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自遼寧的觀光團在臺灣發生火燒車事件,24名大陸遊客、1名臺灣導遊、1名臺灣司機全部遇難。29日,臺灣檢方經調查已經確認,出事遊覽車司機為醉酒駕車,加之車內此前發現汽油物質,這使得事故調查的方向「指向人為」的可能性升高。
此外還有臺灣媒體爆出,事故遊覽車司機蘇明成曾涉嫌性侵女導遊被判刑。對此,臺灣檢察部門以涉嫌隱私,不予證實。而臺灣公路總局僅表示,無前科對旅遊車司機而言並非硬性規定。
司機被指曾有性侵歷史 檢察機關:涉及隱私 無法公開
臺灣媒體30日披露,起火遊覽車司機曾有性侵歷史,並於今年6月被二審宣判5年徒刑、民事賠償新臺幣90萬元。消息一出,輿論譁然,外界紛紛質疑司機為何被判刑依然繼續工作。
桃園地檢署主任檢察官王以文表示,因為這是犯罪記錄,在臺灣屬於個人資料保護的範圍,而且這個犯罪涉及性侵,所以沒辦法公開。
臺相關部門:遊覽車駕駛員有無前科不是硬性規定
臺灣公路總局表示,依照目前現行法規,只針對需要一對一載客的計程車駕駛,才做不得有前科的規定。遊覽車駕駛只要有職業大客車駕照,並有兩年的經驗,就可以取得登記證並載客,沒有前科等規定,未來會考慮將不得有前科納入所有駕駛資格評估。
△出事遊覽車司機蘇明成
管理疏失 司機所在公司難辭其咎
外界認為,現行法規沒有前科規定雖然是導致司機繼續工作的直接原因,但司機所在的公司其實也難辭其咎。
蘇明成被確認酒駕後,他所在的玫瑰石通運公司以酒駕測試記錄都被燒毀為由撇清責任;而蘇明成涉嫌性侵的案件發生在2013年,案件從發生到歷經審判程序已有兩年時間,外界不知情,當事人所服務的公司如果也推說不知情恐怕不合常理。外界認為,玫瑰石通運公司在整個事件中也應負起管理疏失的責任。
蔡英文給導遊送輓聯被批不合適
即便不論司機是否有前科,在事件發生的過程中,導遊對司機沒有進行監督也讓外界感到困惑。臺灣知名評論員、中國文化大學教授邱毅分析指出,遊覽車司機在飲酒之後居然可以開車,而且飲酒不少,導遊對此卻沒有制止,這其中疑點不少。因為按照常理,導遊對司機有監督作用。司機喝這麼多酒,導遊不可能看不出來。
而且,由於導遊本人在本次事件中也負有責任,而臺灣當局領導人居然在這名導遊公祭時送上「典範長昭」的輓聯,此舉顯然不合適。因此,邱毅認為蔡英文應該公開道歉。
整個事故疑點重重 需要令人信服的結論
仔細盤點,整個火燒車事故自7月19日發生以來,根據不斷披露出來的消息,疑點還真不少。案發後,臺灣檢方從懷疑電線走火,到宣布發現車內存放有汽油,再定性司機酒駕,有媒體接著爆料司機上月剛因強姦案被判刑。檢方和媒體似有若無間已經營造出「司機自殺拉陸客陪葬」以報復社會的氛圍,好像在為檢方最後的破案結論鋪路。不過,在死無對證下,一切還要靠確鑿的證據說話。
包括汽油是誰什麼時候帶上車?司機什麼時候喝的酒?最後兩個小時司機脫團去了哪裡?出事前最後一通20分鐘的電話跟誰說的?說了什麼?車上5瓶汽油分別放在駕駛座和行李箱,既然要犯案,為何不集中在一起?檢方是都不掌握還是已了解部分答案?
雖然檢方表示,正等待火災鑑定報告和司機遺體解剖鑑定報告,但在宣布司機酒駕後當天下午,司機遺體已經低調火化。既然解剖鑑定報告還沒完成,為何急於火化遺體?
而最使罹難者家屬質疑的是,為什麼在幾乎全部大陸家屬籤下和解同意書並都離開臺灣後,檢方隔天才宣布司機酒駕?雖然檢方強調並非刻意,但對比臺灣一般酒測,當天或第二天結果就能出爐,所以檢方一堆的專業解釋,還是無法使人信服其宣布的時間點沒有考量。
24名大陸遊客的生命在臺灣逝去,他們不能死得不明不白,上述這些疑點都需要臺灣方面加快偵察,給出真正令人信服的結論。
期待真相早日大白,
還遇難者家屬一個說法!
來源/央視新聞
編輯/王瑋麗 徐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