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日本服飾文化及特點
日本的傳統民族服裝是和服,由於日本90%以上人口屬於「大和」民族,故取其名。和服極富日本傳統文化特色,千百年來與日本人民的生活息息相連,和服的產生與演變是日本服飾文化發展過程的重要內容。
一、日本服飾的發展過程
日本歷史的劃分與中國不同,是按時代劃分,從早期社會的繩紋時代(新石器時代)、彌生時代開始,到古代國家形成後分為古墳時代、飛鳥時代、奈良時代、平安時代、鎌倉時代、室盯時代、戰國時代、江戶時代、明治時代。日本服飾文化隨文化的繁榮同步發展,特別是在飛鳥時代、奈良時代、平安時代,隨著中日文化交流的不斷深入,日本服飾文化在中國服飾文化的影響下,迅速發展起來並日益繁榮,不僅建立起完善的服飾制度,而且形成了具有鮮明特色的民族服飾文化。公元3世紀前後,日本由於整個社會形態比較落後,文化領域發展緩慢,服裝、服飾非常簡陋。對於服飾的有關記載《三國志·魏志·東夷傳》中這樣寫道:
「其風俗不淫;男子皆露紛,以木棉招頭,其衣橫幅,但結束相連,略無縫。婦人被發屈紛,作衣如單被,穿其中央,貫頭衣之。」
男子「衣橫幅,但結束相連」,指用一塊布包裹身體。女子的「貫頭衣之」就是穿貫口式長衣,腰間束帶,兩腋下的布邊敞開。《魏志.樓人傳》中記載:
「用布一幅,中穿一洞,頭貫其中,毋須量體裁衣。」
這種服裝可以說是和服的最初形態。
二、唐風時代」的日本服飾文化
公元六到八世紀,日本歷時飛鳥、奈良、平安3個時代,隨著中日文化交往的不斷深入,日本統治者意識到漢民族服飾制度深遠的政治功用性,加上唐朝服飾文化繽紛璀璨的景象,使他們在服飾文化領域開始「全盤漢化」,進行了自上而下的服飾改革。飛鳥、奈良時代及平安時代前期是日本全面向隋、唐學習的時代,奈良時期又被稱為「唐風時代」。從服裝形制可以看出,奈良時期的服飾同唐前期的幾乎完全相同。公元603年,聖德太子仿效隋制,頒布「冠位十二階」,制定了宮廷用冠和參朝服。按階位用冠,從上至下是德(紫)、仁(青)、禮(赤)、信(黃)、義(白)、智(黑)。
這6種顏色和冠位又分別為大小兩種,共十二階,服裝為立領,改右枉為左枉,筒袖衣,下穿白表挎,系帶並垂結於前,布料選用粗厚棉綢,以服色區別等第貴賤。其中紫色都被認為是地位最高,有「色王」之美稱,「紫冠」也叫做「德冠」裝飾有金,代表著「德」,王朝貴族的上位色是濃紫,二三位是漸次淡化的不同程度的淺紫。公元701年,日本政府頒布《大寶律令》。在《大寶律令》中明文規定要仿效中國確定著裝制度,製作衣服要仿照中國服裝式樣。根據這一規定,無論男女,在儀典時悉用禮服;出入宮廷著朝服;無位者進宮穿制服。宮廷朝服模仿唐代朝服。文職官員頭戴冕冠的變體,穿大袖上衣、小袖內衣,下著外褲、裡褲,腳穿朝靴,腰佩腰刀,手捧朝易。宮廷女子也要在小袖內衣的外面罩正式唐裝,這都是中國服飾古制的反映。
日本聖德太子
三、日本服飾文化特點
日本服飾從最初的「貫頭衣」,在引進中國服飾文化的基礎上,融入本民族元素,傳承發展至今,形成個性鮮明的日本民族服飾一和服,使日本服飾文化得以豐富和繁榮,並呈現出其鮮明的特色。
1、色彩日趨多樣
日本民族自古就崇尚自然色,特別是對白色情有獨鍾。在古代王朝制定的《衣服令》中,根據衣服的顏色來區別人的身份和等級,白色最高,天子的服色就是白色,以示其高雅的和神聖,在日本人的色系裡,白色是超越時代而受到日本人的絕對尊重。公元603年,聖德太子制定「冠位十二階」,使紫色成了最高級,日本人的色彩感覺也隨之逐漸豐富起來了。由於紫色能夠產生由深而淺,由濃到淡微妙的變化,而且視覺高貴,使日本人覺得她是一切色彩中最富有神秘的調和感的顏色,是僅次於白色在色彩美意識中佔有重要地位的色相。日本歷史上曾定桔黃色、深紅色、青色、深紫色分別為皇太子、太上皇、天皇、和親王的禮服用色,限制他人使用。尤其深紅色和深紫色,更不準皇室以外的人使用,這種規定一直持續到1945年。
2、款式簡單
和服在裁剪和製作上,有其獨到之處。和服裁剪幾乎沒有曲線,除在領窩處開有一個20釐米的口子,上領時將多餘的部分疊在一起外,幾乎全部由直線構成,屬於平面裁剪。如將和服拆開,人們可以看到,用以製作和服的面料,仍然是一個完整的長方形。和服在製作時,對人的體型的高矮胖瘦不必予以太多考慮,即使同一尺寸的和服穿在不同體型的人體上,也很少給人以衣不合體的印象。因為和服在身體前部開合,通體不用一個扣子,全憑腰間一根寬帶將身體裹起來,可以因人而異,在腰間調節尺寸。和服雖然基本上由直線構成,穿在身上呈直筒形,缺少對人體曲線的顯示,但它卻能顯示莊重、安穩、寧靜,符合日本人的氣質。另外,由於日本絕大部分地區溫暖溼潤,因此服裝的通氣性十分重要。和服順應了日本自然環境的要求,款式寬鬆,開合,所以十分適合日本的風土氣候。
3、圖案紋樣源於自然
古代日本的服裝不繪圖案,幾乎都是素地。天平勝寶年間(750一756年)開始在服裝上繪製圖案,到平安時代形成獨特的風格。日本人崇尚自然,服飾紋樣的原型大多來自自然界的花鳥風月或生活中的各種道具,包括以下四大類:植物紋樣、動物紋樣、器物紋樣、幾何紋樣。服飾小巧精緻,清新素雅。松、竹等植物紋樣。鶴、龜等動物紋樣以。及各種寶物屬于吉祥紋樣。這些均是古典紋樣的代表;用幾何紋樣做地,加上具有明顯的日本風格的紋樣作為主題,如鶴、龜甲等,格調極高。多用於禮裝或略禮裝。
三、唐朝服飾文化對日本服飾文化的影響
唐朝是我國歷史上最強盛、最輝煌的時期,一也是傳統文化的鼎盛時期。服飾文化作為傳統文化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在這一時期達到了頂峰。唐朝服飾作為文化的一種外在表現,以其完善的服飾制度和豐富多彩的服裝形式,贏得了「衣冠王國」的稱號,對周邊國家擁有空前的輻射力。同時期的日本由於社會政治、經濟現對比較落後,整個文化領域的發展尚處於啟蒙階段,因此,自聖德太子開始,日本朝廷就將視線投向了如日中天的唐朝文化。絢麗的唐代服飾首先贏得了古代日本的青睞,對其同時期的服飾文化影響巨大。
一、紡織、縫紉技術提高
公元前3世紀前後,中國經過秦漢兩個朝代的發展,封建制國家得到發展和鞏固。於漢代開通的「絲綢之路」將中國絲綢遠銷世界各地,高超的紡織技術聞名於世。此時日本處於原始社會末期,服飾文化還比較落後。當時日本人沒有針、剪,穿的衣服也簡單。《魏志》中記載,邪馬臺國己有養蠶、紡織等技術。統一國家後,便直接從中國江南地方傳入了這方面的優秀技術和製品。直到今天,日語中有關紡織的詞彙中還保留著「機」、「絞」等詞,說明他們參預這方面的關係該是多麼密切。
秦人和漢人使日本的養蠶織綢業得到顯著發展,改變了日本列島上居民紡織與縫製技術十分落後的現狀。據《姓氏錄》載,在仁德天皇時代,曾把秦人分置各郡,讓他們養蠶織綢,傳授技藝。允恭天皇時期,為促進紡織事業的發展,朝廷下令將原制絹的工人集中一處,統一管理,賜姓服部連。在日本的「秦人」、「漢人」,不僅推廣了養蠶織綢的方法,而且傳播了織錦、紡花技術。雄略天皇十二年(468年),日本又派人到中國江南聘請縫衣技工。《日本書紀》載:
「十四年正月戊寅吳織、衣縫兄媛、弟媛等,身狹村主青等,共吳國使,將吳所獻手末才使漢織、泊於住吉津。……以衣縫兄媛,奉大三輪神,以弟媛為漢衣縫部也。」
漢織、吳織、兄媛、弟媛,即是中國的織工和縫衣女。故直至今日,日本國內尚有不少人稱「和服」為「吳服」,在日本出售和裁剪和服的店鋪仍被稱為「吳服。屋」。中國紡織、服裝技術的傳入,改變了日本簡陋的衣著方式。而且據《正三倉院刊》記載:
「唐代運去了彩色印花的錦、績、夾擷等高貴織物,使日本的絲織、漂印等技術獲得啟發。」至今,日本紡織印染技術書籍中,仍大量沿用絞擷、蠟擷、羅、氈、綾、羽等中國唐代的漢字名稱。
二、服飾制度形成
服飾制度作為封建社會權利等級的象徵,受到中國曆一代統治王朝的重視。歷經殷商、西周、秦漢王朝的發展,到隋唐時期中國服飾制度已近完備。日本自飛鳥時代,聖德太子打開國門,開始積極引進漢文化,法制完備的唐代服飾制度被植入日本。603年,聖德太子按隋制制定反映冠服和朝服制度的「官位十二階」,按階位用冠,以色彩的區別顯示等級的上下的特點與中國的禮制可謂一脈相承。八世紀初,日本制定大寶律令,《大日本史》之《禮樂》七載:
「文武帝大寶元年,始依新令改制冠位服色。親王明官四階,諸王淨冠十四階,諸臣正冠六階,直冠八階,勤冠、務冠、追冠、進冠各四階。......一其服色:親王四品以上,諸王諸臣一品,皆黑紫;諸王二位以下,......皆漆冠,綺帶,白襪,黑革鞋。直冠以上,皆白縛口褲,勤冠以下,白脛衣。於是衣裳制度始備焉,」
718年,頒布了《養老律令》,進一步規定了服制和服色。719年2月,命令天下百姓的服裝都改成右枉。這是日本服裝進一步向中國服飾靠攏的重要措施,因為根據周制,中國人都是交領右枉,穿左枉則是胡服。到九世紀,磋峨天皇又詔令天下:
「……詔朝會之禮,常服之制,拜跪之等,不論男女,一準唐儀',
在解釋《養老令》的《令義解》中,甚至對縫衣的方法提出了具體的要求。承和九年,仁和天皇又下詔令:
記,改為漢樣,諸官殿院堂門閣「天下儀式,男女衣服,皆依唐法,五位以上位,皆著新額」
在《大寶軍防令》「兵士」之條中,規定士兵穿「唐式草鞋」。到九世紀初,在唐代服飾制度的影響下,日本完成了服裝上的中國化改革。
三、服裝配飾源於中國
木屐,俗稱的「跟拉板兒」,是穿著和服時的主要配飾之一,一直被很多人認為起源於日本。根據記載,木屐在中國已有數千年的歷史。在中國文獻資料中,也不乏木屐的記載。如西漢史遊撰《急就篇》載:
「屐贏簍貧。」唐顏師古注:「屐者,以木為之而施兩齒,所以踐泥。'
說的就是這種鞋履。《後漢書·五行志》載:
「延熹中,京都長者皆著木屐;婦女始嫁,至作漆畫五彩為絲」
在漢代,木屐已經成為老百姓所常穿的鞋子,男子穿方頭木屐。女子穿圓頭木屐,有天圓地方之意。現在日本人平常穿的木屐樣式和我國古代的木屐仍很相似,多為方形,婦女常用圓頭木屐。追溯日本木屐的起源,與中國木屐究竟有何關係,雖然沒有可靠的資料佐證,但日本自古便將木屐寫作「足下」,這些不得不令人深思中日兩國木屐的親緣關係。目前,許多觀點認為日本木屐,是在中國唐朝時期,隨中國服飾文化一同被引進到了日本,並一直流傳至今。這種推斷很有可能。布襪,日本寫作足袋,也是穿著和服是的只要配飾之一。最初的布襪,是由兩塊布縫合在一起,不分趾,在腳面系帶。《大寶令》中,原封不動地引用了漢字的「襪」字。日本文字源於中國漢字,由此可以推斷,當布襪由中國傳入日本後,為方便稱呼和一記載,沿用了中國的「襪」字。
結語:
服飾文化是人類文化的一個重要構成部分,直觀地反映出當時社會的政治經濟的發展水平及文化特質。唐日服飾有一定的共性和契合點,同時各有特色,在長期的相互交流中,對後來民族服飾文化的形成有一定的借鑑作用,其影響直至今天。當今日本女性重新穿上和服並成為一種時尚,在許多慶典活動和「成人」、結婚、參拜神社等重要場合,提倡身穿民族服飾一一和服。我們今天透過日本的和服,還依稀看得到唐代服飾的文化因子。所以可知,唐日服飾文化交流的餘韻悠長。
(圖片來源網絡,侵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