滿族
滿族人口分布於全國各地,以遼寧、河北、黑龍江、吉林和內蒙古自治區、北京等省、自治區、直轄市為多,其他散居於新疆、甘肅、寧夏、山東、湖北、貴州等省區及西安、成都、廣州、福州等大中城市。
滿族是個勤勞、勇敢、智慧的民族.也是一個善於博收外來文化並融匯創新的民族。在長期的歷史發展中,形成富有民族特色的風俗文化,滿族歲時風俗,多與漢族相近,但又保持著不少滿族特色。
滿族服飾介紹
滿族服飾是指男子穿的帶馬蹄袖的袍褂,腰束衣帶,或穿長袍外罩對襟馬褂,女子穿的長及腳面的旗裝,或外罩坎肩等。滿族主要分布在中國的東三省,以遼寧省最多。另外,在內蒙古、河北、山東、新疆等省、自治區以及北京、成都、蘭州、福州、銀川、西安等大中城市均有少數散居滿族。
滿族服飾分類
旗裝
旗裝是滿族婦女傳統服飾。旗裝的特點是立領,右大襟,緊腰身,下擺四面開衩。古旗裝有琵琶襟、如意襟、斜襟、滾邊或鑲邊等。
女式旗裝基本與男式相同,只是多一些裝飾而已。女式旗裝除也是直立式的寬襟大袖長袍外,下擺及小腿,有繡花紋飾。滿族婦女往往在衣襟、領口、袖邊等處,鑲嵌幾道花紋或彩牙兒,俗稱「畫道兒」或「狗牙兒」。根據季節變化,還可分為單、夾、棉、皮等幾種。
女式旗鞋
滿族的女式旗鞋,稱為「寸子鞋」,亦稱「馬蹄底鞋」。鞋底中間即腳心部位嵌上3寸多厚的木頭,用細白布包上,木跟不著地的地方,常用刺繡或穿珠加以裝飾,因鞋底平面呈馬蹄形,所以得名;還有一種鞋的底面呈花盆形狀,稱為「花盆底鞋」;老年婦女和勞動婦女所穿旗鞋以平木為底,稱為平底繡花鞋,亦稱「網雲子鞋」。
馬褂
是滿族男子騎馬時常穿的一種褂子。馬褂分為大襟、對襟、琵琶襟等多種形式。馬褂後成為日常罩於袍子外面的服裝。高領對襟,四面開禊,長及腰部,袖子稍短,袍袖可露出三、四寸,將袍袖卷於褂袖上面,即所謂大、小袖。許多滿族人所穿的對襟小棉襖,就是從馬褂演變過來的。
坎肩
坎肩分為對襟、捻襟、一字襟、琵琶襟等多種。婦女穿的坎肩還要繡花鋃邊。坎肩有棉有夾,或絲或布,多套在袍子外面。
大拉翅
滿族貴族婦女髮式。盛行於光緒、宣統年間。其式,頂發梳成圓髻,腦後發呈燕尾式。另以黑緞、絨或紗製成「不」字形皂板,曰「頭板」,其底部以鐵絲製成扣碗狀,謂之「頭座」,扣於頭頂髮髻上,並用發纏繞,使之固定。這種「高如牌樓」之固定裝飾,用時套在頭上。
靰鞡
多為農村下層滿族人民冬季穿用的一種皮革製作的鞋。用牛皮或豬皮縫製,內絮靰鞡草,既輕便,又暖和,適於冬季狩獵、跑冰。它是很有特點的滿族服飾之一,至今還在穿用。
滿族服飾特點
清代滿族基本都編入八旗,有旗人之稱,故這種滿族男女老少四季皆宜的服裝被人們稱為旗裝。式樣分男女兩種。清初男子旗裝為圓領、大襟、箭袖(馬蹄袖),四面開衩,系扣袢,腰中束帶。四面開衩是為了騎射自如,箭袖是為射箭方便,又可禦寒保護手背。冬季在棉袍外往往套一件長到肚臍、四面開衩、對襟的短褂,俗稱馬褂(滿語鄂多赫)。亦有外套一馬甲(俗稱坎肩)者。清末。由四開衩改為左右兩開衩,箭袖多改為平袖。女式旗裝基本與男袍同,只是在領口、前襟、袖口等處鑲飾花邊,天寒時則外加馬褂或馬甲於袍外。民國年間,旗裝多改為胸襟寬鬆、腰身微緊、臀部稍寬、下擺略收的式樣,這種貼身合體的旗裝,更能顯示出婦女端莊典雅及身段之美。本世紀五十年代末,男式旗裝在滿族聚居區才逐漸廢棄。
馬蹄袖是清代滿族男女旗裝之袖式,亦稱箭袖。清初,滿族男子所服旗裝,袖口較窄,袖端多加一長可露指的半圓型獸皮(後改布質),因其狀酷似馬蹄而名之馬蹄袖。優點是徵戰、打獵時射箭方便,禦寒保護手背。清中期以後,該袖式的服裝漸從便服轉為禮服,便服多為平袖,禮服仍為馬蹄袖。平時多捲起,在辦公事、喜慶節日、拜見上司、叩見長輩時,必須先左後右地放下馬蹄袖,才可行拜見禮。亦有將馬蹄袖用鈕扣繫於便服袖口以為禮服之用者。滿族婦女禮服亦多為馬蹄袖式。民國年間,逐漸不用。
窩龍帶,亦稱馬甲,實為無袖的馬褂。有領,衣長及腹,多為兩側開衩,在領、襟等邊緣處飾以各色花紋。有對襟、大襟、琵琶襟等式和棉、皮、夾、紗之分。內蒙古的滿族男子多喜琵琶襟式坎肩。其式是將衣襟縫成弧形,即襟從領口至右肩處貼胸而下,但不到底,而又左轉至肚臍處,以致下襟缺一小截,其式是為上下馬方便之故。女式坎肩多為對襟式,對襟下端多為如意頭式,衣緣多鑲以豔麗花邊。清代該服飾窄小,多穿於旗裝內,清末以來尚寬大,多套於旗裝外。因其美觀實用,至今在科爾沁右翼前旗滿族屯滿族鄉及喀喇沁旗十家滿族鄉仍有年長者穿著。
滿族服飾歷史
明朝,南遷到遼東地區的滿族人,他們的服裝是布、皮兼用。迨至努爾哈赤率部起兵後,他們的服飾雜亂無章,出現「上下同服」的現象。直到皇太極時代,冠服始有定製。入關之後,從皇帝到兵丁之衣冠,寒暑更換,皆有定製,不可逾越。至於閒散旗人,男皆袍服,以綢緞或布製做,外套馬褂,直到辛亥革命,率以為常。滿族婦女的旗袍,多有發展,喜用綢緞製做。在北京等地盛行「十八鑲」的做法,即鑲十八道衣邊才算好看,樣式也變成寬袍大袖,為有清一代的時裝。辛亥革命後,旗袍的樣式由肥變瘦,並有長、短袖之分。經過不斷改進,一般樣式為:直領,窄袖,右開大襟,釘扣絆,緊腰身,衣長至膝下,兩側開叉。
努爾哈赤在統一女真各部落,建立後金政權,推行八旗制度以後,滿族人均在旗,故他們所穿的袍服便稱為「旗裝」、「旗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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滿族館
滿族有自己的語言、文字。滿語屬阿爾泰語系滿—通古斯語族滿語支。滿族文字創立於16世紀末。宋、金時代,女真人曾有過自己的文字,早期女真文字是從漢字脫胎出來的表詞音節文字,但久已失傳。16世紀末,努爾哈赤統一東北各部後,以蒙古字母拼寫滿語讀音,形成一種新的文字,稱為「老滿文」。皇太極時期又在借用的蒙文字母上加圈點,用來區分語音,稱為有圈點滿文或「新滿文」。
滿文作為一種官方文字,在清代長期使用,一度成為在全國範圍內廣泛使用的文字,留下了大量檔案資料,成為中華民族文化遺產寶庫中的瑰寶。清中期以後,滿語逐漸被放棄,滿族基本上使用漢語北方方言,只有旗人內部和旗籍官員,在一些特定的場合仍然必須使用滿語。到20世紀80年代,除了東北個別邊遠地區和新疆的錫伯族少數老人尚能使用滿語外,滿語已經消失了。但是,作為曾經廣泛使用的語言,滿語在許多地方的漢語方言中留下了深深的印記。今天東北各地和北京等地的漢語中,還保留有大量的滿語語音和詞彙。留居於全國各地的駐防旗人後裔,多操摻雜著當地語音的北方方言,形成一個個的「方言島」。
56個民族非遺文化保護傳承中心
56個民族非遺文化保護傳承中心位於天津市津南區葛沽鎮,是榮程集團文化板塊為整合民族文化資源,促進民族非遺保護所搭建的文化傳播與交流共享的平臺。其緊扣創意、創新、創造、創業四大核心要素,圍繞生命、生活、生態、生產四項人類核心訴求進行場景設置,全景式輸出中華民族非遺文化生活化、場景化的生活方式。
56個民族非遺文化保護傳承中心根據各民族獨特風俗分為56個民族非遺手工藝場景展示館,每個空間全方位、立體化展示各民族生產生活場景,既是民族自然生態的呈現,也是56個民族弘揚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延續歷史文脈的平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