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日,韓國外交部長官康京和同日本外務大臣茂木敏充通電話,就法院判決一事交換意見。
日本共同社報導說,當天,茂木敏充對韓國法院的判決表示「極為遺憾」和「強烈抗議」,要求韓方「儘快採取措施以糾正違反國際法之舉」。康京和表示,在尊重法院判決的基礎上「有必要冷靜應對」,同時要求日方克制過度反應。雙方商定,由兩國外交部門密切溝通協商包括慰安婦受害者判決在內的韓日事務。
8日,韓國首爾中央地方法院作出一審判決,勒令日本政府向12名韓籍「慰安婦」受害者每人賠償1億韓元(約合59萬元人民幣)。同一天,日本外務省事務次官秋葉剛男召見韓國大使南官杓,抗議韓方法院判決,稱日方「完全無法接受」。日本內閣官房長官加藤勝信也表示,日本政府不會服從韓國的判決。韓國政府則表示,尊重法院的判決,將盡其所能為恢復「慰安婦」受害者的名譽和尊嚴而努力,同時將密切關注此事給兩國關係帶來的影響。
2013年8月,裴春姬等12名「慰安婦」受害者向韓國法院提出民事調解申請,要求日本政府向每人賠償1億韓元精神損失費。日本政府以國際法「主權豁免」原則為由,拒絕參與相關訴訟。
(編輯 陳卓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