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2-29 14:15 |浙江新聞客戶端
1.基層工會發放福利及開展活動等經費由哪裡保障?
答:基層工會收入由工會經費、會費、行政補助三部分組成。
2.工會經費、會費、行政補助具體標準是什麼?
答:工會經費:基層工會要督促建會單位按每月全部職工工資總額的2%撥繳工會經費,並按照基層工會留用60%、上繳上級工會40%的比例分成(另有規定的除外)。實行全額稅務代收工會經費的市、縣(市、區)總工會,要將基層工會應分成的60%工會經費,返還至繳費單位工會帳戶。按規定由財政保障的機關、事業單位的工會經費,列入單位年度部門預算,由單位及時撥繳工會。
會費:基層工會要依照《工會法》組織好工會的各項收入。要按時收取會員應繳納的會費;工會會員應向工會組織交納本人每月工資收入0.5%的會費,會員所得各種獎金、津貼、稿費收入以及按勞動保險條例或其他法令規定所領取的各種補助費、救濟費、退休金、退職金等,均不交納會費。即會員會費由會員個人向所在基層工會繳納。
行政補助:基層工會在結餘資金不足時,確因開展活動和工作需要可向單位申請行政補助,屬於財政撥款單位應納入單位部門預算,再由各單位行政撥給基層工會,並按確定的用途開支;基層工會在足額收繳工會經費之後,應上級工會要求開展工會工作發生經費困難時,可向上級工會申請專項補助,實行專款專用。行政補助只能用於確定的用途開支,不得用於發放福利。
3.基層工會的各項收入管理應注意哪些?
答:基層工會各項收入應納入工會經費收入預算管理。不得將應納入單位預算統一管理外的其他各項資金和收入轉入工會帳戶或通過工會帳戶發放福利。基層工會要嚴格把關,接受捐贈收入要合法合規,對不屬於基層工會收取範圍的收入要予以拒收。
4.基層工會經費支出範圍有哪些?
答:基層工會要堅持工會經費服務工會工作和工會會員的方向,收取的工會經費主要用於為會員服務和開展工會活動;經費支出必須嚴格按照《通知》規定的支出範圍和「八不準」的要求。
5.開展工會教育業務等專題培訓具體標準是怎樣的?
答:職工教育支出相關標準:(1)支付職工教育活動聘請授課人員的酬金支付標準參照當地財政部門有關培訓費管理的相關規定執行。(2)職工參加政治、法律、科技業務等專題教育培訓,其優秀學員的比例控制在參加教育培訓人員的10%以內,實行物質激勵的每人不超過300元。
6.開展工會文體活動具體參照什麼標準執行?
答:文體活動支出相關標準:(1)基層工會參加上級工會組織的文體活動,在活動文件中明確有統一著裝要求,可按參加者每人不超過500元的標準購買服裝。有統一著工作裝要求的單位,不再重複購買服裝。(2)基層工會自行組織籃球、足球、排球、團體操、排舞、歌詠等團體類比賽活動,確實需要統一著裝的,可按參加者每人兩年不能超過600元的標準購買服裝。購置活動用器具,都按實際需要確定。(3)基層工會組織的團體文體活動,因活動需要聘請的教練和裁判,其勞務費發放標準為每人每天不超過500元,僅限外請工作人員,本單位工作人員一律不準發放。
7.組織活動可以發放獎勵嗎?
答:(1)基層工會組織設置獎項的職工運動會、文藝匯演、體育比賽等方面的文體活動,其獎勵範圍不得超過整個活動參與人數的三分之二,個人最高名次的獎勵標準每人每項不超過600元,集體最高名次的獎勵標準每項人均不超過400元,其它名次依次做相應的遞減。關於參加上級工會組織的文體活動獲獎,基層工會是否可以配套獎勵主要看上級工會活動文件中的要求,不能一概而論,但不能重複設置獎勵。
(2)基層工會組織的不設置獎項的文體活動,可為參加者每人發放價值不超過100元的活動紀念品,不得發放現金。
(3)基層工會組織開展合理化建議、技術革新、發明創造、崗位練兵、技術比武、技術培訓等勞動和技能競賽等競技類活動,其獎勵範圍不得超過整個活動參與人數的三分之一,個人最高名次的獎勵標準每人每項不超過800元,集體最高名次的獎勵標準每人不超過500元,其它名次依次做相應的遞減。
(4)工會經費不得用於工會系統外單位組織的各類活動支出。基層工會結合經費情況,可以進行社會公益性活動捐助,但不能直接代替單位行政進行捐助。
8.活動可以安排就餐嗎?
答:基層工會組織的文體活動,因活動連續,不安排活動用餐,可給予夥食補助,補助標準為每人每天早餐不超過20元、中餐和晚餐分別不超過40元,每天不超過100元。
9.工會向個人收取的會費可以用於活動支出嗎?
答:基層工會向會員收取的個人會費可以用於組織會員觀看電影、文藝演出和體育比賽等、開展春遊秋遊、為會員購買當地公園年票(不包括寺廟年票)的最高支出不超過基層工會當年會費收入的四倍。
10.春秋遊活動可以委託旅行社組織嗎?
答:基層工會組織春秋遊活動可以委託旅行社組織,需籤訂委託協議,在省內範圍活動,當日往返,不得到中央明令禁止的風景名勝區開展活動。開支範圍為租車費、門票、餐費、活動用品等,每人每天不超過200元,餐費只是其中的一部分,若春秋遊期間僅有餐費支出,每人每天不超過100元。
11.組織活動還需注意什麼嗎?
答:基層工會組織職工文體活動主要是為了豐富職工的業餘文化生活,增強單位凝聚力,增進幹部職工的交流,團結幹部職工營造和諧的工作生活氛圍,要防止基層工會假借工會活動名義變相搞福利,如組織採摘、釣魚活動,採摘品和魚歸個人所有的,個人應承擔相關費用。
12.會員福利發放的具體標準是怎樣的?
答:(1)基層工會可在國家規定的法定節日(元旦、春節、清明節、勞動節、端午節、中秋節和國慶節)向全體會員發放節日慰問品,發放標準原則上每人每年不超過1500元,同時全年用於慰問支出總額不得突破當年撥繳經費收入的60%。節日慰問品應符合中國傳統節日習慣的用品和職工群眾必需的生活用品等,不得購買黨風廉政建設有關規定明令禁止發放的物品,不得發放現金。發放方式可以為實物或到指定地點限時領取確定物品的提貨憑證,所發放的節日慰問品需附本人籤收的清單。
(2)基層工會向會員發放生日慰問品時,應在會員生日當月發放,每人每年最高標準不得超過300元,可以發放生日蛋糕等實物慰問品,也可以發放指定蛋糕店的蛋糕券。
(3)工會會員結婚、生育時,基層工會可以進行實物慰問,每人每次不超過500元,不得現金慰問。生育慰問不分男女。結婚、生育男女雙方在同一個單位,可以雙份慰問。
(4)工會會員當年生病住院時,基層工會可以進行慰問,每人每次不超過1000元,可以實行現金慰問。同一會員同一病種當年多次住院,慰問一次為限。工會會員去世時,給予不超過2000元的慰問金,其直系親屬(限於配偶、父母、子女)去世時,給予不超過1000元的慰問金。
(5)工會會員退休離開崗位時,基層工會可以為會員發放價值不超過1000元的紀念品。
13.會員發放福利時應注意哪些?
答:(1)基層工會必須結合實際情況在制度中統一明確慰問標準和方式,不得搞特殊化慰問。(2)基層工會要嚴格鑑定好會員的身份,避免非本工會會員重複享受工會集體福利。關於鑑定好會員身份的問題。作為基層工會,向會員收取會費、向會員所在單位按規定收取工會經費,都是必須要執行的事項。基層工會的會員比較複雜,有臨時工、聘用工、借用、掛職、勞務派遣等等人員,先決條件是看這個職工是否加入工會,如是工會會員,那麼納入撥繳工會經費總額和繳納會費兩個條件中,只要有一項滿足所在基層工會管理的要求,即可享受集體福利,但不能重複享受。凡該會員工資未納入撥繳工會經費工資總額的或未繳納會費的,一律不準向該會員發放集體福利。借用、掛職、勞務派遣等人員只能享受一處集體福利;離退休人員的集體福利在單位行政列支,不準納入基層工會集體福利發放範圍。
14.基層工會對於勞動模範和先進職工療休養活動有什麼補助?
答:單位行政組織開展勞動模範和先進職工療休養活動時,各基層工會可根據勞動模範和先進職工的活動安排,可以給予每人不超過2000元的活動補貼支出。活動的支出標準每人不超過2000元,不是在行政原有的療休養基礎上工會簡單地貼補2000元增加休養的住宿和夥食標準,而是作為基層工會單獨的一項活動支出,如要委託承辦療休養的旅行社組織活動,需要單獨籤訂委託協議,基層工會單獨支付。
15.基層工會對於困難職工有什麼幫扶?
答:工會會員本人及家庭因大病、意外事故、子女就學等原因致困時,基層工會根據會員困難情況,經工會委員會討論確定後,可一次性給予不超過3000元的救助慰問金。
16.基層工會對於兼職工會幹部有什麼補貼嗎?
答:為促進企業工會活力,調動兼職工會幹部的工作積極性,根據《浙江省工會掛職兼職幹部和工會志願者管理辦法》文件精神,有條件的基層工會根據工作實績,可以對非國家工作人員的兼職工會幹部(工會副主席、工會委員、工會財務幹部)發放兼職補貼;國有企業科級以下的兼職工會幹部的補貼發放,要根據其所在地區、行業領域、系統、單位等對兼職幹部的相關規定執行。發放標準原則上以基層工會實際兼職人數分檔設置補貼標準,並結合基層工會經費情況綜合確定,發放標準為每人每月不超過300元,具體發放標準由各單位集體討論後自行確定。
17.基層工會可否開展優秀工會幹部評優表彰?
答:經本單位黨政認可和上級工會批准,基層工會可以開展評選表彰優秀工會幹部和工會積極分子工作,必須有書面的黨政認可和上級工會的批覆,特別是上級工會的批覆,評選表彰優秀工會幹部人數應當控制在本單位工會幹部(含本級和分工會委員、經審委員、女職委委員、工會法律監督委員、工會勞動糾紛調解委員、工會小組長、工會幹事及工會財務人員等)人數的10%以內,獎勵標準每人每年不超過800元;評選表彰工會積極分子的人數應當控制在本單位會員人數的5%以內,獎勵標準每人每年不超過500元。由上級工會開展的評選表彰基層優秀工會幹部和積極分子工作,基層工會不可以配套獎勵。
18.基層工會需要單獨設立帳戶嗎?
答:工會經費獨立管理。基層工會要按規定獨立開設銀行帳戶,工會經費實行獨立管理,獨立核算。不得與單位行政財務或黨、團及各類協(學)會等其他組織的財務合併核算。具備條件的,可單獨設置會計人員;不具備條件的,可選擇由單位行政集中核算,分戶管理,或者委託中介或聘請兼職會計人員代理記帳。
19.工會的發票需要誰審批?
答:工會主席對基層工會會計工作和會計資料的真實性和完整性負責,各項經費支出實行主席負責制的一支筆審批制度,重大資金支出實行集體討論決定程序。
20.基層工會也需編制預決算嗎?
答:基層工會當年的各項收支全部納入預算管理,按照「量入為出,收支平衡」的原則,依法真實完整合理地編制工會經費年度收支預算,按規定程序報批。嚴禁無預算、超預算使用工會經費。本年度無重大支出項目的,不得編制赤字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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