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六區有房,有工作居住證,再去郊區買二套房,需要賣掉城六區的房子嗎?
——老師你好,我看你說現在申報只能加兩年的職住區域的分是什麼意思?是職住分有時間限制,超過2年時間不給加分嗎?我們公司17年就搬出城六區了,之前和兩年之外都不加分嗎?
——目前工作穩定,在城區有房,只是為了加落戶積分,沒有別的需求,還有必要去城六區外買房子嗎?
首先說中間的問題,因為他是錯誤的理解,需要直接糾正,免得誤導別人。之前北京積分落戶也有郊區加分的指標,今年只是將該計分年限由 2017 年 1 月 1 日調整為 2018 年 1 月 1 日,與試行政策實施時間一致。職住區域的計算時間和別的指標不一樣,居住和社保積分是按照月份計算的,所以不滿整年經常出現小數,但是職住區域指標必須滿12個月整年才可以積分。職住區域指標是滿12個月,才能獲得積分,這是它的特別之處。住在城六區之外,滿12個月,積2分。住在城六區外,又在城六區外工作,滿12個月積3分。
第二個問題說最多兩年,是因為今年北京積分落戶新政策,職住區域積分從2018年開始計算,到今年2020年北京積分落戶申報,只有2年時間可以加分,所以有一篇文章就寫了今年職住區域積分最多才能獲得2年積分。不是職住區域指標有年限限制,是從2018到2020年,只有2年時間,到了明年後年,當然可以加上相應年限的積分。
職住區域指標中的社保加分也要給大家解釋一下,這個是看社保區域,不是看你的工作地點。即使工作地點在郊區,但如果你的社保區域在城六區,也不享受加分。規定中原話是「就業地以申請人所在單位社會保險繳費行政區域判斷」。其實積分落戶在線申報系統裡,大部分用人單位社保繳費區信息,已經根據實際情況提前設定了。單位在登錄系統時會自動顯示其社保繳費區,無需手動選擇。如果系統未自動顯示用人單位社保繳費區,則需要單位根據實際情況手動選擇,確定後申報當年不可更改。
然後就是城六區外買房居住的事情了。有工作居住證可以買兩套,積分只能說目前按照新政是可以加,不保證以後如何。有一件事要注意,如果在城六區外買房居住,並且憑藉職住區域加分,成功落戶北京,那這個北京戶口會落在郊區。這個會牽連到後續未成年子女隨遷,上學學區的分配和報考。想在城六區外買房積分的人,如果有子女教育相關考慮,要提前準備一下了。目前關於郊區落戶後,戶口能不能轉回城內,還沒有定論,畢竟北京積分落戶新政才實行第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