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形容一個鄉村小鎮?特別容易想起的一個詞,大概是:民風淳樸。
不過,與之相對的,還有一句「窮山惡水出刁民」。
「窮山惡水」只是修辭,畢竟很多刁民並非來自不毛之地。
不用加太多的限定詞語,只是搜索一下「哄搶」,就能看到很多新聞,那些警察都無法阻止哄搶的小鎮居民,似乎和民風淳樸毫無關係。
再搜索下「旅遊 天價」,或者「旅遊 被宰」,也不乏一些景色秀麗的鄉村古鎮,和窮山惡水也不沾邊。
一個鄉村小鎮,到底是民風淳樸,還是總有刁民呢?
答案可能是都有。因為,淳樸,往往是對內的;刁惡,往往是對外的。
這個想法,是讀《自私的基因》第十二章《好人終有好報》時得到的。
我們和別人的相處,是場博弈。而相處時選擇善良還是刁惡,是受博弈的預期結果影響的。
在單次的囚徒博弈中,選擇背叛,是讓自己利益最大化的選擇。
因為自此之後,再不相見。既然再不相見,自然不用考慮臉面。
你一個外地人,搶就搶了,宰就宰了,此次之後,江湖不見。
你是虧是賺我不管,反正我是盆滿缽滿。
刁民,就是這麼來的。
哄搶、宰人,都是對外的,做的就是一錘子買賣,因為未來再也沒有交集。
對內呢?因為有一個長期相處、多次博弈的預期,往往更善良。
過去農村設施不完善,灌溉不方便,相鄰村莊經常搶水,以致大打出手。
村莊之間,自然是敵視的、勢不兩立的、互相視為刁蠻惡人的。村莊內呢?那些被鄰村人視為野蠻的、不講理的大惡人,在村裡可能是友善和藹、樂於助人的。
從博弈的角度看,村莊內的人,特別是交通不便的村莊,過去住在一起,以後很大概率還要住在一起,甚至孫輩還要一起光屁股長大,因此有了世世代代一起生活的預期。
既然不是一錘子買賣,那麼做個善良的好人,更利於自己及後代的生存。
淳樸,就是這麼來的。
有很多叫某家村、某家莊的村子,裡面都是同姓,或多或少的有些親戚關係,再加上世代住在一起,所以遇到事情更容易相互幫忙,紅白喜事時「全村吃飯」也就合情合理。
在這樣的村子裡住,自然感覺周圍都是淳樸的鄰居,而且這樣的村子可能比叫什麼幸福村的更有凝聚力。
只有註定相守,才能民風淳樸。
不過,這種因地理位置而產生的友善、信任的長期合作關係,可能很快就會消失了。
過去交通不便,人們世代居住在一起,上數三代都是鄰居,下數三代都是髮小,城南城北,全都知根知底。就算是做一錘子買賣,抬頭不見低頭見的,也不好意思坑人坑太狠。
而現在,交通發達,說走就走,天南海北,轉眼就到。現在我們一天遇到的人,可能比過去一輩子見到的人都多。今天暢談如知己的人,明天就天各一方,無緣再見。
所以,如果在可預期的未來內,合作的次數屈指可數,那就更容易相互背叛、互做刁民了。
在他鄉遇到的故鄉人,做出坑人的舉動,也就不奇怪了。
知乎上甚至有一個問題「在國外,為什麼中國人喜歡坑中國人」?其實,既然都身處他鄉,明日各奔一方,沒有長期合作、相處的預期,選擇「老鄉見老鄉,背後來一槍」對自己最有利。
我當然不是鼓勵相互背叛,去做刁民,而是人性如此。
我們做出的選擇,要麼物質上,要麼精神上,總是對自己最有利的。
除了本性善良,相互選擇合作之外,博弈也是憑實力說話。
如果別人忌憚你的報復,就不敢背叛你,因為你一旦報復,單次博弈就變成了多次博弈。
如果沒有實力,人盡可欺,其實也不存在和別人平等合作的基礎。
細想一下,路怒的、火車飛機上霸座、不講理的人,也和刁民同理。
一次旅途,都是陌路人。下了這條高速、下了這趟火車,再也不會相見。既然不會再見,幹啥要對你那麼客氣呢?先讓自己舒服再說。
更何況,很多時候他們不會受到懲罰,而善良的你也不會報復他們。
但是,如果是勞斯萊斯或紋身肌肉男,就很少被路怒或霸座,因為刁民也知道對方有實力「報復」,自己不但得不到利益,反而會損失慘重。
或許,路怒的、霸座的刁民回到村裡也是好好先生,因為他們還要在村裡住很久,得夾著尾巴做好人。
所以,如果遇到刁民、路怒、霸座,應該勇敢的反擊,用決不善罷甘休的態度,把單次博弈變成多次博弈,把他們的預期利益最小化,甚至要付出更多成本,這樣刁民就會變得淳樸。
可惜,善良的人之所以善良,就是不太計較利益的得失。
和不講理的人計較什麼呢?還是讓窮山惡水出刁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