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獨」參與旺角暴亂被判即時收監 囚車押離法院

2020-12-11 人民日報海外網

梁天琦(紅圈者)由囚車押離香港特區高院(圖源:大公網)

海外網1月22日電 2016年農曆新年期間香港旺角發生暴亂。本案被告人、「港獨」組織「本民前」原成員梁天琦今日(22日)在香港高等法院承認「襲警」罪,法官撤銷梁天琦保釋,即時收監。下午5時45分許,梁天琦坐上囚車離開高院。

據香港大公網消息,本案控罪指,被告人梁天琦於2016年2月8日凌晨至9日早上,分別在旺角砵蘭街、亞皆老街、山東街及花園街,參與暴動。梁天琦被控2項暴動罪、煽惑暴動罪及襲警罪共4項控罪。根據法例,襲警罪成最高可判監2年。

大批記者包圍囚車(圖源:香港大公網)

現時6名被告人包括梁天琦、李諾文、盧建文、林傲軒、黃家駒及林倫慶。被告人黃家駒承認暴動罪。其餘4名被告人,各否認被控的暴動罪、非法集結等罪。

關於梁天琦承認的「襲警」案情,報導稱,一名警長在「旺角暴亂」事發當晚倒地後被數人襲擊,梁天琦用垃圾桶頂蓋、白色膠桶襲擊該警員,又用右腳踢跩,用木製卡板毆打警員背部,之後逃走,警方於當晚凌晨約2時在旺角拘捕梁天琦。該警長兩側膝蓋、左耳等多處地方有擦傷和觸痛,經治療後出院,但已被醫生判定有2%永久傷殘。

旺角暴亂(圖源:港媒)

2016年2月8日晚10時許,位於香港九龍區旺角山東街和砵蘭街交界地帶,一些小販涉嫌非法經營,與到場執法的特區政府食環署職員發生衝突。大批所謂「本土派」人士到現場滋事,並衝擊在現場調停的警員。2月9日凌晨,香港旺角山東街與砵蘭街交界發生警民衝突,警方一度展示紅旗、施放胡椒噴霧等控制場面,有示威者向警員投擲雜物。截至2016年2月9日上午,警方陸續驅散示威人群,才控制局勢。

事發後時任特區行政長官梁振英9日早晨表示,嚴厲讉責事件,強調絕不姑息目無法紀的行為。14日,中聯辦時任主任張曉明在回應旺角騷亂時指出,對事件感震驚及痛心,強烈譴責暴力行為,又認為「香港不能亂」是最大共識,不會容忍「極少數激進分離分子」毀壞香港法治,認為他們帶有恐怖傾向。

時任中國外交部發言人洪磊在回應記者提問時表示,香港社會普遍對暴行進行強烈譴責,對警方表示全力支持。香港是法治社會,中國中央政府相信並堅定支持香港特區政府和警方依法維護社會治安,保護香港市民的生命和財產安全,依法懲治違法犯罪行為,維護香港社會大局的穩定。(海外網 侯興川)

相關焦點

  • 香港欲全球通緝旺角暴亂「港獨」分子
    (觀察者網訊)據港媒3月22日報導,香港警方正向國際刑警組織求助,申請籤發全球通緝令,通緝「港獨」分子黃臺仰和李東升等人。他們被控暴動罪後,潛逃英國。「旺角暴亂」始作俑者黃臺仰,此前被控「參與暴動、煽動參與暴動及煽動參與非法集結」等三項罪名,涉嫌棄保潛逃英國。涉案的另一名被告,同樣是「港獨」組織「本土民主前線」的成員李東升也在保釋期間潛逃英國。據港媒報導,法庭已發出拘捕令,黃臺仰、李東升現列於警方的通緝名單中。此前,多名旺角暴亂參與者被定罪及判監。
  • 香港理工大學辱師「港獨」學生被勒令即時退學永不錄取
    (觀察者網訊) 香港理工大學(下稱「理大」)去年10月有學生借「民主牆」播「獨」,校方在要求學生會處理「港獨」標語不果後決定收回牆的管理權,孰料竟演化成學生禁錮辱罵學校高層事件,引起各界譁然。 綜合港媒報導,理大學生紀律委員會3月1日落實對四名涉事學生的處分: 理大碩士生、校外「港獨」組織頭目何俊謙被勒令即時退學,理大永不錄取; 前學生會長林穎恆即時停學一年; 校董會學生代表李傲然被判
  • 山東一銀行副行長詐騙被判14年卻未收監,法院:實屬無奈
    「德州銀行濱州分行原副行長朱某宇詐騙了1000多萬元後一直逍遙法外,被判決14年徒刑後也一直沒有被收監,我覺得這就是『紙面服刑』啊。」12月11日,受害人張玉剛告訴開屏新聞記者。而一審法院主審法官表示,朱某宇收監前夕體檢時血壓高達230mmHg,病情達到高危程度,她同情受害人的遭遇,但依據規定只能監外執行。
  • 上海靜安法院首次判決收監懷抱嬰兒小偷
    原標題:嚴厲打擊刑事犯罪同時突破「司法瓶頸」 靜安法院首次判決收監懷抱嬰兒小偷  在法院嚴厲打擊刑事犯罪同時,往往會遇到十分尷尬現象:一些罪犯帶著未成年的嬰幼兒頻頻作案,這些罪犯應該入獄服刑,但那些被撫養的嬰幼兒卻又可能會因此受到影響。
  • 男子在社區矯正期間擅自外出,法院撤銷其緩刑並收監執行
    楚天都市報6月11日訊(記者張理晶 通訊員鄧漪)男子因交通肇事被判緩刑,在社區矯正期間,無視法律規定,擅自外出,最終被法院撤銷緩刑判決。記者今日從蔡甸區檢察院獲悉,男子代某因多次違反社區矯正管理規定,近日被收監執行。
  • 法院撤銷緩刑重新收監
    南方日報訊 (記者/焦瑩 通訊員/吳婷婷 包翠婷)近日,英德法院聯合英德市司法局、英德市公安局、英德市人民檢察院聯合召開英德市社區服刑人員撤銷緩刑執行收監宣判會,對兩名不服從管理、有違法行為的服刑人員執行收監。幾十名社區矯正人員在場旁聽,接受警示教育。
  • 4港人闖駐港部隊案宣判:一人緩刑兩人罰款 招顯聰進法院前喊港獨...
    據中新網19日報導,4名港人擅闖解放軍駐港部隊軍營案19日在東區裁判法院宣判,帶頭闖軍營的「香港人優先」成員招顯聰罪名成立,被判入獄2星期、緩刑12個月。另外兩名被告張漢賢和謝詠雯,各被判罰款2000元港幣。餘下一名被告由於尚未成年,在開審時已移交兒童法院處理,後延至6月25日判刑。在進入法院前,招顯聰與他的一名支持者喊港獨口號,被一名中年男性兩掌擊倒在地。
  • 亂港分子判了!黃之鋒獲刑13.5個月、周庭痛哭……
    > 今天,反中亂港分子黃之鋒、周庭和林朗彥在香港西九龍裁判法院出庭接受判決。 △香港「東網」報導截圖 △黃之鋒被判入獄13.5個月 周庭聽聞被判10個月後當庭痛哭 (視頻來源:海外網「海客新聞」 ) 已解散的「香港眾志」組織秘書長黃之鋒、主席林朗彥和成員周庭,被控於去年6月21日包圍灣仔警察總部,3人分別被控煽惑他人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的集結
  • 香港法院判決3名旺角暴亂分子罪名成立,其中2人監禁3年
    香港法院判決3名旺角暴亂分子罪名成立,其中2人監禁3年 張慶波/人民日報客戶端 2017-08-07 17:25
  • 香港正式「出手」,「港獨」紛紛逃竄
    導讀:據有關媒體報導「港獨」頭目黎智英前幾日被香港警方拘捕。據悉,香港警方拘捕黎智英後將之押送到香港的荔枝角收押所收押。同一天,黎智英在香港的西九龍法院接受審理。西九龍法院的法官接受檢控方提出的建議,拒絕了黎智英的保釋申請。
  • 香港旺角暴亂兩名參與者分別被判三年監禁
    新華社香港5月9日電(記者郜婕)香港高等法院9日對2016年旺角暴亂兩名參與者的刑期作出判決,兩人分別被判處三年監禁。被告容偉業早前被法院裁定兩項暴動罪和一項襲警罪成立。另一名被告袁智駒則在開審前承認兩項暴動罪和一項縱火罪。法官指出,兩名被告在暴亂現場逗留超過八小時,相信是掌握事件發展的情況而非一時衝動。
  • 違規緩刑犯 收監執行沒商量
    違規緩刑犯 收監執行沒商量2017-12-13 04:07:26 來源:北京日報 &nbsp&nbsp&nbsp&nbsp案情回顧&nbsp&nbsp&nbsp&nbsp罪犯郭某因單位行賄罪被大連市西崗區法院判處有期徒刑3年,緩刑4年。
  • 黃之鋒涉非法集結被判13.5個月即時入獄 香港事件最新消息今天
    新華社香港12月2日電 已解散的「港獨」組織「香港眾志」頭目黃之鋒、林朗彥及前成員周庭所涉包圍香港警察總部案,2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宣判。3人分別被判入獄13個半月、7個月和10個月,即時入獄。3人涉2019年6月21日包圍香港警察總部案件,分別被控「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組織未經批准集結」「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3項罪名。3人於2020年11月23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出庭受審並認罪。
  • 北京法院行使緩刑撤銷權 一緩刑罪犯被重新收監
    北京法院行使緩刑撤銷權 一緩刑罪犯被重新收監   一緩刑罪犯拒不接受社區矯正 被重新收監執行  經過司法局多次聯繫,拒不報到接受社區矯正的關某,近日依法被豐臺法院裁定撤銷緩刑,收監執行有期徒刑六個月。
  • 香港旺角暴亂事件三被告被判入獄 主謀梁天琦刑期6年
    三名主要被告於上月被裁定暴動罪及襲警罪成立,香港高等法院今早對其宣判刑期。法官彭寶琴判刑時表示,參與暴動的後果均屬咎由自取,法庭不接受政治訴求為求情理由,亦不容許將民生及政治等爭議訴諸暴力,因此判處旺角暴亂主謀、「本土民主前線」前發言人梁天琦入獄6年,第二被告黃家駒入獄3年半,第三被告盧建民入獄7年。
  • 香港高院拒周庭保釋申請:案情非常嚴重,即時監禁是正確判刑
    中新社香港12月16日消息,前「港獨」組織「香港眾志」成員周庭日前因去年6月21日包圍警察總部案,被判「煽惑他人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兩項罪成,判囚10個月。香港高等法院9日拒絕其保釋申請。
  • 亂港分子周庭被判罪名成立 參與包圍灣仔警察總部
    原標題:亂港分子周庭被判罪名成立 曾煽惑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亂港分子周庭(東網)海外網8月5日電 據香港「東網」報導,亂港分子黃之鋒、林朗彥及周庭涉於去年6月21日,參與包圍灣仔警察總部,被控煽惑他人、組織或參與未經批准的集結等罪,其中周庭早前承認煽惑他人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及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
  • 港人喊「港獨」口號被掌摑
    4名港人擅闖解放軍駐港部隊軍營案19日在東區裁判法院宣判,帶頭闖軍營的「香港人優先」成員招顯聰罪名成立,被判入獄2星期、緩刑12個月。另外兩名被告張漢賢和謝詠雯,各被判罰款2000元港幣。
  • 香港高院拒周庭保釋申請:案情非常嚴重 即時監禁是正確判刑
    前「港獨」組織「香港眾志」成員周庭日前因去年6月21日包圍警察總部案,被判「煽惑他人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兩項罪成,判囚10個月。香港高等法院9日拒絕其保釋申請。法官張慧玲16日頒布判詞指,裁判官恰當考慮了本案有關情節,本案案情非常嚴重,判處即時監禁,以儆效尤是正確的判刑。判詞指出,此案「借鏡」黃之鋒「非法集結」控罪一案的判刑因素並無不妥。「未經批准集結」罪並無判刑指引,法庭必須考慮案情的所有環境情況決定恰當的判刑。而「非法集結」與「未經批准集結」兩項控罪雖罪行元素不同,但均涉及群眾聚集、公共秩序、人身安全等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