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韓國《中央日報》11日報導,日本《朝日新聞》10日援引政府高層官員的話報導稱,日本政府正考慮將韓國首爾中央地方法院作出的慰安婦受害者賠償判決起訴至位於荷蘭海牙的國際法院。
韓國首爾中央地方法院8日就12名「慰安婦」向日本政府索賠一案做出判決,要求日方向原告每人支付1億韓元(約合59萬元人民幣)的賠償。這是韓國法院首次就韓國「慰安婦」向日本政府提出賠償訴訟做出判決。韓國法院的判決遭到日本政府反對。
日本政府反駁韓國法院判決的依據是國際法中有關主權豁免的原則。韓國法院則認為,慰安婦徵集是一個國家有組織地犯下的反人道主義犯罪行為,屬於凌駕於國際法規之上的「絕對法」的範疇,不適用國家主權豁免原則。
《中央日報》援引此前先例報導說,2004年,義大利大法院在審理二戰時期被迫在德國從事勞役的路易基·佩裡尼針對德國政府提起的索賠案件時,與韓國法院一樣的邏輯判決原告勝訴,即認定德國政府對受害者負有賠償責任的「佩裡尼案」。此後德國政府向國際法院提起訴訟,主張這一判決違反了國家主權豁免原則,國際法院最終判決德國勝訴。
不過,即使日本將這一問題訴至國際法院,如果韓國政府拒絕回應,相關案件仍無法立案。因為韓國沒有接受國際法院的「強制管轄權」條款,不需要在受到別國起訴時無條件表示接受。日本則在1958年接受了國際法院的強制管轄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