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六,閔行區古美西路
發生一起大型烈性犬傷人事件
引發關注(回顧)
最新處罰消息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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屬禁止個人飼養的羅威納犬,現已被依法收容。
警方依據《上海市養犬管理條例》相關規定,以「攜帶大型犬只外出未戴嘴套」對張某處以行政罰款200元。
短短一個月內
上海已至少發生三起犬只傷人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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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7日
濰坊六村的一名6歲女童
在小區裡遭狗咬住脖子
造成左側臉頰和頸部受傷縫了20針
6月19日
青浦區一隻未牽繩的阿拉斯加犬
在電梯將一男孩臉部抓傷
傷口長近10釐米……
《上海市養犬管理條例》2011年即以實施
目前情況如何?
傷人的屬烈性犬,依法不允許個人飼養
但犬主人稱有合法的養犬證明
這究竟是怎麼回事?
烈性犬的合法證明怎麼辦出來的?
跟兩家寵物醫院有很大的關係
根據《上海市養犬管理條例》以及規定,羅威納犬及具有其雜交血統的犬只明確屬於禁止個人飼養的21種烈性犬。此次事件中,傷人的大型犬經查明為「羅威納犬」,它為何能辦出合法的犬證呢?
根據《上海市養犬管理條例》規定,飼養犬齡滿三個月的犬只,養犬人應當辦理養犬登記。
一般登記流程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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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獸醫主管部門指定地點
犬只接受狂犬病免疫接種
並植入電子標識
⇩
◎屬地派出所
養犬人將個人身份證明
房產證明或房屋租賃證明
以及犬只的狂犬病免疫證明等材料
交到屬地派出所辦理養犬登記
(不需要攜帶犬只)
「養犬人到公安機關辦理狗證時,是不需要攜帶犬只的。」業內人士告訴記者,公安機關主要核對寵物醫院出具的免疫證明以及養犬人的身份和居民證明。「關鍵在於免疫證明,這份證明上有犬只種類、犬只照片等信息。如果免疫證明上的犬只種類是羅威納犬或其雜交犬種,肯定辦不出犬證。」
上海明確禁止個人飼養的21種烈性犬名錄,並規定有這些犬種血統的雜交犬同屬禁養範圍
記者從市農業農村委了解到
涉事羅威納犬之所以能取得合法犬證
跟兩家寵物醫院有很大的關係
▽
該犬在上海和和寵物診所進行狂犬病免疫取得狂犬病免疫證,同時辦取養犬登記證。
該犬在閔行區禾薈寵物診所進行狂犬病免疫,因禾薈寵物診所未取得公安養犬登記授權。
該犬在閔行區菲拉凱蒂(上海)有限公司辦理養犬登記證年審。
業內人士指出,跟小型犬不同,羅威納犬的幼犬特徵就十分顯著。「第一家醫院如果沒有認清這是羅威納幼犬,那獸醫就是不合格的。第二家寵物醫院還沒認清這條狗的品種是羅威納的話,這個獸醫顯然在『指鹿為馬』。」
根據目前的制度安排,寵物醫院成了辦理狗證的「第一把關人」。然而,業內人士指出,寵物醫院在確定犬只品種時,缺少科學標準的鑑定方式,基本上是根據肉眼判斷其外觀來確定品種。「尤其是雜交犬,上海基本上沒有科學鑑別血統的機構,實際操作中大多憑獸醫主觀判斷,一定程度上,也就給了被禁養的烈性犬獲得合法證明以可乘之機。」
市農業農村委表示,在了解到相關情況後,一是根據屬地管理原則,已要求閔行區農業農村委配合相關部門,快速查明事件原委,積極開展信息溝通,務必依法妥善處理。
相比以前辦理養犬證明需要跑多個地方、動輒需要一兩個月時間,有關部門推出了一些便民措施——比如閔行區正在試點「一門式」辦理養犬登記服務:在寵物醫院完成疫苗接種,加上養犬人身份證、居民證明等材料,寵物醫院就能提前辦理證件;其後再由寵物醫院將這些證明和證件送至公安等犬類管理部門審核;審核通過後,養犬人就能通過快遞或自取等形式拿到犬證。這一過程省去了養犬人自己帶著材料前往派出所辦證的流程。
但也有業內人士指出,這種便民措施實際賦予了寵物醫院更多權力,「相比行政部門,寵物醫院在材料審核方面的嚴謹性顯然有所不足。」
記者發現,各大社交平臺和電商平臺都有各種代辦犬證的廣告。通過百度搜索「上海代辦犬證」,記者找到了一個「辦理工作犬證」的廣告帖。通過頁面上留下的電話,記者聯繫了對方。
網上充斥大量代辦犬證廣告,有人稱可代辦「工作犬證」幫禁養犬取得「合法身份」
「工作犬證也是合法的犬證。比如藏獒之類的烈性犬,個人不能養,但是個別單位和專業養犬機構是可以養的,所以我們可以辦出合法的狗證。」對方稱自己是開養狗場的,不僅可以繞過政策壁壘給烈性犬辦理合法犬證,也可以出售已取得合法犬證的烈性犬。「一張證3000元,不還價,一般1個月最多3個月就可以拿到證。」
記者提出能否到狗場看看時,被對方回絕。「最近風聲比較緊,等過段時間我聯繫你。」
業內人士表示,確實一些禁止個人飼養的烈性犬可以作為工作犬飼養,也可以通過單位飼養的方式獲取合法的養犬證明。「雖然工作犬證和居民個人飼養的養犬證明不同,但兩者都是合法的養犬證明。如果一些烈性犬以工作犬的名義取得犬證,然後被養在家裡,監管部門確實很難發現。」
對此,負責犬類管理的公安民警也不諱言:「鑽這種空子的人肯定有。我們也鼓勵市民如果發現小區裡面出現禁養的烈性犬,及時向我們反映,我們會依法處理,消除烈性犬可能造成的安全隱患。」
違規飼養的烈性犬咬傷人,除了犬只被收容外,養犬人需要承擔什麼責任?
記者注意到,《上海市養犬管理條例》對未栓狗繩的養犬人都有明確處罰,但對於違規飼養烈性犬的養犬人:
條例上僅規定「對犬只進行收容」
並未針對違規養犬人作出相應處罰規定
「管理犬只實際上也是管理養犬人。《條例》沒有規定對違規飼養烈性犬的行為人的處罰條款,幾乎沒有違規成本,我覺得是不合適的。」業內人士建議,應增加違規飼養烈性犬行為人的處罰條款,補上立法漏洞,才能更好地震懾此類違規行為。
「雖然條例沒有規定違規養犬人的處罰責任,但傷者還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樂天(上海)律師事務所律師李琳指出,狗咬傷人這件事侵犯了傷者的健康權,如果傷者沒有故意逗弄、招惹寵物犬等行為,依據侵權責任法相關規定,狗主人就應該承擔侵權責任。
此前,上海也有狗主人因為不文明養狗,導致他人受傷,被法院判決敗訴並承擔相應賠償的案例。
2016年7月,家住浦東新區惠南鎮的程老太出門時,在底樓門洞處遭遇鄰居王先生家飼養的兩條狗,其中一條黑色大狗追趕程老太,往她身上猛躥。受到驚嚇的程老太摔倒在地,左腿骨折。最終,法院判決狗主人王先生應對程老太的損失承擔全部賠償責任,賠償14.9萬元。
這起案件的主審法官指出,現實生活中,飼養的動物致人損害案件不乏其例。該類行為屬特殊侵權行為,適用無過錯原則,只要侵權人不能證明被侵權人有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的情況下,就應當承擔侵權賠償責任。
《上海市養犬管理條例》出臺多年,情況如何?記者日前走訪部分小區看到,不少狗主人出門時已經套上了狗繩,但讓狗戴口罩的寥寥無幾。一些狗主人使用的狗繩可以伸縮,長度甚至超過3米,一旦犬類遇突發狀況,主人難以快速控制。一些犬主人堅稱「我們家的狗很乖的,絕對不會傷人。」
統計顯示,2018年上海市共發放《養犬登記證》174426張,其中,內環內區域6855張、內環外區域54235張、農村地區113336張;處罰違規養犬行為81起,罰款人民幣7190元;收容流浪犬只3.3萬餘條,同比增長74.2%。此外,上海每年約有12萬人次被犬只咬傷,主要為不拴繩犬和流浪犬所傷。
記者查詢《上海市養犬管理條例》發現
其中明確了多家主管單位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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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縣公安部門負責本轄區內的養犬管理以及相關處罰」
「城管執法部門負責查處城市化地區飼養、經營犬只過程中影響市容環境衛生的行為」
「獸醫主管部門負責犬只的狂犬病防疫,指導動物衛生監督機構實施相關管理以及處罰」
但在李琳看來,因為存在多頭管理,條例的執行仍然存在著較大問題:「再好的法律,如果沒有人去好好執行,都會變成一紙空文。我覺得上海有必要像禁燃禁放煙花爆竹一樣,下大力氣管好養犬這件事。」
今年上海市人代會上,吳前進等14位代表便提出,《上海市養犬管理條例》施行已近八年,實踐中存在規定過於寬鬆、處罰額度低等問題,尤其是近年來犬只數量猛增帶來的傷人擾民、環境汙染、疾病傳播等情況不容忽視,建議儘早修訂《條例》。
周丙輝代表則建議,社區民警會同街道、居委開展入戶調查,對轄區的養犬數量進行逐一登記匯總,建立詳細檔案,摸清底數,對本小區有多少條犬只做到心中有數。同時公布舉報熱線,鼓勵群眾舉報違規飼養禁養犬行為,一經查實的,給予舉報人適當獎勵,並依法對烈性犬只進行收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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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鄔林樺 王閒樂
微信編輯:皮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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