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廣州了解到,廣州最大的垃圾焚燒廠選址蘿崗福山。昨日,以該垃圾焚燒廠為主的蘿崗福山循環經濟產業園項目開始第二次環評公示,徵求公眾意見。根據國家《環評法》規定,項目在二次環評公示期間需徵求民意,公示時間不少於10天。
根據環評法規要求,環境防護距離內不得有長期居住的人群或學校、醫院等敏感點。但該產業園的環境防護距離內現有福山村35戶居民、福山村委辦公樓。環評報告要求對上述居民實施環保搬遷。
蘿崗區政府已規劃對福山村、福洞村的居民實施整體搬遷,搬遷安置區規劃在鎮龍村,原福山、福洞村僅保留少量村民留用地,村民全部搬至安置區居住。位於環境防護距離內的居民環保搬遷費用,將由項目籌建單位與蘿崗區政府協調解決,由蘿崗區政府落實。
環評報告附圖顯示,福山、福洞村莊建設用地共49 .04公頃。其中,安置區32 .75公頃、留用地16.29公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