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9年12月25日 23:01:55 中財網 |
原標題:
天祥集團:關於公司、胡剛鋒、宋紅宇收到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的公告
公告編號:2019-052
代碼:870643證券簡稱:
天祥集團主辦券商:安信證券
公告編號:2019-052
代碼:870643證券簡稱:
天祥集團主辦券商:安信證券
天祥建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關於公司、胡剛鋒、宋紅宇
收到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
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
別及連帶法律責任。
一、基本情況
相關文書的全稱: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浙江監管局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
收到日期:2019年12月23日
生效日期:2019年12月18日
作出主體: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浙江監管局
措施類別:行政監管措施
涉嫌違規主體及任職情況:
天祥建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長、
總經理胡剛鋒;董事會秘書、副總經理宋紅宇。
涉嫌違規的事項類別:
違反《非上市公眾公司監督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96號)第十三條、第
二十條和第二十五條的規定。
二、主要內容
(一)涉嫌違規事實:
公司2018年存在五筆對外擔保未經事前審議,累計金額5,300.00萬元;
四筆關聯交易未經事前審議,累計金額6,164.42萬元。上述事項直至201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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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編號:2019-052
月29日才履行相關決策程序並補充披露。
公告編號:2019-052
月29日才履行相關決策程序並補充披露。
(二)處罰/處理依據及結果
按照《非上市公眾公司監督管理辦法》第五十六條、第六十二條規定,對
公司、胡剛鋒、宋紅宇予以警示,並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
三、對公司的影響
(一)對公司經營方面產生的影響:
上述行政監管措施不會對公司的正常經營活動產生重大不利影響,公司目
前經營工作正常。
(二)對公司財務方面產生的影響:
上述行政監管措施不會對公司的財務狀況造成重大不利影響,公司目前財
務狀況穩定。
(三)是否存在因不符合創新層標準而被調整至基礎層的風險:
√是□否□不適用
四、應對措施或整改情況
(一)擬採取的應對措施
公司擬針對該事項組織了集團內部會議,加強各相關部門、人員對《中華
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天祥建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全國
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公司信息披露細則》和其他相關規定
和公司的各項制度的學習和理解,提高規範意識,以避免再次發生違法違規情
形,切實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二)整改情況
截至日前,累計金額5,300萬元的違規擔保借款人均已到期還款,我公司
的擔保責任均已解除。公司將加強內部管理,在日後的經營管理中儘可能避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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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編號:2019-052
次發生違法違規情形,切實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公告編號:2019-052
次發生違法違規情形,切實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五、備查文件目錄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浙江監管局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2019]143
號)。
天祥建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19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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