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海南客戶端、南海網、南國都市報11月29日消息(記者 蒙健)在未取得《藥品生產許可證》的情況下,海南和善源藥業有限公司擅自配製未取得藥品批准文號的感冒丸、調經丸等藥品並銷售。近日因無證生產銷售假藥,海南省藥品監督管理局依法對該公司處罰沒款2.7萬餘元
據介紹,海南省藥品監督管理局接到海口市秀英區衛生健康委員會的通報稱,海南和善源藥業有限公司涉嫌無證生產經營藥品,隨後,海南省藥品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對該公司進行了現場檢查。
經現場檢查發現,海南和善源藥業有限公司未取得《藥品生產許可證》,現場存放有小型全自動制丸機、多功能粉碎機、電子秤、烘乾機、切割機、藥篩等藥品製作工具。執法人員在現場發現有感冒丸、通血丹、祛溼腸胃丸、止痛丸、補腎丸、祛結節丸等產品,以及巴豆、附子、黨參、白芥子和原料。對此,執法人員對現場的產品、原輔材料、包裝材料、生產設備等採取了扣押的行政強制措施。
隨後,海南省藥品監督管理局對海南和善源藥業有限公司下達了《責令改正通知書》,要求該公司立即停止生產銷售藥品的行為。
經執法人員調查,海南和善源藥業有限公司在未取得《藥品生產許可證》的情況下,由該公司法定代表人吳某紅負責從網上和藥店購買中藥飲片、中藥材和中藥粉劑等原輔料及生產工具,王某文負責將原輔料進行切割、粉碎、混合、制丸、烘乾,配製成未取得藥品批准文號的「感冒丸」和「調經丸」,再由吳某紅負責銷售收取藥費。吳某紅、王某文均為從事生產、銷售假藥的直接責任人員。上述「感冒丸」和「調經丸」按假藥論處。
近日,海南省藥監局依據《藥品管理法》的相關規定,對海南和善源藥業有限公司給予沒收違法所得659.25元,並處違法生產銷售的「感冒丸」「調經丸」貨值金額3.5倍罰款26785.57元,罰沒款共計27444.82元;沒收扣押的2包「感冒丸」及專門用於生產假藥的原輔材料、包裝材料、生產設備;禁止吳某紅、王某文十年內從事藥品生產、經營活動。
【來源:南海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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