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委、市政府近日出臺《關於勇當海洋強國尖兵加快建設全球海洋中心城市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根據《決定》,作為全國首個發布「加快建設全球海洋中心城市決定」的城市,深圳立足自身實際,科學規劃出建設全球海洋中心城市的三個階段性目標,力爭到本世紀中葉,實現海洋發展達到全球一流水平,全面建成全球海洋中心城市,成為彰顯海洋綜合實力和全球影響力的先鋒。
今年十月,深圳發布《關於勇當海洋強國尖兵加快建設全球海洋中心城市的決定》,計劃到本世紀中葉,實現海洋發展達到全球一流水平,全面建成全球海洋中心城市。
《決定》內容涵蓋了海洋經濟、科技、空間、生態、文化和全球治理等海洋各個領域。
與《決定》配套的《實施方案》梳理出涉及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生態文明等各方面共計65項重點項目,作為近期開展全球海洋中心城市建設的重要工作抓手。力爭在統籌城市海陸格局、拓展藍色經濟空間、加快生態文明建設、豐富城市濱海風貌和人文內涵,提升全球海洋治理能力等方面先行先試,提供深圳經驗。
下面,小編將從七個角度為大家帶來這份《決定》的全方位解讀:
01作為全國首個發布「加快建設全球海洋中心城市決定」的城市,在借鑑國際知名海洋城市發展經驗基礎上,深圳立足自身實際,將海洋置於城市發展戰略的核心位置,科學規劃出建設全球海洋中心城市的三個階段性目標:
到2020年,海洋經濟實現高質量增長,科技創新能力顯著提升,生態環境穩步改善,海洋綜合管理水平國內領先,海洋國際競爭力明顯增強,為全球海洋中心城市建設奠定堅實基礎;
到2035年,重點提升在亞太地區海洋領域的影響力,基本建成全球海洋中心城市;
到本世紀中葉,最終實現海洋發展達到全球一流水平,全面建成全球海洋中心城市,成為彰顯海洋綜合實力和全球影響力的先鋒。
綜合開發研究院(中國·深圳)可持續發展與海洋經濟研究所所長胡振宇:我們在全球視野下定義深圳。下一步就是陸海統籌,精細化的用海,高端用海,把海洋的資源充分利用出來,而且要陸海統籌,這也就體現在理念上變化、產業上的變化、資金運用上的變化。
02深圳將綜合考慮國際海洋經濟產業發展趨勢和城市基礎與特色,利用得天獨厚的區位優勢、雄厚的經濟基礎、活躍的市場環境、濃厚的創新創業氛圍、一流的城市基礎建設等諸多有利條件,通過產業空間規劃布局、專項資金配套和先行先試政策創新等多方面推動海洋產業集聚發展海洋工程裝備、海洋電子信息、海洋生物醫藥、海洋新能源等產業發展,促進海洋金融要素集聚,在海洋經濟領域成為全球性或區域性的引領者。
中集海洋工程(集團)有限公司戰略總監高上:未來我們企業將會根植於深圳的區位優勢,深圳的產業優勢,結合著全球海洋經濟發展的新趨勢,尋找最有利於發揮本土的資源優勢和企業自身的基礎的新興領域方向。
在空間規劃布局方面,將重點建設「大空港海洋新城——前海」西部海洋科技走廊,探索建設國家南方海洋科學城,打造東、西部兩大海洋科技創新引擎,完善產業配套,促進海洋產業集聚,大力發展本土海洋企業、吸引知名海洋企業總部落戶、鼓勵尚未涉海的企業向海延伸、扶持中小微海洋企業發展等。
03從科技前端研究,到後端成果轉化,通過發展海洋教育研究機構、集聚海洋領域專業人才、提升企業自主創新能力、規劃建設海洋科技創新高地等,大力提升深圳海洋科技在全球的地位。
其中,提出要大力發展海洋高等教育,創辦國際化綜合性海洋高等院校,推動國際知名海洋大學與深圳合作辦學。此外,制定海洋領域人才專項政策,完善高層次人才和緊缺人才關於海洋相關領域人才的認定標準,將符合條件的海洋領域人才納入人才住房保障範圍,在子女教育醫療等方面提供全面保障。到2020年,預計引進3-5支院士和高層次人才團隊,成立1—2所海洋領域研究所,讓深圳成為海洋領域專業人才的「聚寶盆」。
04直面海洋汙染、生態退化等問題,深圳將完善汙染治理機制,嚴格生態紅線管控,到2020年,全市自然岸線保有率不低於40%,海洋生態紅線區覆蓋率不低於25%。開展生態整治修復,促進「三生協調」,構建綠色活力海岸帶,從點到面、陸海聯動,全面落實海洋生態文明建設。立足「海域+陸域」全域生態空間,加快推進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現代化進程。
深入推進海洋文化與旅遊、創意產業結合,促進海洋文化繁榮,藉助國際灣區休閒旅遊經濟發展帶的打造,建設濱海慢行通道、海洋博物館等,構建由公共岸線、海洋公共文化設施、濱海公園、標誌性建築等有機組成的濱海公共空間系統,為市民提供更多、更好的濱海公共活動空間,提升濱海生活品質。
深圳市規劃國土發展研究中心發展研究所副所長中心副總師周麗亞:規劃裡我們也提出來自然岸線保有率這些規劃控制的指標,這無論是對未來深圳生態的環境的打造,濱海特色的打造,還是對於市民的一些公共性活動的需求,都是比較好的一些安排。加強公共教育,讓市民更深入地認識海洋,通過海洋知識普及、「海洋日」等節慶活動、海洋社團發展等,推動全社會共同建設全球海洋中心城市的廣泛共識。
05推進「智慧海洋」建設,建設服務於管理和公眾的海洋綜合平臺體系,構建覆蓋粵港澳大灣區的陸海大數據中心,建立海洋信息共享體系,充分運用大數據、物聯網等新技術新理念,推進海洋智能化建設和管理。強調對海洋的開發與保護並重,深化海洋資源的科學配置與管理,將海洋與城市發展結合,促進城市功能的逐步提升優化,為國家加強對「山水林田湖草」等自然資源統一管理提供改革示範,形成可借鑑、可參考的深圳示範樣本。
06充分發揮深圳面向南海、毗鄰東南亞的區位優勢,加強與「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在海洋領域的合作,助力「21世紀海上絲綢之路」建設,加強沿線經濟和海洋事務合作;制訂針對性政策措施,逐步提升參與全球海洋治理能力,積極參與國際海洋領域的法律、規制、行業標準的制定。
07
開展政策創新加大投入力度
為世界提供深圳經驗
力爭在統籌城市海陸格局、拓展藍色經濟空間、加快生態文明建設、豐富城市濱海風貌和人文內涵,提升全球海洋治理能力等方面先行先試。將積極向國家爭取開展海事管理、航運管理、海事仲裁、海洋金融等領域創新政策試點。各相關部門圍繞科技、產業、金融、人才等方面制定若干配套政策。積極爭取國家、省重大專項資金和海洋相關基金扶持。同時,加大市財政資金投入力度,用好海洋產業發展基金等政府引導基金,鼓勵社會資本和公益組織支持海洋事業發展,推動全球海洋中心城市建設。
內容來源:深圳特區報、深圳衛視深視新聞、深圳發布
(原標題:《深圳規劃建設全球海洋中心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