晉安區宦溪鎮徵地啦!16日,福州市人民政府網站發布《徵地告知書(晉安區宦溪鎮)》,本次使用集體土地用於收儲鼓山十八景纜車上站及周邊地塊項目建設,用途為風景點建設用地。
徵地情況
1、徵地用途:本次使用集體土地用於收儲鼓山十八景纜車上站及周邊地塊項目建設,用途為風景點建設用地。
2、徵地位置:具體位置詳見規劃選址(或工作)紅線圖。
3、徵地地類、面積及地上附著物情況:本次使用集體土地面積共計:0.1254公頃,其中:有林地0.1254公頃。
4、徵地補償標準及安置方案:
補償安置對象為徵地範圍內土地所有權、使用權人;擬徵收的集體土地按區片綜合地價4.8萬元/畝(含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補償;一般青苗補償費含一年生、一季生農作物和一般苗圃,實行被徵地村集體經濟組織包幹補償,包幹單價0.4萬元/畝,包幹面積按農用地面積進行計算;多年生青苗補償費,含林、果、竹等多年經濟作物,魚苗、水產養殖設施等按實予以補償;房屋及其他建築物、構築物(如水井、村道、曬穀場、管線、水渠等),按照我市有關規定,由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部門組織實施。
當事人對擬徵土地的權屬、地類、面積以及地上附著物權屬、種類、數量等有異議的,由貴單位匯總後在收到本告知書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向我局提出申請覆核。在告知之日起,凡在擬徵土地上搶栽、搶種、搶建的地上附著物和青苗,徵地時一律不予補償。
當事人對擬訂的徵地補償標準和安置方案有要求舉行聽證的權利。當事人認為需組織聽證的,應當向貴單位提出,由你單位在收到本告知書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向福州市晉安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宦溪管理所提出書面申請,逾期未提出的,視為放棄聽證。 (來源:福州市晉安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