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李娟芳 通訊員 王先科
本報訊 開車的時候,司機最怕分散注意力,稍不注意就可能釀成不可挽回的悲劇。但有的人卻我行我素,開車也要玩手機,殊不知,這種行為已經觸犯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並且是一種非常危險的交通違法行為。
1月2日,元旦假期第二天,懷化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直屬三大隊民警來到轄區汽車東站,對節假日班車安全運行開展走訪排查,確保節日旅客乘車安全。下午3時19分許,民警在車站監控室隨機查看運行班車遠程實時監控時,發現一輛懷化至武岡的大巴班車駕駛人開車時不時望向座位旁邊的手機,還用左手點擊手機,目測是在查閱通訊信息。
因駕駛人該行為已經影響行車安全,民警固定證據後,在監控室給該駕駛人開具了處罰憑證,並讓工作人員等該駕駛人返回後轉交。目前,駕駛人李某將被處以駕駛證記2分罰款200元的處罰,同時交警部門約談了該駕駛人所屬企業。
【來源:邊城晚報】
聲明:轉載此文是出於傳遞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來源標註錯誤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權益,請作者持權屬證明與本網聯繫,我們將及時更正、刪除,謝謝。 郵箱地址:newmedia@xxcb.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