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秦時期,巴蜀地區在地理上與中原脫節,由於秦嶺、大巴山、米倉山系的阻隔,使它自成一個單元。在政治上,巴蜀也基本是自成單位的。雖然在夏、商時代,巴蜀與中原有這樣那樣的和戰關係,西周時代巴蜀也是周王室冊封的諸侯,但「有周之世,限以秦、巴,(蜀)雖奉王職,不得與春秋盟會,君長莫同書軌」,巴則因「楚主夏盟,秦擅西土,巴國分遠,故於盟會希」,均與中原缺乏經常的政治聯繫,不能在政治上與中原同步演進。戰國前期,當中原列國紛紛掀起轟轟烈烈的變法運動之時,西方的秦國起而響應,雖加入較晚,卻後來居上,變法更加徹底,又積極參與中國諸侯之政,文化上則採取開放政策,吸納、延請三晉縱橫家和法家知名人物入秦主持變法,「移風易俗」,以與中原諸夏所奉行的儒家學說相抗衡,結果是政治上與中原充分融為一體,文化上更加強了同中原的交流和融會。南方的楚國、東方的吳國和越國,也在政治上積極參與諸侯爭霸,文化上以老、莊為代表的道家則應運而生,與齊魯儒家、秦晉法家和縱橫家等分庭抗禮,遂成百家爭鳴之局,並在這一動態局面中與中原融為一體。唯有巴蜀,僻在西南,為「戎狄之長」,不與中原之政,不參與中原列國轟轟烈烈的變法潮流,又不與中原學術,不參與百家爭鳴。這兩大特點,說明了巴蜀與中原相隔絕的事實。
巴蜀自古有其國家組織,控制資源,掌握軍隊,維護王權,其政治勢力主要是向西南大力伸張;又有自己的知識體系和知識分子,創造了獨具特色的文字系統,物質文明也取得極大進步。但由於政治上與中原之政脫節,不在中原政治經濟大變革的連鎖反應圈以內,所以墨守陳規,不能在文化上取得突破,更不能對傳統習俗提出質疑,又遑論超越。
秦滅巴蜀,設置郡縣,是巴蜀與中原密切聯繫的轉機。但是,秦滅巴蜀的時代,正是秦的法家在理論上和實踐上走向野蠻化的時代。如果說,商鞅時代秦還允許一點學術和思想自由,允許儒法之爭存在的話,那麼,到秦惠王、秦昭王尤其秦始皇時代,這一點點自由的學術和思想空間已被完全窒息。秦任刑罰,民以吏為師,不允許自由的學術環境存在。在這種殘酷的政治和文化條件下,巴蜀不但沒有產生出思想家,反而發揚了神聖的宗教傳統,政治經濟上雖然被納入秦的勢力範圍之內,然而文化上卻仍然在中原之外,兩者出現了明顯的脫節。
巴蜀真正融入中華是在漢代。漢興,實行輕徭薄賦緩刑的政策,文化上允許百家共存,惠帝時「除挾書之律」,自此才有思想家、文學家的出現。
漢代巴蜀學者著書立說,均為私家著述,這是巴蜀文化漢化的重要標誌。這一現象說明,漢代巴蜀文化的轉型,不但已經超越了文化認同的階段,還進一步發展到了文化自覺的階段,從意識深處已認為自身是漢文化圈中當然的一員。其政治與文化背景有四:首先是巴蜀在政治上為漢高祖「帝業所興」之地。高祖五年,漢軍中的大批巴蜀士卒罷兵回家,成為巴蜀各地的大姓望族,加深了巴蜀對漢王朝的政治向心力;第二是漢王朝放寬思想禁錮,允許百家存在,武帝時雖獨尊儒術,但百家之術仍在天下郡國有不同程度地發展,巴蜀則突出發展了道家學術和易學;第三是漢王朝吸收天下精英入朝為官,既加強了漢王朝的中央集權,提高了漢王朝認識處理天下郡國各類事物的能力和水平,又加強了中央王朝同全國各地的文化和感情聯繫,巴蜀地區的精英人物如司馬相如、落下閎、王褒、揚雄等均在京師任為朝官,在文化上、思想上、感情上保持並維持著巴蜀與京師的各種聯繫;最後,也是最重要的,漢景、武之間,蜀郡守經文翁在成都興辦學堂,改造了巴蜀的「蠻夷之風」,使巴蜀逐步從對中原的文化認同轉變為文化自覺,最終超越了神聖傳統,在思想上、文化上與中原文化融為一體。
作為獨立王國的先秦巴蜀,與作為大一統帝國郡縣的秦漢巴蜀,在思想上、文化上的調控機制和原動力是不同的。借用梁任公《中國史敘論》關於「中國之中國」和「世界之中國」這一概念,可以說,先秦的巴蜀是巴蜀的巴蜀,而秦漢的巴蜀則是中國的巴蜀。這種歷史性的演變,給以人們的啟示是深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