元。
2011年11月28日,ST生化向運城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振興集團進行賠償,並申請訴前財產保全強制措施,請求法院查封、凍結了振興集團擁有的「金興大酒店」資產。2012年2月28日,ST生化收到運城中院民事判決書,判令由振興集團向ST生化共賠償1.1億元。
2012年3月15日,ST生化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2012年11月30日,ST生化與振興集團籤訂《執行和解協議》,振興集團將位於太原市迎澤大街29號的房產金興大酒店(評估值1.28億元)通過「以資抵債」方式償還對ST生化的非經營性資金佔用。2012年12月17日,ST生化2012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上述「以資抵債」方案。同時,ST生化進行帳務處理,將「金興大酒店」資產計入在建工程科目1.28億元。但「以資抵債」協議未經法院裁定,「以資抵債」標的資產「金興大酒店」未完成過戶。
2016年7月13日,ST生化第七屆董事會第十次臨時會議審議通過《關於轉讓山西金興大酒店的議案》,ST生化擬向振興集團以2012年置入價格與本次評估價格孰高的原則出售金興大酒店。9月29日,ST生化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上述議案。交易相關款項於12月23日完成支付。
但據深交所查證,2012年4月23日,山西省運城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民事(2011)運中商初字第53號判決書,將山西陽煤豐喜肥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與山西振興籤訂的《關於合作建設經營現「山西金興大酒店」的合同書》之轉讓協議載明的歸山西振興所有的權利判決歸豐喜肥業所有。由此,振興集團與ST生化「以資抵債」交易中,交易標的金興大酒店權屬存在瑕疵且涉及訴訟,但ST生化在2012年12月1日發布的《振興生化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東以資抵債關聯交易公告》中未披露上述情況。
深交所按照相關規定,對ST生化及公司控股股東振興集團的違規行為予以通報批評的處分;對振興集團實際控制人史珉志未能誠實守信,予以通報批評的處分;對ST生化時任董事長、總經理史躍武未能恪盡職守、履行誠信勤勉義務,予以通報批評的處分。
深交所表示,對於ST生化及相關當事人的上述違規行為及本所給予的處分,本所將記入上市公司誠信檔案,並向社會公開。
(責任編輯:陳曉偉 HF0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