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文作者「狗娃子天一」因編寫銷售淫穢書籍,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年六個月並處罰金。有網友認為量刑過重,法院負責人回應,判決基於法律規定。有律師稱,宣判結果有法可依,但依據的是20年的司法解釋,「司法解釋要與時俱進」。
在當時,超過5000冊,是要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所以最後天一被判了十年六個月,從司法解釋的角度是不違法的。但是老百姓的感覺卻不一樣了,認為量刑不公平。就像有的網友說的一樣,就社會危害而言,天一的行為根本沒有必要判10年。她沒殺人、沒弒母、沒危害國家安全、沒強姦、沒猥褻,天一有錯,有罪,但是20年前的法律是不是太落後了?
「狗娃子天一」原名劉某某,為牟利寫出《攻佔》等書籍,該書先通過微博進行宣傳、吸引粉絲,後又通過淘寶店鋪對外銷售。這本書從表面看與正常的書籍沒有什麼區別,但是打開一看,裡面的內容確實不堪入目,描寫的是赤裸裸的男男同性戀行為,充斥了大量與性變態有關的暴力、虐待等行為,沒想到的是短時間內竟網絡銷售各類淫穢書籍達7000餘本,非法獲利15萬元。這本暢銷書也引起了國家掃黃打非辦的注意,經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出版產品質量監督檢測中心鑑定,《攻佔》為淫穢出版物。
2018年10月31日,蕪湖縣人民法院一審宣判,因犯製作、販賣淫穢物品牟利罪判處有期徒刑10年6個月並處罰金。一審宣判後,他們不服,已向蕪湖市中級法院提起上訴。
今天,天一案二審。7000餘本黃書一審就獲刑十年,再一次引起廣大網友的熱議。天一不應該被判10年之久,這是網上呼聲最高的聲音,都希望天一案二審能夠獲得減刑。
20年過去了,國家的政治、經濟、文化、法治都有了很大的進步,比起強姦殺人、未成年弒母、拐賣婦女兒童等等,人們的人性關懷、人道主義、思想意識已經變得更加多元,更能理解、包容、與寬恕卑微弱勢人物所犯的錯,也更能夠理性、辯證的看待量刑,法律的制定、司法解釋、量刑配置也要與時俱進,方能滿足人們的法律意識、推動法律的進步。
這個案子還是希望能夠正確量刑。法不容情,不枉縱罪犯,但也不能令人寒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