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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新聞記者 刁明康
日前,網上一篇帖子稱重慶萬豪國際旅行社組織遊客到菲律賓旅遊,遊客遭遇了「強制消費、與合同明顯不符的不法待遇以及導遊的惡劣態度等多項問題」,甚至「安排的自費項目烤乳豬只是順便打包的幾塊豬肉,而另一個團吃的是一整頭真正烤乳豬,現切的聲音非常清脆,這確實是莫大的人格侮辱」。
7月5日,封面新聞(thecover.cn)記者聯繫上該旅行社相關負責人,她承認「旅行社確實存在過錯,願意道歉和賠償」,但表示遊客在網上寫的經歷「有點誇大」。
遊客:
遭遇強制消費,吃烤乳豬受到「侮辱」
遊客肖女士告訴封面新聞(thecover.cn)記者,今年4月4日,她和另一位親人帶著孩子,一行3人花了1.5萬餘元,報了重慶萬豪國際旅行社組織的「菲律賓宿霧雙宿雙菲6天5晚(至)旅遊」。
抵達目的地後,入住的菲律賓宿霧皇冠大酒店(四星級)「設備太過陳舊,有的房間無熱水供應、空調壞掉,床單又黑又髒、自助早餐的座椅全是油漬斑點,與四星級酒店標準嚴重不符」。
「行程第二天,當地導遊小李在大巴上強制向我們推銷自費項目。」肖女士說,小李「用恐嚇性的語言」告訴他們,在菲律賓期間,不能單獨去其他地方遊玩,或參加別的旅行社安排的旅遊項目,「要參加旅遊項目,只能在小李處報名,否則,參加其他旅行社的旅遊項目被菲律賓警察抓了,沒人管」。
鑑於這樣的「提醒」,肖女士說,她們只得參加了小李推薦的自費項目,「孩子沒收費,兩個大人總共花了4000多元人民幣,去潛水看了海豚和鯨鯊,但至今旅行社並未提供她們當時在水下的照片」。
「最讓我們氣不過的是,有個自費項目是吃菲律賓特色烤乳豬,說是到了菲律賓不吃烤乳豬等於白來,結果所謂的烤乳豬居然是早上7點多鐘在路上順便打包的幾塊豬肉,蒼蠅到處飛」,肖女士說,當時她帶著孩子,看了一眼就覺得特別髒,沒吃,就在她們準備起身離開時,竟然發現另外一張桌子上,另一個團的遊客吃的是一整頭真正的烤乳豬,「切烤乳豬的聲音非常清脆,(這對我們來說)確實是莫大的人格侮辱」。
回應:
旅行社稱願意道歉,但網上的投訴「有點誇大」
7月5日,封面新聞(thecover.cn)記者通過電話聯繫上了重慶萬豪國際旅行社一位梅姓女性負責人。
對於網上的帖子和遊客的投訴,梅姓負責人告訴記者,她知曉這個情況。
「我們尊重事實,錯了就要認,我們願意賠償。」一開口,梅姓負責人便這樣表示。
她說,遊客回來後,向重慶旅遊部門進行投訴,經過調查,旅行社也確實發現了此次行程當中的一些過錯,於是在旅遊部門人員的調解下,對部分遊客進行了道歉和賠償,「有的賠了200元,有的賠了300元,有的賠了500元」。
「我們做事,首先就是做人,錯了就是錯了。」對於遊客投訴「強制消費、導遊態度惡劣,酒店設施陳舊和髒亂差等問題,梅姓負責人只表示「的確錯了」,但並未承認具體「錯」在哪一項,並表示遊客在網上的投訴內容「有點誇大」。
「在網上寫帖子的遊客是個男的,江北區旅遊局安排解決兩次,他本人都不來,只安排她老婆來,我也很真誠地跟他打電話溝通過,但他不接受。」
梅姓負責人,她們已道歉,願意賠償,但這位遊客如果還不滿意,「就只有以法律為準繩,通過司法途徑來解決了」。
律師:
強制消費和不按合同提供服務都不合法
重慶鼎凌律師事務所律師在遊客的發帖下面進行了回復。
律師認為,本案中,該旅行社強制旅客消費、不按合同約定提供相應的服務等行為是不合法的,旅遊者可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旅遊法》第九十二條的規定,雙方協商解決,或者向消費者協會、旅遊投訴受理機構或者有關調解組織申請調解,也可以通過仲裁或者訴訟途徑解決。
同時,律師列出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旅遊法》第九條的規定:旅遊者有權自主選擇旅遊產品和服務,有權拒絕旅遊經營者的強制交易行為。旅遊者有權知悉其購買的旅遊產品和服務的真實情況。旅遊者有權要求旅遊經營者按照約定提供產品和服務。(圖據網絡)
來源:封面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