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一」是劉某某在網上的筆名,最近「天一」在網絡上可以說是非常火了,原因是「天一」寫了一部 「耽美」的淫穢小說被判刑10年半。
耽美這個詞最早來源於19世紀末流行於西歐的叫做唯美主義的資產階級文藝思潮中,後來出現在日本近代文學中,「耽美」即沉溺、入迷的意思,耽美概指唯美、浪漫、沉溺於美的事物。後來,耽美一詞逐漸被用來表述男性與男性之間的愛情。
喜歡看「耽美」小說的可能對「天一」這個名字比較了解,「天一」在「耽美」這個圈子裡的名稱還是比較響亮的,她寫的不是普通男性之間的愛情故事,而是非常重口味的淫穢內容。
「天一」的這本《攻佔》本來賣的是風生水起,不料被人舉報,隨後便被警察抓捕,經過調查「天一」 因15萬的涉案金額和7000多本涉案書籍,構成了「販賣製作、販賣淫穢物品牟利罪」中「情節特別嚴重」的情形,於是「天一」一審獲刑10年6個月並處罰金。
2017年,一本書名叫《攻佔》的書籍突然火了起來,才幾個月的時間就已經銷售幾千本,這是人怕出名豬怕壯,這本非常火的書籍立即引起了掃黃打非辦的注意,經鑑定這本名叫《攻佔》的書籍為淫穢出版物。書籍中的內容具體的描寫出了「男同」的性行為,其中還充斥著大量與性變態有關的暴力、虐待、侮辱等行為,簡直少兒不宜。
由於認為一審刑期過重,被告「天一」提起上訴,二審主要內容就是「天一」等四名被告認為一審量刑過重,提出上訴。因為檢控方承認「天一」出版的淫穢出版物鑑定書存在瑕疵,沒有讓鑑定人員籤字。因此檢控方建議此案發回重審。最後二審結果法官表示此案相關證據還要進一步核實,因此未當庭宣判。
近些年來掃黃打非一直抓得很緊,「天一」這也算是撞在槍口上,不知道下次再開庭的時候刑期會不會有所商量。
有網友表示,這罪行判得太重了,罪是有的,但是刑期是否有待商榷,還有網友表示,傳播淫穢犯法,那看會不會犯法?還有網友表示,這裡面的字體都可以在新華字典裡面找到,那新華字典也是黃書,如果有圖片,那印表機也是幫兇,還有網友說,量刑過重!對於主觀惡意不大、實質危害輕微的人,給她一個改過自新的機會,懲戒之外,施以教化,善莫大焉。對此你怎麼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