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韓國國會全票贊成通過了《禁止散發反朝傳單法》(《韓朝關係發展法》修訂案)。這一法案不僅引起了韓國在野黨國民力量黨的強烈不滿,還引起一些美國政客的說三道四,認為法案限制了言論自由,是對朝鮮的「縱容」等。對此,韓國統一部接連兩天出面解釋,韓國外交部長康京和昨天還做客美國有線電視新聞網節目,就該法案表示,言論自由固然是極為重要的人權,但非絕對的權利,考慮到韓國邊境情況,為邊民安全可限制言論自由。
節目主持人提出,美國國會部分人士就該法案提出異議,康京和就此表示,根據《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我們應依法加以限制權利範圍。韓方在只有對朝散發傳單危害和威脅到公民生命安全時,才會以法限制相關權利。"
康京和還介紹說,韓國國會從2008年開始推進該立法達10多次,這是因為邊界地區居民處在世界上最具軍事風險之地,而散發傳單就多發生在此地,"2014年一脫北者團體從京畿道漣川地區對朝散發傳單,遭到朝鮮發射高射炮回應,導致軍事緊張升級。邊界居民一直要求有關團體和人員停止對朝散發傳單。"
韓國國會14日通過《關於發展韓朝關係的法律》(又稱《禁止散發反朝傳單法》)修正案。修正案規定,在軍事分界線一帶散發傳單、對朝擴音器廣播等違反韓朝首腦達成的協議時,將被處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3000萬韓元(約合人民幣17.9萬元)以下罰款。
韓聯社報導說,該法案將2018年4月籤署的《板門店宣言》第2條第1項落實到法律層面,也標誌著今年6月動搖朝韓關係的「對朝傳單事件」正式終結。報導稱,這是韓國國內首次將「散發反朝傳單」規定為違法行為,並明確處罰條款的法案。報導認為,文在寅政府和執政黨是要通過這次立法,釋放出願意履行朝韓首腦會晤協議的強烈信號。
2018年4月27日 金正恩與文在寅在板門店會晤
針對這一法案,韓國在野黨國民力量黨表示強烈不滿,認為這是看朝鮮「臉色」制定的法案,並指責法案限制了言論自由。與此同時,美國共和黨議員克裡斯·史密斯也出面表示反對。他指出,此修正案無視公民自由,默許朝鮮妄為,有違韓國憲法和《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他還聲稱,立法禁止向朝鮮投送宣傳單是對朝鮮的「縱容」,將對朝鮮人民的精神支援和人道援助視為犯罪。
本月2日 公民團體在韓國國會前集會敦促政府立法禁止對朝空飄傳單
今年6月16日 朝鮮炸毀朝韓聯絡處辦公大樓
對此,韓國統一部14日和15日接連兩天回應稱,言論自由雖是憲法所規定的權利,但邊境居民的生命安全更重要;對朝散發傳單不僅會招致朝鮮反擊,更有可能危害邊境地區居民的生命財產安全,甚至加劇韓朝緊張局勢,危害國家安全。今年6月,朝鮮因不滿「脫北者團體」從韓國向朝鮮方向散布反朝傳單,炸毀了位於開城的韓朝聯辦,兩國關係回到冰點。統一部還表示,從2008年開始就已認識到因反朝傳單而引發的一系列問題,並在持續推進立法工作,此次修正的法案只是最低限度地限制部分形式的言論自由。
(編輯:王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