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羊城晚報全媒體記者 徐振天
12月11日,廣州地鐵宣布將於本月18日起,在地鐵線網交通樞紐站、換乘站等100座車站以及其所運營的廣清城際、廣州東環城際9座車站分兩批開展AED(自動體外除顫器)配置試點。從配置試點的站點名單來看,覆蓋了廣州地鐵所有的交通樞紐和大客流重點站點。試點將分兩批次,分別於2021年1月31日前和2021年上半年將AED設備配置到位。
本次廣州地鐵試點配置的AED設備數量之多、範圍之廣,意味著此舉是國內公共場所配備「救命神器」的又一重要進展。近年來,公共場所心源性猝死的案例頻發,社會輿論對公共場所配置AED的呼聲一直較高。
有專家指,公共場所配置AED體現了相關場所對生命權的尊重,本次配置試點的AED到位後,各方還需繼續加大普及AED使用知識的力度,對設備進行合理化配置,讓「救命神器」的效用最大化。
配置試點之前,輿論呼聲較高
近年來,猝死事件時有發生,且越來越偏向年輕化。僅今年11月,廣州就發生2例心臟驟停猝死案例,11月4日,一中年跑者在天河區臨江公園綠道突然倒地;11月20日,一男子在廣州地鐵車廂內因急性心梗暈倒不起。12月1日,天河區體育中心跑道內又有跑者突然倒地,路人為其做心肺復甦無果,但待救護車趕到現場已無力回天。
幾乎每一次公共場合心源性猝死事件的發生,都會引起公眾對AED配置話題的熱議。對此,廣州市第一人民醫院急診科副主任醫師、微博知名博主「急診夜鷹」王西富就表示,從珠江綠道到廣州地鐵、再到天河體育中心發生的猝死事件,暴露廣州公共區域急救體系建設的嚴重不足,加強大眾和公共服務場所人員的急救技能培訓、有步驟地推進公共場所AED鋪設,如箭在弦上不得不發。
民眾對本次廣州地鐵啟動AED配置試點期待已久。早在今年10月,記者就從消息人士處得知,廣州地鐵已在推進相關工作。11月28日,對於廣州地鐵設置AED的進度,廣州地鐵客服人員告訴記者,廣州市紅十字會已在研究在公眾場所設置AED,並在今年組織政府相關部門和試點單位召開座談會進行討論研究。也有廣州地鐵相關負責人稱:「廣州地鐵集團正按照廣州市衛健委的統一部署,積極做好在地鐵站內試點設置AED的準備工作。」
半個月後,人們終於迎來了AED配置試點的好消息。有廣州地鐵相關負責人指,「在地鐵站點配置一項涉及千萬乘客的設備,不是表個態就行了,除了需要考慮設備本身外,後期還要考慮(設備)如何使用的培訓、數量及站點、經費等多種因素。」記者了解到,目前,針對使用規範和操作流程,廣州地鐵現正聯合廣州市紅十字會、廣州悅爾公益基金會等開展培訓,提升車站一線員工使用AED應對心臟驟停等突發乘客事件的應急處置水平。
配置試點之後,還需考慮效用最大化
廣州地鐵配置AED取得新進展,那麼,公眾對AED設備的了解又有多少呢?根據記者前期針對廣州地鐵乘客的走訪情況,多數乘客對AED設備知之甚少,但對學習使用它的興趣很高,目前各方還需繼續加大普及AED使用知識的力度,讓「救命神器」發揮最大作用。
在客流量較大的廣州地鐵4號線車陂地鐵站,記者隨機詢問候車乘客「是否知道AED即自動體外除顫器設備」,其中近8成乘客搖頭表示不知道,也從未留意過公共場所是否安裝有此類設備,知曉該設備的乘客也沒有在生活中見過或操作過。
當記者簡單介紹AED的作用後,受訪者對此均表示認同並支持在地鐵站內安裝AED設備。有乘客認為:「地鐵站內人員密集,乘客發生意外的可能性也隨之增高,安裝急救設備能夠為乘客提供更多的安全感。」不過,也有乘客表示面對突發情況會存在「想救但不敢救」的心理。「一方面相關知識儲備不足,另一方面也怕承擔額外的法律責任。」
「這是很多人的擔心,像這種涉及到需要一定專業知識的施救,萬一施救不成功會面臨如死者家屬的索賠、甚至輿論的質疑等未知後果。」對於設備使用可能帶來的法律風險,北京市京師律師事務所創始合伙人劉宏輝律師指出,目前相關法律已經有了被稱為「好人法」的免責條款,法律規定救助人自願實施救助行為,即使是因此而造成受助人損害的,也不會產生民事法律責任,所以這已經在法律層面解除了施救者的後顧之憂。
對於廣州地鐵開展AED配置試點的新進展,廣東體制改革研究會執行會長彭澎認為,公共場所配置AED體現了相關場所對生命權的尊重,「地鐵交通是服務人民的,當民眾的呼聲越來越大時,及時、合理響應十分重要,交通便利是為人民服務,尊重生命權更是體現了以人民為中心。」
彭澎同時建議,AED的合理化配置也很重要,「列車員要受培訓,(AED)關鍵時刻要能用得上,此外,還可以招聘經常乘坐地鐵的乘客做志願者培訓,使AED的效用最大化。」
來源 | 羊城晚報·羊城派
責編 | 梁棟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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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習生丨翁東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