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面,養犬亂象頻現,影響城市文明建設;另一方面,市民到市動物衛生監督所辦理《養犬登記證》卻遭遇梗阻……上周,本報「監督在線」報導了我市屢見不鮮的養犬管理問題,引起人們的廣泛關注,不少人通過「廈門黨風政風監督臺」微信公眾號吐槽身邊的養犬亂象。這些亂象背後,是否存在職能部門的履職不到位問題?報導見報後,市紀委監委組織市黨風政風監督員深入我市公園景區、街道巷弄、住宅小區開展暗訪。
警示牌形同虛設 未見執法人員處置
鐵路文化公園萬壽路段設置了「禁止攜帶犬只入園」警示牌,但一名女子視而不見,帶著兩隻狗進入了公園,一人兩狗大搖大擺地走在公園步道上,途經的群眾只好側身避讓。這是22日10時左右,暗訪人員見到的一幕情景。
短短10來分鐘,暗訪人員就在鐵路文化公園內發現了3起狗主人帶寵物狗進園的現象。「前面經常有流動攤販佔道買菜,城管執法人員會來管,但公園裡遛犬的現象,從沒有看到他們來執法過。」一名正在巡邏的保安告訴暗訪人員,鐵路文化公園內經常能看到帶犬只入園的人,他們看到一般會進行勸阻,但有的養犬者就是不聽,甚至會怒言相懟。但更讓他們頭疼的是流浪犬,「趕了也沒用,沒一會,又跑進公園裡來了。」
白鷺洲公園、篔簹湖畔也設立了「犬只不進園」的告示牌。臨近傍晚,篔簹湖畔休閒鍛鍊的人多了起來,其中不乏遛犬的市民。在篔簹湖步道內環線,一名女子邊看著湖景邊悠閒地走著,她跟前有一隻貴賓犬,沒有牽狗繩。同樣的景象也出現在白鷺洲公園,一些市民不僅進公園遛犬,有的還沒牽繩。
不文明遛犬現象突出 養犬人說「沒證也沒人管」
在湖濱南路希望大廈附近,暗訪人員發現了兩隻沒有牽狗繩的犬只。一旁的男子表示,這兩隻狗都是他養的,已經養了很多年。暗訪人員詢問其是否辦理養犬登記證,「沒去辦,這麼多年也沒有部門來管過。」男子答道。
走在廈禾路、禾祥西路等路段,不時能見到不文明遛犬現象,有的狗主人不牽狗繩,讓狗在人行道上撒歡地跑,隨地大小便。家住團結大廈附近的柯先生對這種現象已經見怪不怪,更糟心的是,他常常走幾步就看到被踩爛的狗糞便。
「快躲開,有狗。」在金尚小區附近,一名母親嘴裡嘟嚷著,帶著年幼的女兒趕緊避讓。一名老人帶著三隻狗迎面而來,其中一隻未牽狗繩。暗訪人員在呂嶺路、江頭西路等地,也不時看到未牽狗繩現象。
流浪犬問題同樣突出。22日10時,在白鷺洲路和湖濱南路的十字路口,暗訪人員發現一隻黑色流浪犬在斑馬線上自由穿梭。10時許,在呂嶺路與臺灣街交叉路口,一隻流浪狗正在馬路上走動,暗訪人員跟行了一段,未見到執法部門人員前來處置。
違規入公園遛犬 一年僅處罰兩起
其實,對於上述不文明的養犬行為,《廈門經濟特區養犬管理辦法》中已有明確的罰則和實施處罰的部門。
為此,記者作了部分摘錄:
「無證養犬或者未定期免疫的,由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部門對犬只予以沒收,並處以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飼養烈性犬的,由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部門對犬只予以沒收,並處以五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罰款」。個人攜帶犬只到戶外活動的應遵守下列規定:「(一)在準養犬頸部佩戴犬牌;(二)佩束犬鏈並由成年人牽領、看管;(三)攜帶犬只乘坐電梯,應當為犬只戴嘴套或者將犬只裝入籠內、袋內;(四)即時清除犬只糞便和嘔吐物;(五)約束犬只不得驚嚇、傷害他人」。違反第1、第4項規定的,由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部門責令改正,並可處以二百元罰款。違反第2、第3項規定的,由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部門處以二千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吊銷養犬登記證,對犬只予以沒收。違反第5項規定的,由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部門沒收傷人犬只,吊銷養犬登記證。
然而遺憾的是,養犬亂象頻現,相關執法部門的「罰單」數量寥寥,形成巨大反差。以違規進公園遛犬為例,2019年城管部門作出的現場處罰僅有2起,罰款100元。
執法管理缺位,群眾反映強烈。職能部門、屬地是否履職到位了,如何改進作風,補齊文明養犬這塊短板?本報「監督在線」將持續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