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組屋世界聞名!截止目前,已有五十多年的發展歷史,現在各項配套制度已比較完善,組屋市場存量也很飽和。目前,有超過80%的新加坡人都住在政府興建的組屋中。
第一、對新加坡組屋的基本認識
01、組屋
組屋全稱叫組合房屋,是由新加坡政府(具體承建單位叫建屋發展局)主導興建的公共房屋。
02、戶型
組屋的戶型,面積由小到大分別是2室1廳(3房式)、3室1廳(4房式)、3室2廳(5房式)、4室2廳(6房式)和躍層公寓(雙層組屋)。
03、配套
作為組屋主導者的政府而言,在規劃興建組屋時,會將城市必要的公共配套向組屋區域傾斜,以便利居民生活。
比如,地鐵站點、線路儘量便利組屋區域,組屋內配建遊樂場、運動場、幼兒園、社區醫院、超市、餐飲店、鄰裡商店、鄰裡中心,等等。
04、價格
與商品房價格相比,同等地段、同樣面積的組屋價格大約是商品房價格的一半。
除了售價便宜之外,組屋一般只需首付總房款的10%即可,轉售的組屋首付一般付20%,剩餘房款可以在一定年限內慢慢還。
05、申請條件
以家庭為單位,通過搖號的方式申請組屋,一個家庭只能同時擁有一套組屋。
為了實現「居者有其屋」的目標,滿足剛需和中低收入人群的基本居住需求,首次申請組屋的家庭中號的機率很大,而且組屋中參與搖號的85%的房源是預留給這樣家庭的。
06、上市交易
隨著家庭人口不斷變化,已取得產權的組屋是允許拿到市場上轉賣的。
但有限制性規定,就是組屋必須居住滿5年才能上市交易!這跟國內經濟適用房滿5年才能上市交易類似。
07、產權年限
組屋產權更多與新加坡土地所有制緊密相連,分為國有和私有兩種。
⑴私有土地
私有土地年限又分為兩種:
①永久
在永久產權土地上建蓋起來的住宅,房屋產權也是永久的,沒有使用期限限制,可以給子子孫孫永續傳承。但不受新加坡憲法保護,政府規劃需要徵地時,私人需要配合政府徵地。
②999年
基於歷史原因,在私有土地產權上,還有999年產權的私有土地。同理,在這種土地上建蓋起來的住宅,產權也只有999年。
當然,基於歷史原因,私有土地所有權也有101年和103年的特例。
⑵國有土地
根據掌管機構屬性的不同,分為兩種:
①國有
由政府所屬的土地部門(行政機構)管理和調配使用。
②公有
由法定的半官方機構(類似於事業單位)掌管和調配使用。比如,興建組屋的建屋發展局。
根據「房隨地走」的法律原則,組屋的產權年限究竟是多少呢?
先說答案:99年!
組屋是在國有土地上建蓋起來的,政府將組屋出租、出售給申請人後,讓渡的產權年限是99年,有點類似於我們的國有土地出讓期限(70年)。但也有本質不同,就是組屋在99年產權年限到期後,國家不會自動續期。
也就是說,99年產權到期後,即便所有購買人能協商一致重建,政府也不一定會批准。按照建屋發展局的公告,99年產權到期後,組屋會被收歸建屋發展局所有,土地也將會被收回。
綜合看,新加坡組屋類似於國內的經濟適用房,但組屋又有自己的一些獨特之處。
第二、如何看待組屋?
新加坡組屋不僅世界聞名,而且確實很好地解決了新加坡人的居住問題,實現了李光耀先生早年的夙願--居者有其屋!應該說,這對一個國家的執政者而言,是相當了不起的政績!
01、「居者有其屋」是新加坡政府的願景
這個口號是新加坡國父李光耀先生在上世紀六十年代提出來的,經過50多年的不懈努力,新加坡組屋建設、規模和運營已取得了舉世矚目的成績,組屋已成為80%以上新加坡國民主要的居住方式。
實事求是地說,李光耀先生當年提出來的願景已基本實現,新加坡政府在解決國民居住條件問題上,實現了「廣廈千萬間」。
02、組屋為什麼能成功?
原因應該是多方面的,我認為可能是以下一些:
⑴新加坡政府廉潔
眾所周知,新加坡政府十分廉潔!由於政府廉潔,屬於國家的錢、人民的錢,都能最大限度地用到人民頭上。
根據新加坡土地所有制度,絕大部分土地都是國有的,私有土地很少。國家又是人民的,那這些土地自然就是人民的。
如何說明人民擁有這些土地?
毫無疑問,就是將人民擁有產權的土地用來為人民建蓋房產,建蓋起來後,按照成本價出售給人民居住、使用、收益和處分。
組屋正是這種思路下的產物,因此,組屋的售價相當於一般商品房價格的一半,首付還只需要付10%(轉售的付20%),剩餘房款慢慢付,一般都可以通過公積金解決,還款壓力很小,小到什麼程度?比如,2室的組屋,月供大概就幾百元,你可以想想,月供幾百元算壓力嗎?
⑵組屋以高性價比獲得了國民青睞,成為多數人置業首選
組屋的優勢:
①價格低、置業壓力小
組屋價格是一般同類商品房價格的一半,並且後期月供壓力幾乎可以忽略,這是多數人選擇組屋的原因之一。
②配套完善、生活便捷
組屋擁有的公共配套十分完善,涵蓋了從小孩上學、人員就醫、體育休閒、工作創業到交通出行等各種配套設施,性價比很高。
③養護到位、改造及時
組屋5年一小修,10年一大修,政府對組屋的維護顯得有些「過分」。
5年小修,主要是刷牆、外立面清潔、外觀維護,所以,新加坡很少看見老舊的房子就是這個道理。10年大修,源於組屋在設計時,會預留下後期不斷對房屋進行改造的空間,便於在時代發展、社會進步之後,會對組屋的使用功能提出新的要求,進而保證組屋能最大限度地使用到99年。
面對價格低廉,配套完善,並且養護到位的房產,我想換做是我,也會首選組屋置業。
⑶新加坡人多地少,市場在售商品房少,而且價格普遍高
新加坡地盤小,人很多,國家出於經濟和產業發展需要,不得不將有限的土地資源合理分配,用於建蓋住宅的土地就很有限。
橫向無法擴展的情況下,往高處發展就成了充分利用土地資源的一種合理方式。但即便住宅已經不斷在往高處發展,土地資源依然緊張。市場上存量的私有土地就更少,約佔全國土地的近2成份額,私有土地用於建蓋商品住宅的很稀缺;在這種供需狀況下,商品住宅價格自然不會低,往往高於組屋價格的2倍。
所以,能買商品住宅的人員,經濟實力往往要高出一般人一籌,否則,置業壓力可能就很大,也很不划算。這樣的價格和壓力,無疑會將更多的買房人推向組屋。
⑷購買組屋有保障
5年一小修,比如,2002年實施的中期翻新計劃(IUP Plus),主要對屋頂漏水、外部滲水、混泥土脫落等問題進行維護。
10年一大修,比如,2001年啟動的電梯升級計劃(LUP),對1990年以前興建的組屋增加電梯停靠樓層、安裝電梯遠程監控系統,等等。
組屋除了進行升級、改造之外,部分組屋還可以納入到選擇性整體再開發計劃(SERS),由政府以市場價回購,然後政府在原址上重建,新的組屋建好以後,還可以分到新組屋。但從1995年實施SERS計劃以來,僅有4%的組屋被納入到該計劃。
為解決中低收入老年人群體養老問題,自2009年起,實施了屋契回購計劃(LBS),即「現金回購--再出租」。凡年滿63歲的老年人,可將剩餘屋契的一部分以市價賣給建屋發展局套現,一次性獲得5000美元現金,改進後是壹萬到貳萬美元,以後每月可獲得550美元補貼。
對老舊組屋進行升級和改造,有利於提高老舊組屋的居住舒適度,延長老舊組屋的使用壽命。對老舊組屋啟動的各項政府計劃,可以幫助不同群體解決不同的實際問題,增加組屋的含金量。
從這兩年建屋發展局掌握的市場交易數據看,房齡滿30年,甚至滿50年的組屋,交易活動依然比較活躍,約佔市場交易量的三成份額。表明組屋即便老舊了,依然還有消費市場。
綜合看,從政府到民間,再到市場,組屋都受到了國民青睞,組屋取得成功就在情理之中。
第三、新加坡組屋對我們來說,有沒有借鑑意義?
應該是有的!
我認為,組屋對我們最大的借鑑,應該是重建!
經過20多年的高速發展,我們已經建蓋了很多的高層建築,以國家住建部的國家建築標準看,壽命是不低於50年。在這些建築臨近50年的時候,怎麼辦?難道讓它們自生自滅嗎?
組屋在房齡滿30年的時候,有些組屋會被納入選擇性整體重建計劃(SERS),政府以當時的市場價回購,並在原址上重建組屋,再分配給原來居住在這裡的屋主。這裡面的「回購」,文字表述叫回購,但其實是補貼,還有配套搬遷費,除了得到這些貨幣外,新建起來組屋後,還能得到最新設計建蓋的組屋,是不是等於中了頭獎!
除了政府牽頭搞的選擇性整體重建計劃(SERS),房齡滿30年的組屋也可能被私營建築公司洽談收購,只要取得90%以上屋主同意即可實施。通過民間投資,按照市場價上浮一定水平收購組屋,再重建商品住宅小區,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節約土地資源。當然,能被民間資本看上的組屋,無疑地段、區位、配套之類都不會差才行。
這給我們的啟示是什麼?
其實,再過20多年,大量的高層住宅將臨近使用壽命,如何合理處置這些高層住宅將是不得不面對的一個課題。處理得好,名利雙收;處理不好,極易爆發社會矛盾。
新加坡組屋的政府和民間兩種重建模式,或可為我們未來的高層住宅重建提供參考。
因此,我認為,組屋是適應新加坡國情的成功模式,很好的解決了新加坡人的居住問題。但這種模式不一定適合我們,尤其是像我們這樣人多、地廣的大國。
縱觀世界,美國、俄羅斯、加拿大、英國、澳洲,等等,都沒有哪國採用這種模式。組屋模式雖然不適合我們,但組屋的重建經驗是值得我們借鑑的,尤其是高層住宅重建,可以進一步研究,探索出適合我們的高層重建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