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少法」修正後,兒童搭火車、高鐵、看展覽,不必再量身高來決定能否免費或買優惠票,必須出示標示年齡的證件。
東南網12月25日訊 據臺灣媒體報導,「立法院」昨天初審通過「兒少法」修正草案,未來兒童搭乘客運、高鐵、飛機、參觀海生館、科博館等不再以身高作為標準,改以年齡訂定優惠措施,而且未滿一定年齡者可免費。
現行條文僅規定交通及醫療等公、民營事業應提供兒童及孕婦優先照顧措施。初審條文規定交通、醫療、文教等公、民營、公辦民營事業應提供兒童優惠措施;若業者違反規定,主管機關得命其限期改善。
目前臺北捷運、臺北市公車、臺鐵、高鐵都以115公分或年齡為標準,未滿者得免票。提案國民黨「立委」王育敏表示,臺灣敬老的門票優惠條件以年齡為依據,唯獨兒童優惠票卻以身高為準,對發育較好的孩子不太友善。
「兒童局長」張秀鴛表示,現階段很多風景區大多以115公分以下為免費標準,將找各事業主管機關討論是否能轉換成3、4歲左右,或依各事業不同特性訂定不同免費年齡標準;若經濟狀況變好,一段時間後也可討論是否開放到4、5歲,「是很彈性的」。
張秀鴛說,交通包括客運、火車、高鐵等,航空業者因成本較高,可能會要求補助,是否納入還待商議;文教設施如科博館、海生館都在規範範圍,但不包括遊樂設施。
王育敏表示,修法時考量不同企業差異化很大,所以未把年齡放入法條,希望業者能秉持著學齡前兒童需要多點呵護,有能力就多照顧一點,「不應對孩子太斤斤計較」;她建議公營單位應可以未滿4歲為標準,民營企業有成本壓力可能以3歲為標準,讓臺灣變成兒童友善環境。
王育敏說,過去以身高為標準,現在只是換算成年齡,相信臺灣愛心企業很多,若有業者訂定免費標準為6個月以下,或是以1歲為門檻,將會再檢討;至於餐廳與遊樂園,怕共識不足,只能採鼓勵方式。
文教場館:若未攜證 查驗紛爭多
「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修正草案,將兒童優惠認定從身高改為年齡,屏東海生館及臺中科博館表示,遊客入館參觀不一定會帶年齡相關證件,執行恐有困擾,需要多花時間宣導。
士林科教館簡任秘書陳旭芬表示,要查驗年齡就要看證件,但父母不一定會隨身攜帶,甚至也可能用弟弟、妹妹的證件混過去,擔心政策一改變,買票、查驗大排長龍,招來抱怨。
陳旭芬指出,科教館各樓層都有身高標示,查驗快速,少有爭議;擔心日後要看年齡證明,一個一個驗證很麻煩,初期一定「兵荒馬亂」。
屏東海生館的兒童優惠採雙軌制,身高115公分以下或未滿6歲兒童持證件可免費入場,但新規定實施至今,仍有遊客因忘記帶兒童年齡證明文件,與館方人員爭執,館方都會耐心說明,多數遊客能接受。
臺中科博館兒童優惠也採雙軌制,也常遇到6歲以下兒童沒帶證件,館方人員會直接詢問小朋友:「你讀幾年級?」很少有爭議。
臺中蔡姓家長說,他帶孩子出遊,不一定隨身攜帶小孩證件,而且已習慣公共場所量身高,改用年齡認定徒增不便;不過也有家長認為,現在小孩子發育好,用身高認定常有爭議,改用年齡比較實際。
臺鐵、高鐵:依法辦理
「立法院」初審通過「兒少法」修正草案,兒童搭大眾運輸將以年齡為優惠依據。臺鐵與高鐵表示,過去年齡或身高兩者之中有一者符合即可購兒童票或免費,新規上路後將依法辦理。
臺鐵與高鐵規定,未滿6歲或身高未滿115公分的兒童若不佔位則免費,若佔位則需購買兒童票,享有半價優惠;6歲到12歲及身高115公分到150公分的孩童購買兒童票。
臺鐵與高鐵指出,孩童身高即使超過標準,只要出示證明未滿6歲或12歲,仍可享有免費或半價兒童票優惠。
臺鐵人員私下表示,過去只要經目測身高就可享免費、半價優惠,未來需要檢視身份證件,耗時費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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