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我們和李宇春聊了聊,數字專輯和網際網路到底給音樂產業帶來了什麼?)
摘要: 李宇春認為,數字專輯是隨著
網際網路的崛起,更多年輕人的一種消費習慣,就像我們購買遊戲一樣,大家為什麼不能購買數位音樂呢?儘管大家還沒有完全的適應這樣一種消費習慣,但已經有一個不錯的開始了。
版權和數位音樂專輯,是2016乃至過去三年數位音樂廠商們的關鍵詞。
因為版權,QQ音樂與被微信封殺的網易雲音樂和好、並多次轉售上萬首歌曲的音樂版權;因為版權,騰訊和阿里在音樂方面賭氣買買買;因為版權,QQ音樂和海洋音樂集團合二為一,結束了數位音樂平臺多方爭霸的混戰。
同樣,也因為版權,數字專輯和付費下載成為數位音樂平臺的幾乎唯一的曙光。
作為音樂產業正版化的推手和數位音樂平臺的主要商業模式,各大音樂人和音樂平臺都開始嘗試付費數字專輯,單就QQ音樂而言,其從2014年至今為近40位歌手發布過數位音樂專輯,銷量實現了近150%的增長。
1月3日,QQ音樂對外宣布李宇春的數位音樂專輯《野蠻生長》銷量突破650萬張,這是中國數位音樂史上第一位字音樂專輯銷量突破650萬張的歌手,而其總銷售額達到了3200多萬元,歷時220天。上一位達到3000萬銷售額的歌手是周杰倫。
QQ音樂為此甚至召開了「慶功宴」,來紀念這位粉絲經濟代表之一的女歌手的強號召力。
毫無疑問,付費音樂已經成為數位音樂產業的趨勢之一,但問題在於,用戶的消費還遠未形成,撐起這些歌手數字專輯銷量的可能更多的是粉絲行為,鈦媒體前文曾以《周杰倫的床邊故事》為例進行過試驗:為了促進銷售,QQ音樂甚至推出了「銘牌升級」活動來鼓勵粉絲進行重複購買。
好的一點是,數位音樂的形式正在被越多的人認可和接受,作為歌手來說,「唱片已死」,在網絡時代他們同樣需要更加「網際網路」的方式來展示和傳播自己的作品。而李宇春對數位音樂專輯的作用也表示了肯定,她認為,網際網路正在幫助音樂產業進行變革,而在這場變革中,音樂產業也正在逐漸的復甦。
作為選秀時代最具代表性的女歌手,李宇春在音樂上對網際網路的擁抱也還算深入。從去年起,她連續嘗試過多場線上的演唱會直播,今年還聯合樂視音樂辦了幾場巡迴演唱會,甚至還曾在MV中融入了VR技術。
因此,在這次慶功宴之後,包括鈦媒體在內的幾家媒體也和她聊了聊音樂人對於數位音樂專輯的看法,以及網際網路到底能夠給音樂產業帶來什麼?
A:作為經歷過實體唱片時代的人來說,相比於實體專輯,您是怎麼來看待數字專輯和音樂付費產業的?
這是一個特別大的改變吧,我是一個從買卡帶的人逐漸成為買CD的人,之後雖然也嘗試過數字專輯,但始終沒形成一個產業。從去年開始我嘗試了用全新的數位化的形式來發行專輯,我覺得算是有實驗性和創新性的。
我經歷過的時代,也是從音樂行業非常繁榮,然後到很多唱片店關門,比較萎靡的一個狀態。到今年,除了數位音樂專輯,我還參加了很多音樂節,我對今年音樂行業整體的一個感受,是覺得整體都有復甦的跡象。
A:復甦是因為數位音樂專輯的崛起嗎?
不僅僅是,記得好幾年前有人問關於音樂行業的不景氣,有人說行業已死,但我覺得音樂是不會死的,因為人們對於音樂的需求和熱情不會改變,可能說會需要新的形式、新的模式需要革新,我覺得它正在漸漸出現。
今年不僅是我自己發布數字專輯,我同時也會買一些數字專輯,包括李志、以及我自己喜歡的一些音樂人的作品。
A:做數位音樂專輯和做實體專輯最大的不同是什麼?對於這個產業的發展,您個人的判斷是什麼?
我認為還是消費習慣的不一樣,其實我現在也保留著購買實體專輯的習慣,我會覺得可以保留下來,有收藏的價值。但是數字專輯是隨著網際網路的崛起,更多年輕人的一種消費習慣,就像我們購買遊戲一樣,大家為什麼不能購買數位音樂呢?
我覺得這是一種思維的轉變,需要一定的時間去培養,但我覺得現在已經開始有越來越多的人去習慣這樣的一種消費。但是,我仍然覺得,這只是一個開始,相對起來,畢竟這部分人仍然還是少部分人,大家還沒有完全的適應這樣一種消費習慣,不過已經是一個不錯的開始了。
A:音樂人在數位音樂方面可以做些什麼?
因為我不是平臺方,所以可能還是更專注於內容方面,音樂本身、音樂創意方面,甚至演唱會革新方面的。
有一個感受可以分享,在實體專輯和數字專輯的過渡期中間,羽泉曾經送我了U盤的專輯,我當時內心是覺得有點難過或者說不適應。我記得很清楚,我當時就覺得好像音樂行業,這種傳統的模式是不是真的不行了?經歷這個過程心理上會有很多很多的起伏,但是也帶給我很多的思考。
A:那麼音樂產業和演唱會的革新都會包括哪些方面?您嘗試的一些音樂和網際網路相結合的方式,會和以往演唱會有哪些不同?
音樂上主要還是在數字專輯,演唱會從去年開始嘗試線上直播,其實剛開始做的時候也很忐忑,因為並不知道會怎樣,可能直播出來的效果和自己想像的也不太一樣,其實每做一個這樣的決定都是需要巨大的勇氣的,因為都是在冒險。
某種程度上來講技術上面的革新也是一種新的革新,直播演唱會我們在很多年前就想過了,但是技術達不到。
A:作為數位音樂廠商來說,可能會在效果反饋方面給一些可以參考的數據,那麼這些數據會在音樂人音樂創作和傳播方面有什麼影響呢?
數據方面可能更多的還是音樂專輯中的排行、喜好、傳唱度之類的,但是我覺得這只能作為一個維度來進行參考,因為畢竟做音樂這件事情其實並不能完全用數據作為評判標準,因為音樂還是一個更內心的東西,還是跟你的文化背景、成長背景息息相關的東西,我們不能用一個框架、一個模式去套它。
A:之前有嘗試VR的技術,您覺得除了數位音樂的版權付費之外,音樂產業和網際網路、科技行業還可以有哪些結合?
VR嘗試了做了一個MV,當時也是覺得比較新穎,所以想試試看做一些新的東西。我覺得科技會幫助音樂改變很多東西,在呈現的方式、鏡頭的運用上面,比如對於演唱會來說,不僅僅可以是一個音樂會而已的東西,科技可以幫它呈現的更盡善盡美,我覺得這是所有歌手都很享受的。
A:從音樂創作的角度來講,載體從CD到網際網路形式產生了變化,會不會在創作中會去考慮「網感」這樣的一些東西?
早年間的時候可能會有,因為那會兒做音樂總是有人跟你說,傳唱度、大眾小眾。然而現在我沒有這個包袱了。一個是思路上比以前要通透,音樂到最後不是大眾小眾,不是傳唱度,是你要說的話,另一個就是,以前看到的小眾反而是大眾,一些獨立音樂人的崛起,不就是現在的大眾嗎?
A:剛才提到網感和傳唱度,那麼您覺得數位音樂專輯和粉絲經濟是種什麼樣的關係?
這是伴隨著我成長和思考非常多的問題。我覺得期間有一個轉變,粉絲這個詞十年的時間,人們對它的定義已經不一樣了,十年前對於這個詞還是妖魔化的,不願意提起,而到今天大家都可以暢所欲言,並且完全擁抱的姿態。
去參加很多音樂活動時常有人對我說做一些粉絲經濟的合作,我會有一些小不屑。音樂上面我會有自己的堅持,我始終稱他們為歌迷朋友,在這件事情上(數位音樂專輯)我會認為,它不是所謂的粉絲經濟。
A:那麼接下來在您自己的規劃裡,對於數字專輯和實體專輯的規劃會是一個什麼樣的規劃?
今年還是會發實體專輯,它還是一個比較有儀式感和紀念價值的東西,目前還沒有說會以哪方面為重的。(文章首發鈦媒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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