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一名從事網拍的男子,日前發現可通過網絡向大陸賣家購買盜取的信用卡號與授權碼,竟勾結大陸多家旅店,在線盜刷訂房拆帳變現,每月淨收入高達30萬新臺幣(約合6萬人民幣),男子發現「錢來得輕鬆又快」,就在彰化豪擲1000萬買下一棟獨立別墅,還花近千萬買2輛奧迪名車代步,並成立詐騙窩點,以每月3萬新臺幣的代價聘請2名員工「跟我一起賺!」
近日高雄市警局組成專案小組,5月30日持拘票、搜索票前往犯罪窩點逮捕3人。警方表示,該團夥主嫌外號「大頭」的葉姓男子今年30歲,原本從事網拍業務,日前通過網絡以每組數百元新臺幣的價格,向大陸賣家購買盜取的信用卡號與授權碼,再配合2名員工勾結大陸旅店,在線刷卡訂房換現金拆帳變現,每個月至少有30萬新臺幣收入。
葉嫌發現錢「來得輕鬆」,每月淨賺至少臺幣30萬元,便買了別墅和豪車,還追加投資,買來多部筆記本電腦、大量顯示屏、手機、WIFI分享器,在臺中市某租屋成立詐騙窩點,以每月3萬元聘請潘男(30歲)、詹男(27歲)幫他上網購買信用卡號及授權碼,以及通過網絡向配合的飯店訂房。
高雄市警局監控3個多月完成證據搜集,於5月30日持拘票、搜索票突襲葉嫌的詐騙窩點,逮捕葉嫌與潘、詹兩手下。警方清查發現,本案的被害人都是大陸居民,尚無臺灣民眾受害。葉嫌與兩手下坦承犯案,審訊後被依詐欺、《組織犯罪條例》等罪嫌移送法辦。
當地警局提醒網友,網絡購物陷阱多,在線購物刷卡後請確認刪除個人及信用卡資料,切勿貪圖方便將個人資料儲存於購物網頁,持信用卡於商家刷卡購物時,除核對刷卡單與消費金額是否相同外,勿讓信用卡離開視線,防止不肖店員錄下信用卡信息;若民眾發現信用卡遭盜刷,請立即與發卡銀行聯繫辦理「掛失停卡」手續,申請將本次交易列為「爭議性帳款」,同時到警察機關報案。
該事件曝光後,就有當地網友氣憤表示:「這種人應送到大陸讓他們判死刑槍斃,因在臺灣只是關幾年就被假釋,因臺的法院只要有錢就沒事。」、「真是遜斃了,民進黨詐騙臺灣人,是從八千八百億起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