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法鬥極
作者:楚水
上法鬥極,不是道法自然,也不是德法自然。漢之巜白虎通》援引用,《援神契》曰:
"天覆地載謂之天子,上法鬥極"
釋讀《鉤命決》曰:"天子,爵稱也""天子臣放勳"
說明漢代釋讀經書的書籍多如牛毛,誠如類似眾所周知的笑典之"曰若稽古"--《漢書.藝文志》云:「秦近君能說《堯典》,篇目兩字之說,至十餘萬言,但說『曰若稽古』三萬言」。也就是說漢代之經學家,僅解說"曰若稽古",這四個字,就用了三萬字,不可謂不煩瑣至極。此誠如如魯迅先生所言:「你不說我倒還明白,你越說我越糊塗了」。由此看來,漢章帝--這位歷史上名氣不算太大的皇帝,倒是做了一件大好事:
「天子會諸儒講論五經,作《白虎通德論》,令固撰集其事」。其對中國文化之貢獻,如後世之宋徽宗所創之瘦金體於書法,已載史冊,足可肯定。
今以上法鬥極為題,而隨筆之,決非意欲效仿古人,而曰若稽古之,囉嗦千八百字。記得季羨林老先生在時,歐陽中石先生每年都會將該年,考悟出四個字,比如今年之庚子,為庚某某子,書之以贈,以求心得於季老。故而自己對生僻之字,如曰若稽古,上法鬥極等有一種特殊的敏感,常以錄之,以備不時之需。然而,初讀之完全南轅北轍,何之是謬之千裡?
上法鬥極,天子放勳。除了"法"與"天子",正常釋之外,其餘自己完全領會錯了:上,不是皇帝天子,鬥,不是鬥爭,極,不是極限,放勳,更不是放逐出去,使之建立勳業,才能稱為天子。上法鬥極,釋之卻又若道法自然,是指天上的北極星,或北鬥星之運行,如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歸根結底,仍然是順其自然,德法自然。萬法歸宗,道通為一,最後還回到原點,這就是中國文化的妙處。
由此又想到了方方,大概是一位與人鬥其樂無窮的人。記得張全景老部長僅僅講述了自己了解的土改的歷史,與《軟埋》不同,就被其大爆粗口,張頤武先生好像沒說什麼,就被封了一個"帶鬥大哥"的雅號,認識或不認識的人,只要與自己不同,就必然鬥之以極,順昌逆亡,唯我獨尊,其實,完全就是典型的東方不敗的心理作祟。已故的湯一介先生也倡導:知識分子不應該向非真理或半真理妥協,如北大的梁漱冥先生,但關鍵自己要接近真理。而接近真理,更需要聽取不同的意見,固步自封,自以為佛,其實就是自以為是的自我造神,如始讀上法鬥極,為絕對鬥爭,豈不可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