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集資已經給社會造成了極大的危害,非法集資犯罪形勢嚴峻,案件高發多發、涉案金額攀升;涉及範圍廣泛;手法各異、欺騙性強,對我國正常的經濟秩序和老百姓的生命財產造成了極大的危害。今年 1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印發《關於辦理非法集資刑事案件若干問題的意見》明確了非法集資的「非法性」、主觀故意、單位犯罪的認定和涉案下屬單位的處理、犯罪數額等認定依據問題。並開展了依法嚴厲打擊非法吸收公眾存款、集資詐騙等非法集資違法犯罪活動。非法集資涉及面廣,危害極大。不僅擾亂了市場經濟秩序,更是以高回報為誘餌,以騙取資金為目的,破壞了金融秩序和金融市場的健康發展。更重要的是,大量的非法集資活動嚴重損害群眾利益, 一些非法集資案件的發生導致受害者損失慘重,有的傾家蕩產,甚至有的發生破產以及危害生命安全,嚴重危害社會穩定。
據相關部門數據顯示,2018年,全國共立案非法集資案件1萬餘起,同比上升22%;涉案金額約三千億元,同比上升115%,重案大案件多發,平均案值達2800餘萬元,同比上升76%。
那麼,如何識別非法集資的那些套路呢?任為普通老百姓該如何避免非法集資的風險呢?
首先,我們看看非法集資有哪些特徵?如何了解這些特徵?
「非法集資」是指單位或者個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經有關部門批准, 以發行股票、債券、彩票、投資基金證券或者其他債權憑證的方式向社會公眾籌集資金,並承諾在一定期限內以貨幣、實物以及其他方式向出資人還本付息或給予回報的行為。
簡單地講,根據現行相關法律的規定,非法集資就是違反國家金融管理法律規定向社會公眾吸收資金的行為。
根據上面的定義,是不是非法集資主要識別以下四個明顯的特徵:
一是吸收資金的行為是不是經過相關部門批准?
如果沒有經過有關部門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經營的形式非法吸收資金就屬於非法集資;
二是吸收資金的行為向社會不特定對象吸收資金?
每個吸收資金的行為在法律上都有嚴格的資金對象,如果向非特定對象吸收資金就屬於非法集資。
三是否違規向社會公眾進行廣泛的宣傳?
如果通過媒體、推介會、傳單、手機簡訊等各種途徑向社會公開宣傳,就屬於向不特定對象宣傳吸收資金的信息或向社會公眾擴散吸收資金的行為就屬於非法集資;
四否違規承諾超常的高利回報?
如果是承諾在一定期限內以超常的貨幣、實物、股權等方式進行還本付息或者給付超常回報就屬於非法集資。
因此,是不是屬於非法集資具有四大特徵:向社會不特定對象吸收資金、向社會公開宣傳吸收資金的信息、吸收資金的行為沒有經過相關機構批准、承諾回報。
其次,如何識別非法集資套路?普通老百姓該如何避免受到非法集資的陷阱?
現在非法集資的套路很多,有各種各樣的方式,只有了解這些基本的套路,才能有效的識別這些非法集資的陷阱,從而避免上當受騙。
一是以國家政策的名義,一些非法集資披上響應國家政策的外衣,所以有很大的欺騙性
一些非法集資往往會打上國家政策牌,有的以「響應國家林業政策」、「支持生態環境保護」等的名義,有的以「中央西部大開發項目」,有的以「振興東北老工業基地」的名義,虛構項目並編造投資前景,有的非法集資犯罪活動往往假借國家、區域或行業、金融發展政策,行非法集資的違法犯罪之實,不僅影響了國家政策的貫徹執行,也給老百姓造成了巨大損失。
經常在一些不發達地區發現一些機構以國家西部大開發項目所謂的項目進行集資詐騙活動,比如投資3800,一個人最多投資10份,再發展3個下線,幾個月以後可以月薪過萬,幾年可以收入幾百萬。這就是典型的非法集資詐騙行為。
所以,千萬不要被一些人用所謂的國家政策、內部項目進行的非法集資活動所蒙蔽,不能參與這樣的集資活動。
二是以創新的名義,通過各種創新的方式進行包裝式非法集資
近幾年非法集資活動越來越具有隱蔽性,特別是國家大力支持創新發展,因此一方面假借迎合國家政策的名義,另一方面專業化的團隊操作,具有較強的欺騙誘導性。一些組織機構愈加嚴密、組織結構更加複雜讓人難以識別,甚至打著「經濟新業態」「金融創新」等幌子,不僅包裝成具體項目,還具有債權標的,而且有擔保物或者擔保機構為依託,清晰的業務流程、專業規範的合同文本,噱頭緊跟形勢、名義更加新穎,對投資者具有更喲的迷惑性,辨別難度更大。
杭州某公司以高額返利為誘餌,並以虛誇投資項目、虛假宣傳公司上市等方法騙取投資人信任,向社會不特定人員騙取資金,涉嫌集資詐騙犯罪、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犯罪。
因此,千萬不要對那些所謂的時髦項目進行投資,除非你真的有投資能力。
三是非法集資「泛理財化」特徵明顯,一些非法集資都是以理財產品投資的方式出現,因此對一些社會化理財產品一定要謹慎
一句:你不理財、財不理你。曾經風靡大江南北。而實際上這句話的流行卻是網際網路融資平臺和社會融資機構大力宣傳的結果,目的就是通過宣傳理財方式,誘導投資者購買社會化的理財產品。
據有關數據的不完全統計,投資理財類非法集資案件佔全部新發案件總數的30%以上。而且非法集資通過網絡化趨勢得到快速的傳播和發展,傳統的非法集資方式藉助網際網路規模進一步擴大,大量的不規範網際網路金融平臺使得非法集資包裝成理財產品傳播更快、覆蓋範圍更廣、產品銷售更便捷、資金轉移更迅速。
因此,面對社會化的理財產品、網際網路融資平臺的理財產品,購買時一定要小心,因為多數情況下可能會成為非法集資的陷阱,要購買理財產品一定要購買正規的金融機構的理財產品,這是防止非法集資陷阱的重要方式和保障。
四是以承諾高額回報為誘惑,騙取一些貪圖高收益的人投資非法集資
所有的非法集資,無論是以什麼樣的方式,也無論是什麼產品,其根本的特點都是以高息、高回報、高收益為特徵,誘使那些貪圖利益的人掉入非法集資陷阱。
因此,如果所承諾的收益率大幅超過同期社會平均利率水平的,就有可能是非法集資。陝西某公司在一年的時間內以「投資煤礦經營」等名目非法吸收公眾存款高達1.956億元,3132人深陷其中! 主要方式就是採承諾最高年利息高達36%!中晉非法集資系列案中,以「中晉合伙人計劃」的名義變相承諾高額年化收益,向社會不特定公眾募集資金達人民幣400餘億元,有客戶經理自曝提成達30%,加約10%的承諾利息;廣西柳州正菱集團有限公司在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過程中,以每月支付1%至10%不等的利息為承諾,共向679個社會人員、單位非法吸收存款合計11.8億餘元。
非法集資者編造「天上掉餡餅」、「一夜成富翁」的神話對投資者有很大的誘惑性,而集資初期的投資者往往能按時足額拿到本息更讓人深信不疑。但是在集資達到一定規模後,有的集資者便秘密轉移資金或攜款潛逃;有的集資者難以持續而資金鍊斷裂,最後都導致集資參與者遭受巨大的經濟損失。
因此,要防止掉入非法集資陷阱,千萬不要輕易相信所謂的投資高收益、「理財」高息等陷阱,不要接收受先返息」、高返現之類的誘餌。
五是虛假宣傳造勢,明星代言助攻,廣泛的社會宣傳是非法集資的重要特徵,也成為非法集資的判斷標誌
本來集資就應該是以特定人群為對象,但是非法集資卻是向不特定人群進行非法吸收資金活動,有一些非法集資活動在宣傳上一擲千金,在各大廣播電視、網絡等媒體發布廣告、在著名報刊上刊登專訪文章、僱人廣為散發宣傳單,通過電視、報紙、網絡等各類媒體對非法集資活動進行包裝宣傳,製造虛假宣傳聲勢。有的還聘請明星代言、名人站臺,邀請名人、學者和官員站臺造勢,提高非法集資的可靠性;還有的進行社會捐贈等方式,以提高社會的認可度。
因此,在面對非法集資時,千萬不要相信各種媒體的宣傳,更不要相信所謂的名人站臺和學者專家的介紹,要理性投資。
六是熟人朋友推薦利用親情誘騙,經常會遇到熟人朋友推薦高收益投資產品的情況,有可能是非法集資
很多案例的受害者都是經熟人推薦購買了「理財產品」以高收益為誘餌、以10%甚至24%以上的年平均收益率推薦給熟人和朋友,成為非法集資的重要特徵。
近幾年的一些特大非法集資案,其中最重要的環節是就是以高收益為誘餌誘惑投資者上當,而熟人和朋友推薦則成為詐騙過程中最重要的環節。
更有一些帶有傳銷性質的非法集資的參與人,利用親情、友情、同學情,以推薦高收益投資產品、理財致富的名義,以可以獲得高額回報為誘餌,極力將熟人、朋友、同學甚至鄰居進行投資或者購買包裝的理財產品,加入,使集資規模得到快速擴張。
因此,即使是熟人和朋友推薦高收益的投資產品和理財產品,也一定要謹慎投資,防止落入非法集資陷阱之中。 (作者:麒鑑,專注於財經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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