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日照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發布《關於加強商品房預售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對部分房地產開發項目取得預售許可後,隨意改變預售審批內容的現象進一步加強管理。
關於加強商品房預售管理有關事宜的通知
市區有關房地產開發企業:
近期,發現有部分房地產開發項目存在取得預售許可後,隨意改變預售審批內容現象,如未經規劃、消防、設計、預售審批變更即進行房間分割、合併或取消,並向社會公開銷售;經審批後不及時辦理預售變更,造成實測與預測數據不符,無法交付、不能辦理產權登記;人防、消防、設備間等隨意變更等。
這些問題,侵犯了購房人的合法權益,影響了正常的房地產開發銷售秩序。為進一步加強商品房預售管理,維護預售審批嚴肅性,保障購房人合法權益,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規範商品房預售申報
開發項目申請預售許可時,要達到相關法律法規規定條件及形象進度要求。
各開發企業要強化源頭管控,提報的預測圖紙、房間數量、布局、用途等基本情況要與施工現場情況一致,並經工程項目負責人、銷售負責人確認。預售許可一經批覆,非經法定程序,不予變更。
屬於裝修住宅項目,應按照預售方裝修標準建設完成樣板房。取得預售許可的項目,不得辦理各類商品房在建工程抵押。
二、嚴格預售變更申請條件
開發企業和施工單位要嚴格按照經批准的規劃設計圖紙進行建設,不得隨意變更。確需變更的,應按照工程規劃和建設施工相關規定,按程序報規劃、圖審、消防、人防等單位批覆,及時變更設計圖紙。
經有關單位審批同意規劃、設計、施工變更,需申請預售樓盤或預售許可變更的,涉及套數、層數、總建築面積、停車泊位、公共配套服務設施規模和位置等內容的,需提交規劃部門審批的變更資料及附圖原件,其他變更需經審圖中心審查。
按照規定需要進行消防設計審查的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圖紙發生變更的,應報消防設計審查主管部門批准。
三、集中解決存量項目變更問題
為解決在建在售項目存在的變更間題,定於7月至9月份對已取得預售許可的項目進行梳理,集中受理商品房樓盤變更和預售變更申請。
市區範圍內 (日照、石臼、秦樓、香河、臥龍山街道)已取得預售許可證的項目,因各類變更造成工程建設與預售樓盤不一致、預測樓盤與實測樓盤不一致的,都在梳理範圍內。
需申請變更樓盤表或預售許可的,應於9月30日前向我局提出變更申請。逾期不申請的,以及已經取得實測報告的,將不再受理。本通知下發後,取得預售許可的項目,將一律不再受理商品房預售樓和預售許可變更。
本通知執行過程中相關問題,要及時向市住建局反映(聯繫方式,市房管局房管科:7979256,市房管局面積管理科:7979273)
日照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19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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