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件回顧
2018年10月28日,重慶萬州區長江二橋上一輛公交車與一輛轎車相撞後衝破護欄墜入長江。事發後,多家媒體報導,稱事故系公交車避讓一輛逆行的小轎車所致,後經查明,公交車在行駛過程中突然越過中心實線,撞擊對方正常行駛的小轎車後撞斷護欄後墜入江中。
11月2日,官方發布通報,認定事故系公交司機與一名乘客起爭執造成車輛失控所致。隨著官方公布事故細節及真相,輿論的焦點出現了從審判女司機、媒體、自媒體的失實報導到批判女乘客劉某以及公交司機的快速轉變,輿論在此期間不斷發酵。
二、輿情趨勢
事發後,中午12時重慶市公安局萬州區分局發出通報稱事故正在調查中,16時萬州警方再次發布案情通報,稱經初步事故現場調查,系公交客車在行駛中突然越過中心實線,撞擊對向正常行駛的小轎車後衝上路沿,撞斷護欄,墜入江中,事故原因進一步調查中。
在兩則通報之間,網絡上有多家媒體發布「逆行女司機」、「女司機被控制」等文章、資訊,同時網上流傳著21s的事件視頻,自媒體帳號以及網民開始對女司機進行網絡批判,直到16時的警方通報指出女司機為正常行使。
在女司機為正常行使的狀況下,自媒體大V、網友開始闢謠、道歉,同時網民批判媒體和大V發布不實信息誤導公眾,主流媒體對此通報也進行了轉發報導。
隨後媒體、公眾轉向對事故本身的救援打撈、萬州長江二橋防護欄的安全係數以及責任劃分賠償等話題進行持續關注,以@界面新聞、@人民網、@新民周刊、@中國新聞網等為代表的主流媒體對事件細節進行了跟蹤報導。
@時間視頻發布公交車墜江前正面撞擊視頻,引發@人民日報、@頭條新聞、@網際網路的那點事等媒體和網絡大V轉發傳播。
11月2日,@人民網、@平安萬州、@重慶發布等媒體和政務微博公開了公交車墜江原因和車內黑匣子視頻,@頭條新聞、@人民日報、@藍鯨財經記者、@央視新聞、@90後等多家媒體和網絡大V對此進行了轉載,#重慶公交車墜江原因#的微博話題閱讀量達14.6億,引起人們的強烈關注。
隨後,人們開始分析乘客與司機之間互毆行為的法律問題,雙方缺乏安全意識和規則意識,造成此次事件15人死亡的後果,嚴重危害公共安全,針對此事件國家出臺了相關違法犯罪的意見書,嚴懲妨礙公共運輸工具安全駕駛的行為。
三、總結
通常而言,媒體報導重在事實調查,用真相說話。但在重慶公交車墜江事件中,部分媒體另闢蹊徑,發布錯誤消息,在報導標題中突出了女司機逆行這一標籤,這個錯誤被更多媒體照抄照搬,這類自帶爆點的新聞把憤怒之火投向女司機,真相揭露後,女司機作為受害者卻身陷輿論漩渦,遭受巨大的心理傷害,媒體的失責卻以沉默草草了事,有學者指出新聞報導如實報導即可,但不一定是客觀事實,如何讓媒體更真實、不博眼球的報導,失實報導後又如何追責、如何救濟仍是一大治理難題。
此外依據我國《刑法》規定,騷擾甚至毆打正在駕駛車輛的公交車司機,隨時可能導致車輛失控,引發嚴重後果,此種行為產生了造成不特定多數人的人身和財產安全的危險,即使事實上未造成嚴重後果,依然符合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犯罪構成,當追究犯事者的刑事責任。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相關規定,遇難者在乘坐公交車過程中,與公交運輸公司成立客運合同法律關係,乘客支付費用,公交運輸公司也應完全履行運輸義務,將乘客安全運抵目的地,在此過程中,公交運輸公司應對乘客的傷亡承擔違約責任,也就是說,本次事故造成的損失全部由公交運輸公司來承擔,公交運輸公司應當對遇難者家屬賠償。
—— 分享新聞,還能獲得積分兌換好禮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