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顧百年的新文學史,一定會提到胡適(1891-1962)這位先驅。1917年他發表《文學改良謅議》,1918年發表四首新詩,1919年發表《談新詩》,一年一「驚喜」,都是開風氣的作為。另一個作為,比三個「開風氣」更早的是,他把康奈爾大學(Cornell University)所在的紐約州小城"Ithaca"翻譯為「綺色佳」。在諸多新文學家中,他可能是歐美地名美妙雅致翻譯的「帶頭人」。這種翻譯上的「審音度義」,往往含蘊翻譯者的主觀情意,譯語的音義俱佳,受眾的耳目無不為之觸動。胡適1910年入讀康奈爾大學,校園湖光山色,讓人享受其幽美綺麗,「綺色佳」真是個佳譯。
黃維樑
希臘的史詩故事中,奧迪修斯將軍經過十年徵戰,「木馬屠城」一役大敗特洛伊後,班師返國,要回到家鄉Ithaca。回國途中災難困厄不斷,蹉跎十年,一直念著家園草青青。「歐美,歐美」,歐洲文化影響美國深遠;美國東部的地名,如New London(新倫敦)、New York(紐約,直譯「新約克」)、Ithaca,或原名不動,或冠以「新」字,都讓我們隱約體會到當年美國新移民的文化鄉愁。
胡適風流倜儻,一生有好幾個情人。在康奈爾大學讀書時結識艾迪絲·韋蓮司(Edith C. Williams)女士,有胡適研究者出版了《胡適深情五十年》,記述他們兩人續續斷斷續續的情絲。當年紅袖添香,蓮香嫋嫋,胡適心情怡悅,和譯名一樣美好。據說韋蓮司女士是胡適1914年6月認識的,綺色佳的「處女秀」在此之前還是之後出現,還要依照胡適的「小心求證」說好好研究一下。長居溫哥華的香港女作家亦舒,有愛情小說名為《綺色佳》,書名顯然來自胡適。
同為留美學生,在麻薩諸塞州衛斯理學院(Wellesley College)求學的冰心(1900-1999),對當地一個小湖Lake Waban的漢譯,投射的心情就與胡適不同了。大概是1923年,冰心在她的《寄小讀者》中這樣描寫湖景:「湖上風來……水面閃爍著點點的銀光,對岸義大利花園裡亭亭層列的松樹,都證明我已在萬裡外。Lake Waban,諧音會意,我便喚她『慰冰』。每日黃昏的遊泛,舟輕如羽,水柔如不勝槳。……我在湖上光霧中,低低的囑咐它,帶我的愛和慰安,一同和它到遠東去。」我記得在別的文章裡,冰心寫她因病住院,時日寂寥,常觀望醫院外的Waban湖;湖水微波傳情,好像可以給她一些安慰,所以把湖名翻譯為「慰冰湖」。
先留美後遊歐的徐志摩(1897-1931),其詩《翡冷翠的一夜》令「翡冷翠」一夜成名。翡冷翠依據的是義大利文Firenze的發音,此城英文作Florence,即通常的漢譯「佛羅倫斯」。此詩以女子的口吻(論者認為是陸小曼的口吻)傾訴心聲,有愛情、離別與死亡的糾結矛盾。寫詩的時候,徐志摩人在翡冷翠,但詩中說話者(即該女子)不在此地,以「翡冷翠的一夜」為名,似乎有點文不對題。然而,詩中情懷悽冷悲苦,有「夜黑」和「冷心」等字眼;這個歐洲文藝復興的璀璨名城,被多情的徐志摩「青睞」為冷豔的翡翠,簡直是「私心自用」!是年六月寫了此詩,七月又有《翡冷翠山居閒話》一文;Firenze的冷豔,於是定了調。
地理書和學術論著中,佛羅倫斯是這個城市的正名;詩人墨客,特別是喜愛徐志摩的,則擁護翡冷翠這個別號。翡冷翠這妙譯一經確立,就堅硬如翡翠這種「硬玉」。不過,余光中(1928-2017)認為這塊玉有大瑕疵。2010年夏天他遊覽佛羅倫斯(臺灣和香港的一般寫法),回臺後撰長文為記,第二段就提出批評:「徐志摩遊學歐陸,把佛羅倫斯的義大利文原名Firenze譯成『翡冷翠』;大家豔羨不已,認為絕美。其實這譯名根本不合真相,因為佛羅倫斯在鳥瞰之下,鱗次櫛比,起伏綿延著一片陶紅的屋頂,看得人眼熱頰暖,根本不冷,更不翡翠。」長文分四天在《聯合報》副刊連載,餘氏隔代「嗆聲」,編者摘錄這裡所引片段,作為餘文開首的「吸睛」雋句。通篇文章中,餘氏棄翡冷翠而用佛羅倫斯之稱。
翡冷翠之名,隱含翻譯者當時並不溫暖的心情;有類似心情的另一個妙譯是周策縱(1916-2007)的「陌地生」。周氏1948年赴美留學,其博士論文內容是五四運動史,論文修訂後1960年由哈佛大學出版社出書,深受好評;可是謀求教職並不順利,過了好幾年,才得到位於Madison市的威斯康辛大學(The University of Wisconsin)東亞系聘任。周策縱操湖南口音頗重的英語,向洋青年講學府中「冷門」的中國文學,學生聽到杜甫,會誤以為是超市賣的中國食品豆腐。他在大學的小城難免有「離散」(diaspora)情懷,把住所稱為「棄園」,把所在的街道Mindon Road翻譯為「民遁路」,有詩句曰「久客真如棄」;主觀心情投射到客觀世界,於是小城Madison成為格格不入的陌生地,而他是這個陌生地方的書生。「陌地生」的來源在此。這三個字也有這樣解釋的:「生活在陌生地方的家園」。
西方的存在主義思潮,20世紀上半葉起席捲文藝世界;存在主義作家加繆的小說《異鄉人》(也有翻譯為《局外人》的)在1942年出版,影響深遠。心理的「異鄉」之外,真正現實世界的異鄉人周策縱,有此「陌地生」的妙譯,很可理解。威斯康辛大學校園有秀氣的小湖Lake Mendota,這個湖在該校華人留學生中,可以是:夢到他?夢到她?夢到她(夢到中國:效洋法,可用「她」指稱國家)?解釋之妙,存乎一心。美國University of Iowa 中的地名,有翻譯成艾奧瓦、愛奧華、愛荷華、愛我華的。愛我華?在美國愛我中華,可說是異鄉人愛國的一種特殊情感。
社會學者、香港中文大學前任校長金耀基(1935-)能文,其散文中有「麥穗秋色」一詞;如果單獨看此四字,會以為這是一幅印象派繪畫的名字。金氏喜歡秋天,寫作此文時,大概是他生命中事業豐收的金秋時節,乃有此個性化翻譯:「麥穗秋色」就是Massachusetts;一般的翻譯「麻薩諸塞」,又「薩」又「塞」,真煞風景,怎能和作者的唯美情緒匹配?
審音度義的翻譯之妙,存乎一心。對地方的感受,可「冷」可「陌生」,可以等待安「慰」,也可以欣喜其佳「色」,不管是在春情期,還是秋收的季節。「綺色佳」、「翡冷翠」等等,歐美地名的漢語妙譯至少有百年的歷史了。這類妙譯,還有非地名的妙譯,有機會的話當續說。
(原標題:綺色佳、翡冷翠……)
來源:北京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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