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8年中購物節拉動消費增長
編者按2020年「6·18」年中購物節馬上到來,在疫情之下,今年的年中大促顯得格外不同,各大電商提前布局,紛紛使出渾身解數來吸引廣大消費者。專家表示,今年的「6·18」年中大促可給消費注入信心,通過營造消費氛圍和消費場景,釋放出疫情下被抑制的消費,從而更直接和迅速地拉動全國消費增長,推進經濟快速復甦,從而加快打造數字經濟新優勢。本期聚焦「6·18」年中購物節。
圖片來源/新華網
■中國經濟時報記者 呂紅星
距離2020年「6·18」年中大促還有一周時間,這是後疫情時代首個全民級的購物節。
與往年相比,今年商家似乎更需要「6·18」大促來增加銷售。一方面,受疫情影響,商家都希望通過大促提升銷量;另一方面,被壓抑數個月的「消費力」,需要一個平臺和商家共同推動的「真實惠」促銷活動來釋放。
讓更多消費者「買買買」,激發消費的源動力是各大電商平臺的最終目的。但消費者在購物的同時,要多一些理性分析。與此同時,消費者應提高個人信息保護意識。
電商平臺應建立相應的價格保護機制
中國經濟時報記者打開各大電商平臺網站,滿眼都是「百億補貼」「消費券」「硬核補貼」等,各種優惠促銷活動「亂花漸欲迷人眼」,拼購、滿減、秒殺、打折、紅包、優惠券、預付定金直減等活動此起彼伏,無時無刻不刺激著消費者的購物慾望,觸發著敏感的神經。
「6·18」期間,價格優惠是刺激消費的重要因素之一。各家電商紛紛打出促銷牌,卯足了勁刺激消費者下單。然而,每年購物節,一些商家都會玩起「先漲後降」的套路。部分商家借促銷表面讓利,實則清庫存,甚至出售質量較差的商品。此外,部分商家的預付定金直減活動,消費者須提前支付定金,如未支付尾款則定金不退。
「面對商家的各類促銷活動,消費者一定要理性購物,避免因衝動消費落入商家『套路』。對於『先漲後降』的消費套路,消費者可以向相關監管部門反饋。電商平臺應建立相應的價格保護機制,避免商家虛抬價格。」網經社電子商務研究中心法律權益部分析師蒙慧欣在接受中國經濟時報記者採訪時表示。
另外,蒙慧欣提醒廣大消費者,購買預售商品,須擦亮眼睛,貨比三家。對於心儀商品,關注平時銷售價格,與促銷價格進行對比,是否存在真正的實惠,以防落入商家的價格陷阱。消費者一定要看清並區分「定金」和「訂金」,了解預售規則及時支付尾款,定金一旦支付不可退,而訂金原則上可退。
消費者應當理性看待各種補貼
「6·18」期間,一波又一波的促銷活動在刺激消費的同時,也給商家和物流帶來壓力,雖然菜鳥網絡和京東等都亮出「物流新武器」,投入更多的人力、網點和新技術,但物流慢和服務不到位的問題可能依然存在。此外,商家的發貨能力有限,面對大量的訂單壓力,發貨慢將影響用戶體驗,部分打著「閃電發貨」的商家也不能及時發貨。
記者了解到,《電子商務法》對網購物品交付時限和運輸中風險、責任承擔問題做了規定:「電子商務經營者應當按照承諾或者與消費者約定的方式、時限向消費者交付商品或者服務,並承擔商品運輸中的風險和責任。但是,消費者另行選擇快遞物流服務提供者的除外。」
「大促期間,購物消費者須做好物流滯後的心理準備。對於一些急需的商品,提前諮詢商家發貨時間,對於一些食品類、易腐易壞類商品,最好避開物流高峰。籤收時先驗貨後籤收,對於未經同意就放代收點的物流行為可以向有關部門舉報。」蒙慧欣表示。
後疫情消費時代,各大電商紛紛使出「渾身解數」,意在激發用戶更多的消費動力,京東、天貓、拼多多、蘇寧易購等各大電商持續加碼百億補貼。但用戶問題也來了,百億補貼究竟覆蓋哪些產品?補貼這麼多,究竟哪些商品便宜了呢?消費者能分到多少羹?
各大電商推出的優惠券、積分、現金紅包等多重大禮,甚至於籤到還可領取大禮包,可謂「薅羊毛」的新境界,讓消費者剁手更順利、更優惠。
「在平臺活動過程中,紅包可謂是『應接不暇』,讓消費者『眼花繚亂』,甚至一時之間不知如何消費。」蒙慧欣表示,這些平臺推出的系列玩法,主要目的是提高消費者活躍度,引流且激活用戶,提高用戶留存度,另一方面是宣傳推廣,激發消費者的購物熱情,但因此導致消費者衝動消費,購物不知節制,在活動結束時,消費者反應過來後退貨退款會成為售後難題。
切莫隨意授權 注重消費者隱私安全
當前,隨著移動購物的發展,多數消費者習慣通過APP下單購物。對於一些從未安裝的電商APP,在下載安裝時往往會跳出多個對話框,而消費者一般都不會仔細查看條款內容,直接點擊「同意」或「是」,這就讓商家獲取了很多用戶的個人信息,有些是購物所必要的,有些是非必要的。
據網信辦官方微信通報,在中央網信辦、工信部、公安部、市場監管總局指導下,APP專項治理工作組開通了違法違規收集使用個人信息舉報渠道,認真受理網民舉報。其間,工作組收到大量關於APP強制、超範圍索要權限等舉報信息。商家的過度收集用戶信息,給消費者的隱私安全帶來一定的隱患。近年來,信息洩露事件屢屢發生,而APP過度索要授權是個人信息洩露的導火索之一。
「消費者應提高個人信息保護意識,從正規渠道下載APP,而不要通過網絡搜索下載,防止落入山寨APP的陷阱。」蒙慧欣表示。
在蒙慧欣看來,用戶在註冊APP時,注意界面跳出的授權對話框,仔細閱讀後再選擇是還是否,儘量關閉一些敏感信息的獲取權限,如手機通訊錄、手機照片、精準定位授權等。對於不同的APP儘量設置不同的密碼,以防密碼被不法分子攻破後造成一系列應用程式帳戶安全的淪陷。如果發現APP過度獲取或非法獲取隱私信息,對個人信息安全造成威脅,應第一時間截圖並保存憑證,並立即向監管部門舉報維權。
6·18」全民購物節將釋放被抑制的消費
——訪商務部研究院電子商務研究所副研究員洪勇
圖片來源/新華網
■中國經濟時報記者 呂紅星
2020年政府工作報告中提出,電商網購、在線服務等新業態在抗疫中發揮了重要作用。政府要繼續出臺支持政策,全面推進「網際網路+」,打造數字經濟新優勢。
2019年國內網絡零售市場交易規模(GMV)達到10.32萬億元,首破10萬億元「大關」,較2018年同比增長20.56%,佔2019年中國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41.16萬億元的1/4。直播已成為電商在新時代的新產業,直播帶貨呈現出極強的爆發性,正在創造一個千億級的新市場。據商務部統計,今年一季度,全國電商直播超過400萬場,網絡零售對消費的促進作用進一步提升。
網紅經濟和直播帶貨是否將是此次「6·18」年中大促的關鍵賣點?後疫情時代,「6·18」對於中國經濟是否有特別的意義?今年的「6·18」年中大促和以往相比會有哪些不同點?地攤經濟能否在一定程度上對衝各大網絡平臺?針對這些問題,中國經濟時報記者採訪了商務部研究院電子商務研究所副研究員洪勇。
年中大促可給消費注入信心
中國經濟時報:有人說,中國經濟需要一場全民級的大促銷來拉動、提振消費。在後疫情時代,「6·18」對於中國經濟更是意義非凡。您如何看待這種觀點?
洪勇:很多人認為,隨著國內疫情得到基本控制,復工復產復商復市工作的大力推進,市場會迎來報復性和井噴式消費。但事實上,由於宏觀經濟環境不景氣、消費者收入降低、報復性和井噴式消費並沒有出現,只有一些必需品消費在疫情緩和後得到恢復性增長。
疫情強化了消費者的網購習慣,線上消費增幅進一步提高。數據顯示,受疫情影響,1-4月份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10.68萬億元,同比下降16.2%,降幅比上月收窄8.3個百分點。全國實物商品網上零售額2.56萬億元,同比增長8.6%,增幅比一季度加快2.7個百分點。
今年的「6·18」年中大促可以給消費注入信心,通過營造消費氛圍和消費場景,釋放出疫情下被抑制的消費,從而更直接和迅速地拉動全國消費增長,推進經濟快速復甦。
和往年相比具有三點不同
中國經濟時報:今年的「6·18」年中大促和以往相比會有哪些不同點?
洪勇:今年的「6·18」年中大促和以往相比,具有以下三點不同。第一,政府部門積極參與。政府聯合京東等電商平臺發放消費券,例如北京市政府在「6·18」年中大促期間發放122億元消費券。
第二,重視電商扶貧。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收官之年。今年「6·18」年中大促將繼續聚焦「三區三州」等深度貧困地區,特別是52個未摘帽貧困縣和1113個貧困村的電商扶貧工作。
第三,助力跨境電商。國內新冠肺炎疫情已經得到初步控制,但全球範圍內疫情仍在持續蔓延,對我國進出口造成影響。今年「6·18」年中大促期間,企業將利用跨境電商模式為消費者提供優質的進口商品。
需要規範直播帶貨市場秩序
中國經濟時報:根據艾媒諮詢數據顯示,2020年中國直播電商市場規模預計將達到9610億元。有觀點稱,網紅經濟和直播帶貨將在年中大促中大顯身手,對此,您如何看待?
洪勇:網際網路的發展讓直播經濟闖入人們的視野,疫情影響更是讓直播經濟駛入了快車道,直播經濟正成為新常態下中國經濟的一抹亮色。而隨著5G等信息通信技術的發展,電子商務逐漸從圖文時代轉變為視頻時代。
疫情暴發以來,傳統供銷渠道受阻,不少地區產品滯銷。直播因其互動性強、參與感強、動態直觀等特點成為精準營銷的新手段,在推動重構線上消費場景、豐富線上消費體驗、降低獲客成本等多方面具有優勢。明星、網紅、政府領導等為產品背書,給消費者在視覺、聽覺上更真實的感觸,激活了產品銷售。
預計「6·18」年中大促網紅和直播帶貨將吸引大量網際網路流量,促進產品銷售力度,實現產銷精準對接。然而,現在一些網紅、明星等為實現快速變現,誇大宣傳或虛假宣傳,產品與實際不符,對於商品的品質、價格等特性描述的準確性和真實性較低,「三無」和劣質產品欺騙消費者,導致消費者體驗不佳,損害了消費者權益。
未來,需要規範直播帶貨的市場秩序。減少虛假宣傳、質量低劣等導致消費者權益受損的現象,重點監控農產品、食品的直播帶貨,改善消費者體驗。同時,要保護消費者的隱私安全,防止部分平臺將粉絲的信息進行買賣。
地攤經濟對電商平臺影響有限
中國經濟時報:近日,地攤經濟被各地重啟,有人說,地攤經濟將在一定程度上對衝各大網絡平臺,對此,您如何看待?
洪勇:地攤經濟對電商平臺影響有限,應該看作是電商平臺的有益補充。地攤經濟相對於電商平臺,針對的客戶群體層次低、物流配送輻射範圍小、有一定的銷售時間和產品限制。我們不應過度誇大地攤經濟的作用和效果,發展地攤經濟的主要目的是解決就業問題,地攤經濟在經濟總量裡所佔的比重不大。
主 編丨毛晶慧 編 輯丨馬 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