緊急通知!12月31日前所有人必須完成這件事!否則明年到手工資要變少!

2020-12-12 騰訊網

個人所得稅APP更新啦!一年一度的專項附加扣除信息確認開始啦!最後一個月,抓緊確認!否則影響2021年到手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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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專項附加扣除

信息確認開始

根據規定,納稅人需要每年對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的信息提交確認,2021年度專項扣除入口於12月1日開放,需要大家在12月31日前進行修改確認,具體來看:

在此提醒大家核對自己的信息是否填寫的正確並進行確認,且下列四種情況需要及時進行修改確認:

1、夫妻雙方改變住房貸款利息專項附加扣除方式或比例的;

2、房租和房貸需要更換扣除的情形,例如:不再申報住房租金,改為申報住房貸款利息。

3、修改2021年贍養老人、子女教育扣除比例的;

4、有老人在2020年去世,2021年不能再申請贍養老人專項附加扣除的;

02

2021年度專項附加扣除

填報指南

一、打開個人所得稅APP ,發現新版本,請先進行更新

第一步:點擊【專項附加扣除填報】模塊

二、2020年已填報專項附加扣除,2021年度繼續享受,操作步驟如下:

第一步:點擊【專項附加扣除填報】模塊

第二步:選擇【扣除年度】,點擊【一鍵帶入】

第三步:根據提示【將帶入2020年度信息,請確認是否繼續?】或【您在2021年度已存在專項附加扣除信息,如果繼續確認,將覆蓋已存在的專項附加扣除信息!】,確認後點擊【確認】

第四步:打開【待確認】狀態的專項附加扣除,核對信息;

如有修改,可以點擊【修改】

信息確認後點擊【一鍵確認】,並根據提示【您在2021年度已存在專項附加扣除信息,如果繼續確認,將覆蓋已存在的專項附加扣除信息!】,確認後點擊【確認】

第五步:查詢已確認的專項附加扣除信息

在確認之後在APP中點擊首頁-【我要查詢】

點擊【專項附加扣除信息查詢】

選擇扣除年度【2021】查看已提交的信息。

三、2021年需要新增專項附加扣除項目

先按上述步驟確認其他不需修改的專項附加扣除信息後,點擊APP首頁【專項附加扣除填報】-【2021】-根據自身情況,選擇項目進行填報。

注意:大病醫療專項扣除,由納稅人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辦理彙算清繳時,進行填報。

03

最新最全2021年度

專項扣除全攻略

講完了操作指南,第一次申報的專項扣除的小夥伴著急了,還不了解哪些情形可以扣除呢?我們接下來為大家一一講解。

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是指個人所得稅法規定的子女教育、繼續教育、大病醫療、住房貸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贍養老人等6項專項附加扣除。

內容太多?我們還準備了相應的視頻課程,關於住房貸款利息如何扣除5分鐘給您講清楚:

以下視頻來源於:梅松講稅

以下視頻來源於

梅松講稅

04

專項扣除特殊事項

9個熱點回答

1、學前教育階段的兒童,沒有就讀幼兒園,父母能否享受子女教育扣除?

答:年滿3歲至小學入學前教育階段的子女,可以按照每個子女每月1000元標準定額扣除,並未限定接受教育的模式,沒有參加幼兒園教育,也可以按照標準定額扣除。

2、非親生父母的子女教育可以扣除嗎?

答:父母之外的其他人擔任未成年人的監護人的,比照《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的規定執行,可以按照每月1000元扣除子女教育費用。

3、一個納稅年度取得多個資格證書的,如何享受繼續教育扣除?

答:一個納稅年度只能享受一個職業資格繼續教育。取得技能人員職業資格證書或者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證書的,且符合扣除條件的,可按照3600元的標準定額扣除。

4、跨年度的醫療費用如何計算扣除?

答:納稅人申報享受大病醫療扣除,以醫療費用結算單上的結算時間為準。

5、納稅人及其未成年子女發生的基本醫保相關的醫藥費,扣除時如何計算?

答:納稅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發生的醫藥費用支出,應按規定分別計算扣除額。

6、首套住房是「商業性質」,可以享受個人住房貸款利息扣除嗎?

答:首套住房,指購買享受首套住房貸款利率的住房,強調住房,商業性質不滿足條件,即使實際用途為「住房」,也不能按照住房貸款利息稅前扣除。

7、個人的工作城市與實際租賃房屋地不一致,是否符合條件扣除住房租賃支出?

答:納稅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沒有自有住房而實際租房發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實際工作地城市的標準定額扣除住房租金。

8、實際承擔對叔叔伯伯的贍養義務或贍養嶽父嶽母公婆的費用,是否可扣?

答:不可以。被贍養人是指年滿60歲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滿60歲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9、兩個子女中的一個無贍養父母的能力,是否可以由余下那名子女享受2000元扣除標準?

答:納稅人為非獨生子女的,在兄弟姐妹之間分攤2000元/月的贍養老人專項附加扣除額度,每人分攤的額度不能超過每月1000元,不能由其中一人單獨享受全部扣除。

最後,附上一張圖,讓大家一圖掌握個稅專項扣除特殊問題的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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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緊急通知!12月31日前必須完成這件事!否則明年到手工資要變少!
    被贍養人是指年滿60歲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滿60歲的祖父母、外祖父母。9、兩個子女中的一個無贍養父母的能力,是否可以由余下那名子女享受2000元扣除標準?答:納稅人為非獨生子女的,在兄弟姐妹之間分攤2000元/月的贍養老人專項附加扣除額度,每人分攤的額度不能超過每月1000元,不能由其中一人單獨享受全部扣除。
  • 緊急通知!這件事月底前必須完成!否則明年到手工資要變少!
    最後一個月,抓緊確認!否則影響2021年到手工資!月1日開放,需要大家在12月31日前進行修改確認,具體來看: 第五步:查詢已確認的專項附加扣除信息 在確認之後在APP中點擊首頁-【我要查詢】
  • 放假通知!注意,這件事12月31日前必須辦,事關工資!
    2月7日(星期日)、2月20日(星期六)上班。清明節:4月3日至5日放假調休,共3天。勞動節:5月1日至5日放假調休,共5天。4月25日(星期日)、5月8日(星期六)上班。端午節:6月12日至14日放假,共3天。中秋節:9月19日至21日放假調休,共3天。9月18日(星期六)上班。
  • 這件事12月31日前必須辦!
    這件事12月31日前必須辦!但是在領年終獎前這項「神操作」必不可少否則明年你每個月的收入都會受到影響哦!為什麼要進行信息確認?12月4日,這項「神操作」——2021年專項附加扣除開始確認,出現在個人所得稅App的首頁位置。根據政策規定,用戶在2020年12月31日前,需對2021年的專項附加扣除進行確認。若未及時確認,那麼已填報的扣除信息將自動視同有效並延長至2021年,這有可能會影響明年你每個月的收入。
  • 事關明年工資!這件事12月31日前需要完成
    年終將至大家都很關心今年的年終獎吧但是在領年終獎前這件事情一定要知道↓↓12月4日,國家稅務總局發布公告:為進一步支持穩就業、保就業、促消費,助力構建新發展格局,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具體來說需同時滿足三個條件:(1)上一納稅年度1-12月均在同一單位任職且預扣預繳申報了工資薪金所得個人所得稅;(2)上一納稅年度1-12月的累計工資薪金收入(包括全年一次性獎金等各類工資薪金所得,且不扣減任何費用及免稅收入)不超過6萬元;(3)本納稅年度自1月起,仍在該單位任職受僱並取得工資薪金所得。
  • 事關明年工資!濟南人,這件事12月31日前需要完成!
    年終將至 大家最關心的莫過於 今年的年終獎 但是在領年終獎前 這項「神操作」必不可少 否則明年你每個月的收入
  • 放假通知!注意這件事,31日前必須辦……
    勞動節:5月1日至5日放假調休,共5天。4月25日(星期日)、5月8日(星期六)上班。端午節:6月12日至14日放假,共3天。中秋節:9月19日至21日放假調休,共3天。9月18日(星期六)上班。國慶節:10月1日至7日放假調休,共7天。
  • 這件事12月31日前必須辦!否則影響明年收入
    務必在12月31日前確認依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發布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60號)規定,若未及時確認,那麼已填報的扣除信息將自動視同有效並延長至2021年。即使信息沒有變化,建議大家還是核對一下自己的信息是否填寫正確。
  • @所有人!12月31日前必須完成這件事,否則影響工資
    最後一個月,抓緊確認!否則影響2021年到手工資!012021年專項附加扣除信息確認開始根據規定,納稅人需要每年對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的信息提交確認,2021年度專項扣除入口於12月1日開放,需要大家在12月31日前進行修改確認,具體來看:在此提醒大家核對自己的信息是否填寫的正確並進行確認,且下列四種情況需要及時進行修改確認:1、夫妻雙方改變住房貸款利息專項附加扣除方式或比例的;2、房租和房貸需要更換扣除的情形,例如:不再申報住房租金,改為申報住房貸款利息。
  • 緊急通知!12月31日前,廈門人趕緊做這件事!
    廈門人注意! 12月31日前 這件事抓緊辦! 務必在本月31日前確認 依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發布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60號)規定,納稅人在2020年12月31日前,需對2021年的專項附加扣除進行確認。
  • 放假通知!這件事12月31日前必須辦,事關工資!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通知精神,現將2021年元旦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2021年1月1日至3日放假,共3天。 但是在領年終獎前 這項「操作」必不可少 否則明年你每個月的收入
  • 吉安人注意!這件事12月31日前必須辦!
    但是在領年終獎前這項「操作」必不可少否則明年你每個月的收入都會受到影響哦!需於每年12月進行確認納稅人未及時確認的扣繳義務人於次年1月起暫停扣除待納稅人確認後再行辦理專項附加扣除為什麼要進行信息確認?一起往下看為什麼要進行信息確認?依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發布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60號)規定,納稅人在2020年12月31日前,需對2021年的專項附加扣除進行確認。
  • 這件事千萬別忘了!12月31日前需完成!
    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2020年12月4日提到假期,肯定也少不了搶票咯!根據鐵路部門火車票網際網路和電話訂票提前30天發售的規定,12月3日起,旅客可通過12306網站和「鐵路12306」APP購買2021年元旦火車票。12月3日上午起,大家可以通過網絡和電話購買2021年元旦火車票。這件事12月31日前需完成!
  • 瀋陽人注意!這件事12月31日前必須辦!
    (原標題:瀋陽人注意!這件事12月31日前必須辦!)年終將至大家最關心的莫過於今年的年終獎但是在領年終獎前這項「神操作」必不可少否則明年你每個月的收入
  • 稅務緊急通知!12月15日前,企業務必完成此事!否則罰款!
    稅務局再次發出通知,宣布殘障保險金的截止日期已到!未能按時完成聲明將導致滯納金。如果您尚未申報並付款,請快點!一,稅務局很清楚!必須申報傷殘保險金!重要提醒:1.基本上所有僱主都是殘疾保險基金的付款人,而自僱人士不必支付殘疾保險金!未能按要求申報將收取滯納金!
  • @運城人,這件事12月31日前一定要做!
    依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發布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60號)規定,納稅人在2020年12月31日前,需對2021年的專項附加扣除進行確認。一起往下看↓↓↓一、為什麼要進行信息確認?依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發布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60號)規定,納稅人在2020年12月31日前,需對2021年的專項附加扣除進行確認。
  • 稅局通知!3月31日前,必須完成開票軟體重大升級
    兩會上已經明確宣布,4月1日將實行13%、9%和6%的新增值稅稅率!提醒大家:3月31日前開票軟體必須完成升級,4月1日起開發票、報稅必須按新規定執行,請所有人儘快了解並告知!‍01開票軟體重大升級,3月31日前必須完成福建、河北等多地稅局已經發布通知!
  • 事關明年工資!12月31日前必須完成!
    12月4日,國家稅務總局網站發布《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進一步簡便優化部分納稅人個人所得稅預扣預繳方法的公告》(下文簡稱《公告》)。《公告》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最後一個月,抓緊時間確認!否則影響2021年個稅專項附加扣除。圖片來源:個人所得稅APP截圖政策規定:專項附加扣除的信息需要納稅人每年都提交一次。
  • 剛剛通知!4月30日前,所有代理記帳機構必須完成這項工作!否則...
    近日,財政部發布了《關於做好2020年代理記帳行業管理有關工作的通知》,部分代理記帳機構將被面臨被撤銷代理記帳的資格!1撤銷代理記帳資格,行業要規範了!2、2019年12月31日前已取得代理記帳資格的代理記帳機構及已辦理備案登記的分支機構,應於2020年4月30日前通過「全國代理記帳機構管理系統」向其審批機關進行年度備案。3、代理記帳機構及分支機構於2019年12月31日前跨原審批機關管轄地遷移辦公地點的,應向其遷入地審批機關進行年度備案。
  • 12月31日前一定要做這件事!事關你明年的工資!
    2020年已經被按下快捷鍵,即將結束相信大家都非常期待新的一年但全體打工人注意啦!有件事你這月底前要抓緊確認!事關你明年的工資2021年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已經開始確認啦納稅人在2020年12月31日前需對2021年的專項附加扣除進行確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