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主謀,梁天琦
2016年2月春節期間,香港旺角發生暴亂事件,致使數十名警務人員受傷。三名主要被告於上月被裁定暴動罪及襲警罪成立,香港高等法院今早對其宣判刑期。法官彭寶琴判刑時表示,參與暴動的後果均屬咎由自取,法庭不接受政治訴求為求情理由,亦不容許將民生及政治等爭議訴諸暴力,因此判處旺角暴亂主謀、「本土民主前線」前發言人梁天琦入獄6年,第二被告黃家駒入獄3年半,第三被告盧建民入獄7年。
彭寶琴在判詞中重述案情時表示,香港旺角亞皆老街的暴動是有規模、有組織的嚴重行為,當時約有200人在場,但警員僅有10餘名,強弱懸殊,暴徒與警方發生激烈衝突,致使沒有防備裝置的警員受襲。
她說,梁天琦早在當晚9時便在現場,其後一直逗留,在得悉人群衝向警方的防線後繼續在亞皆老街參與暴動,並重複襲擊警員,證明其積極參與暴力行為。
彭寶琴續說,梁天琦作為學生,在刑期上並不會有特別優待。即使法庭不願意對年輕人判刑,亦要有一定比重考慮公眾利益,法庭不能因社會或教育背景而輕判,因此判處他暴動罪及襲警罪成,分別監禁6年及12個月,刑期同期執行。
至於第二被告黃家駒,彭寶琴表示其已於較早時被捕,參與暴動的行為有限,因此判囚3年半。而第三被告盧建民則作出嚴重的暴力行為,不能獲得認罪的刑期扣減,彭寶琴認為,即使對他的父親患上癌症感到同情,但也不能作為減刑因素,因此判囚7年。
香港警務處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總督察謝子坤在高等法院外會見傳媒表示,尊重法庭裁決,刑期反映出罪案的嚴重性。警方會繼續調查案件,絕不容許任何暴力行為,不排除有更多人被捕。他透露,目前有3名被告棄保潛逃,警方已發出拘捕令,會全力追查並將他們緝拿歸案。
(來源:人民日報客戶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