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天琦(紅圈者)由囚車押離香港特區高院(圖源:大公網)
海外網1月22日電 2016年農曆新年期間香港旺角發生暴亂。本案被告人、「港獨」組織「本民前」原成員梁天琦今日(22日)在香港高等法院承認「襲警」罪,法官撤銷梁天琦保釋,即時收監。下午5時45分許,梁天琦坐上囚車離開高院。
據香港大公網消息,本案控罪指,被告人梁天琦於2016年2月8日凌晨至9日早上,分別在旺角砵蘭街、亞皆老街、山東街及花園街,參與暴動。梁天琦被控2項暴動罪、煽惑暴動罪及襲警罪共4項控罪。根據法例,襲警罪成最高可判監2年。
大批記者包圍囚車(圖源:香港大公網)
現時6名被告人包括梁天琦、李諾文、盧建文、林傲軒、黃家駒及林倫慶。被告人黃家駒承認暴動罪。其餘4名被告人,各否認被控的暴動罪、非法集結等罪。
關於梁天琦承認的「襲警」案情,報導稱,一名警長在「旺角暴亂」事發當晚倒地後被數人襲擊,梁天琦用垃圾桶頂蓋、白色膠桶襲擊該警員,又用右腳踢跩,用木製卡板毆打警員背部,之後逃走,警方於當晚凌晨約2時在旺角拘捕梁天琦。該警長兩側膝蓋、左耳等多處地方有擦傷和觸痛,經治療後出院,但已被醫生判定有2%永久傷殘。
旺角暴亂(圖源:港媒)
2016年2月8日晚10時許,位於香港九龍區旺角山東街和砵蘭街交界地帶,一些小販涉嫌非法經營,與到場執法的特區政府食環署職員發生衝突。大批所謂「本土派」人士到現場滋事,並衝擊在現場調停的警員。2月9日凌晨,香港旺角山東街與砵蘭街交界發生警民衝突,警方一度展示紅旗、施放胡椒噴霧等控制場面,有示威者向警員投擲雜物。截至2016年2月9日上午,警方陸續驅散示威人群,才控制局勢。
事發後時任特區行政長官梁振英9日早晨表示,嚴厲讉責事件,強調絕不姑息目無法紀的行為。14日,中聯辦時任主任張曉明在回應旺角騷亂時指出,對事件感震驚及痛心,強烈譴責暴力行為,又認為「香港不能亂」是最大共識,不會容忍「極少數激進分離分子」毀壞香港法治,認為他們帶有恐怖傾向。
時任中國外交部發言人洪磊在回應記者提問時表示,香港社會普遍對暴行進行強烈譴責,對警方表示全力支持。香港是法治社會,中國中央政府相信並堅定支持香港特區政府和警方依法維護社會治安,保護香港市民的生命和財產安全,依法懲治違法犯罪行為,維護香港社會大局的穩定。(海外網 侯興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