牌坊和牌樓,屬於一種紀念性和標誌性建築,是中國古代建築的一個特殊類別。它矗立在古代寺觀、祠廟、陵墓、園林的前面或其中,以及城市街衡路口和橋梁等處,作為建築區域的引導標誌或景觀點綴,或是具有某種紀念意義。
牌坊與牌樓都是由梁柱構成的平面呈一字形的二維空間的單片結構的「門」形,柱間的上下橫梁間都有可題字的板即「牌」。若細別二者,牌坊是在一排的若干柱之間連結橫梁(枋),結構成平面呈一字形的框門形狀;牌樓是由牌坊進一步發展而來,是在牌坊上做「屋」:柱間橫仿上架鬥拱,鬥拱上承兩坡或四坡的屋蓋。《說文》:「屋者,覆也,引申之凡覆於上則皆曰屋。」牌樓的「屋」只是做成屋頂的形式,有單個屋頂的,但更多為並排獨立分間、分段設置的三個及三個以上,呈中間高、兩旁對稱疊落的組合形式,看上去層簷重疊,故稱之為「樓簷」或「簷樓」,簡稱為「樓」,在牌坊上做屋頂稱之為「起樓"。北方將起有樓簷的習稱為牌樓,而江南則常將二者通稱為牌坊,即使有樓簷的也稱「有樓牌坊」或「牌樓牌坊」,無樓簷者則稱「無樓牌坊」。明清時期的牌樓運用要遠多於牌坊,但在具體稱名上,特別是在按照其建造的意圖和作用、使用的環境、所紀念的對象以及牌上的題字等來稱名時,不管是牌坊還是牌樓,習慣上大多都稱以「某某坊」,即是以牌坊為總名或通名的作法。後文如非特別指明,統言牌坊一般即含牌樓在內。
牌坊的產生,最初是與古代城邑的裡坊居制相聯繫的。在古代,隨著民居院落的出現,產生了門。人們在土石壘築或竹籬編扎的院牆出入口立兩根木柱,木柱上端安裝橫木以為聯繫,因謂之「衡門」(古「衡」與「橫」通),門扉最初不過就是竹木編扎而成,可以隨時堵上或移開。從甲骨文的門字來看,殷商時的門扇可能已是能夠轉動啟閉的了,但整體仍不脫「衡門」形制。以後又在門頭架椽鋪板以防雨腐蝕,門的形制才逐漸完善起來。先秦時期城邑中居民聚居的基本單位叫「裡」,因其大約是一裡見方而名,各個裡都是以圍牆閉合的單獨空間,基本居住同族之人(從戰國開始實行編戶齊民),由政府任命裡的長官〔一般是族長)來監管組織族人的生產作息,裡設有大門稱為「閭 ",按照規定時間統一啟閉出入。最早裡門的形式也很簡單,大概也不過就是兩根立柱之間靠上端加一根橫梁,中有門扇可以啟閉。裡居制沿用至秦漢時,閭、裡可互用,或也合稱「閭裡」。東漢以後宮中貴族的住處又稱為「坊」的(「坊」與「防」通,原是指四周有圍牆的區域),北魏開始對城中居民的「裡」稱「坊」或「裡坊」,以後坊稱就逐漸取代了裡稱。
《荀子·大略》載:「武王始入殷,表商容之間」。商容是商代貴族,相傳被封王廢黜,周武王滅商後,在商容所居的裡坊立表(標識之柱杆)對其加以表彰。這是最早見於記載的為表彰善賢者而做的坊門。用於表彰的坊門可稱之為「坊表」,其作用,如《周書·畢命》所說,在於「旌別淑慝,表厥宅裡,彰善庳惡,樹之風聲」。這種有旌表之意的坊門,與普通坊門的區別,大概在於兩根立柱特顯而或又有特別之裝飾,門上或有題字牌板之類(商容之閭表也可能是特立的表柱形式。門有題字牌板者,至遲在五代時已明確存在,據《新五代史·李自倫傳》,五代後晉時李自倫因六世孝睦同居,救準旌表門間,以所居飛鬼鄉為孝義鄉、匡聖裡為仁和裡)。
這種坊表之門似乎又是古代所謂「烏頭門」形制的由來。烏頭門之名最早見於北魏,《洛陽伽藍記》載:「永寧寺北門一道,不施屋,似烏頭門。」《營造法式》總釋烏頭門下又引唐上官儀《投壺經》:「第一箭入謂之初箭,再入謂之烏頭,取門之雙表之義。」可見,烏頭門含有族表昭示之意,形制具有雅潔古樸之韻,故而受到推祟,大概權貴們喜用之以為標榜,所以唐代就加以控制:「六品以上者,仍通用烏頭大門」(《唐六典》),從而成為一種社會地位和政治身份的標誌建築。烏頭門叫法的由來,據新、舊《五代史》載,後晉時在李自倫之前還有個叫王仲昭的,也是六代孝睦同居,其旌表有「烏頭正門,閥閱一丈二尺,二柱相去一丈,柱端安瓦確墨染,號為烏頭」,所述與《營造法式》所載烏頭門圖式相符。烏頭門柱頭上套瓦筒,本是為防雨水侵蝕之用,又將其做雕飾並刷染為黑色,成為門之遠觀最突出醒目的部分,確實可以起到昭示標榜的作用。
閥閱,本作「伐閱」,原指功績和資歷,引申指世家門第氣此亦成為嫩宦之高大顯赫門柱或門的代稱,也有彰顯旌表之意(一說門在左曰閥,在右曰閱。見《資治通鑑·宋紀十》胡三省注)。是烏頭門與閥閱為一事,所以《營造法式》小木作制度中記烏頭門「其名有三:一曰烏頭大門,二日表楬,三曰閥閱。今呼為欞星門」(又曰「俗謂之欞星門)。但烏頭門、閥閱與坊門卻並非一事,新、舊《五代史》記戶部奏請欲從王仲昭之烏頭門等制為李自倫之旌表,詔曰:「王仲昭正廳烏頭門等制,不載令文,又無敇命,既非故事,難黷大倫,宜從令式,只表門間」,於李所居之前,只高其外門,左右建高大方臺,塗以白泥,漆赤四隅,「使不孝不義者見之,可以悛心而易行焉」氣可見,烏頭門不過是貴族官宦們將原來坊門的族表意義及形制移用到了自家的宅門上,雖然多是出於自作主張(「無敇命」),但朝廷在「只表門閻」的同時。對這種旌表於自家門前的做法也不得不在一定程度上認可,這從一個側面也反映了古代裡坊居制的漸行衰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