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對於村上春樹的了解大概在於他是一名作家,卻不知道他其實也是一名有著近四十年跑齡的馬拉松跑者。
他從1982年秋從不間斷的跑到了現在,且每年都參加馬拉松比賽,還有其他大大小小的賽事。
「任何一把剃刀都自有其哲學」,寓意為無論何等微不足道的舉動,只要日日堅持,從中總會產生出某些類似客觀認知的東西來。
村上便從這漫長的跑步生涯中總結出了一些類似哲學的東西,並出版了一本書《當我在談跑步時 我在談些什麼》,初讀這本書很是無趣,總覺得不知所云,一頭霧水。
當讀到第二遍的時候開始悟到了一些東西,讀到第三遍的時候感到了震撼。
震撼於他的日日堅持,從不放棄,並用著拼命地態度對著自己喜歡的事情。
一、拼命的工作換來了財務自由
在他成為小說家之前經營了一家類似爵士俱樂部的店,那時候就有很多人預測他的店不會成功,因為他們覺得村上不諳世故而且並沒有經營才幹肯定不會成功。
當所有人都在否定他的時候,他也在質疑自己是否可行。但是他知道一旦失敗了便是窮途末路,於是不顧一切拼命努力,勤勉耐勞,不惜體力。
從清晨幹到深夜,一刻不曾停息,累的筋疲力盡,經營期間也曾遭遇到了各種嚴峻的局面,也曾抱頭苦思卻痛無良策,也曾多少次飽受失望的滋味,也曾遭到無數人的嘲笑,但是種種磨難並沒有擊垮他。
最後在他的用心經營下,收入漸漸的有了提高,曾經借的債務也償還了一部分。人生中一段陡峭的臺階總算艱辛的爬了過去,終於撥開雲霧見天日,來到了另外一個開闊的場地。
二、全力以赴的寫小說
決心寫小說來源於一個瞬間,那時的他二十九歲正在球場上看比賽,突然有什麼東西靜靜地從天空飄落下來,他明白無誤地接住了,「對了,寫篇小說試試」。於是開始了小說生涯,第一篇《且聽風吟》誕生了。
在寫小說之前還經營著店鋪很忙,要做的事情也很多,記帳、進貨、調整員工日程,自己也要調雞尾酒、烹製菜餚等一些列的瑣碎的事。
等到做完這些就已經深更半夜了,然後再回到家,拖著疲憊的身軀,坐在廚房餐桌前寫稿子,一直寫到昏昏欲睡,這樣的持續了三年。
他覺得自己活過了相當於普通人的兩倍,那時的每個日子肉體身心都是煎熬的。
經過一段時間的深思熟慮,他決定將店鋪關門歇業,花時間專心致志寫小說,在那個時候,店鋪的收入遠遠高於小說家的收入,沒辦法只好忍痛割愛了。
周圍的許多人都反對他這個決定,並深表懷疑,且建議他把店鋪交給別人經營,自己愛幹什麼幹什麼,這不是兩全其美嗎?
但是他卻沒有聽從勸告,因為他覺得無論做什麼事,一旦去做非得全力以赴不可,否則不得安心。如果因為模稜兩可,三心二意以失敗告終,懊悔之情只怕久久無法拂去。
於是下定決心關掉店鋪,開始了寫小說的生涯,就這樣孤注一擲使出了渾身解數完成了長篇小說《尋羊冒險記》,比之前的更長更恢宏故事性更強,但是遺憾的是並沒有得獎,反而倍受冷遇。
村上在寫作期間也曾羨慕其他天生才華橫溢的小說家,哪怕什麼都不做,或者不管做什麼,都能自由自在的寫小說。
就仿佛泉水從泉眼中汩汩湧出一般,文章自然噴湧而出,作品遂告完成,根本不必付出什麼努力。
而有些人(包括他自己)任憑如何在周遭苦苦尋覓,也不見泉眼的蹤跡。如果不手執鋼鑿孜孜不倦的鑿開磐石,鑽出深深地孔穴,就無法抵達創作的水源。
人生就是這樣不公平,一些人不努力便得不到東西,有些人無須努力就唾手可得。
在他看來寫小說就是向險峻的高山挑戰,是攀登懸崖峭壁,經過漫長而激烈的搏鬥之後,終於踏上了頂峰的營生,或是戰勝自己,或是敗給自己。
所以一定要竭盡全力,拼了命的去努力,別人怎樣都可以搪塞,唯有自己的心靈無法矇混過關。
所以即使他多次陪跑諾貝爾獎,也從未氣餒過,依舊孜孜不倦的寫了很多小說。
三、用生命在跑步
由於長期伏案工作體力下降體重上升,所以必須找一個即能維持體力又能將體重保持得恰到好處的方法。
跑步就是這樣一個好方法,不需要對手和夥伴,也不需要任何特別的道路,沒有任何的限制,只需要有雙適合跑步的鞋,有一條馬馬虎虎的路,就可以在興之所至時愛跑多久時間跑多久。
「肌肉難長,易消。贅肉易長,難消。」事實就是這麼令人生厭。剛開始跑的時候也不是一下子就能跑下馬拉松的。
曾有那麼一段時間,只能跑二十分鐘,最多也就是三十分鐘左右,就開始氣喘籲籲的幾乎窒息,心臟狂跳不已,兩腿顫顫巍巍的。
後來堅持跑了一段時間,身體的一切機能才算是慢慢接受跑步這件事了,隨後每天堅持跑步不間斷,就如同一日三餐、睡眠、家務和工作一樣成為了理所當然的習慣。就這樣成了跑步者。
也曾有人嘲笑說每天堅持跑步的人:「難道就那麼盼望長命百歲?」村上卻覺得「不能長命百歲不打緊,至少想在有生之年過得完美」。同樣是十年與其稀裡糊塗的活,目的明確、生機勃勃地活當然令人更滿意。
在他看來跑的認真的標準是每天跑十公裡,每周跑六天。在跑的過程中也會遇到一些難熬的體驗,比如在新英格蘭的夏天跑時,天氣非常炎熱,太陽曬的皮膚火辣辣的疼,身上出的汗水就像用水桶潑過水似的,漸漸的頭腦變得朦朧恍惚,無法完整地思考任何一件事。
但是當你不顧一切地堅持跑完時,便覺得仿佛所有的東西都從軀體最深處擠榨了出來,一種類似自暴自棄的爽快感油然而生。
這便是跑步的魅力,雖然在跑的時候無時無刻都在被折磨的想要放棄,但是等跑完時成就感爽快感會讓人忘了之前的所有不快。
在一次的馬拉松中,也曾遭遇過其他困境,比如說腿抽筋,那時已經跑到三十公裡處了,並且抽筋的厲害,無論怎麼做伸展運動都不行甚至無法站立。
以前也出現過這種情況,只是過五分鐘左右肌肉就恢復正常可以重新跑了,這次沒有那麼簡單,過了許久痙攣仍不停止,所以最後五公裡只能腳步蹣跚的走完。
當時的村上連走都是困難的,當時想放棄的念頭一度佔據了他的腦子,然而他怎麼也不願意棄權,哪怕爬著,也要堅持到終點。
這是在隆冬舉行的一場賽事,當時穿著背心加短褲,慢下來的時候寒冷徹骨,但比寒冷更傷人的是傷了自尊。這對他來說是一次恥辱,羞愧。最後的成績果真十分可憐。
為什麼失敗,是生出了傲慢的情緒,想著四十二公裡隨便對付對付就能跑下去,導致了運動量不夠,所以他痛定思過,這種苦頭不能再來第二遍,於是他開始回歸初心,從零開始發奮努力,周密的訓練,重新發覺自己體力。將每一顆螺絲都仔細擰緊。
對待自己喜歡的事,他有種固執的認真,從不敷衍。經營店鋪也罷,寫小說也罷,跑步也罷,從來都是如此。
一個人的成功不是無緣無故的,背後必定付出了比常人更多的努力。這樣自律執著能堅持的村上開店鋪能成功,寫小說能成為職業小說家並且作品能大賣,跑步也可以成為職業馬拉松跑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