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多位民代集體受賄,臺北地方法院:若判決確定將是重刑!

2020-12-14 騰訊網

臺立法機構多位民代爆出集體受賄醜聞,臺北地院法官從8月2號起展開馬拉松式羈押審訊,在審問53小時後,4日下午,臺北地方法院裁定結果全數出爐,又有七人確定被羈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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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臺灣東森新聞報導,臺立法機構多位民代集體受賄案,經臺灣檢方調查,民進黨籍民代蘇震清受賄2000萬新臺幣,國民黨籍民代廖國棟、陳超明分別受賄900萬新臺幣和600萬新臺幣,所謂「時代力量」黨主席徐永明受賄200萬新臺幣,民進黨籍前民代陳唐山受賄50萬新臺幣。此前,陳唐山以50萬新臺幣交保,其他涉案人員的羈押庭結果4日出爐,最終,涉嫌行賄的前太平洋流通集團董事長李恒隆、「白手套」郭克銘、蘇震清及其辦公室主任餘學洋、廖國棟及其辦公室主任丁復華、陳超明等羈押禁見,徐永明則是80萬新臺幣交保。無黨籍民代趙正宇此前也以100萬元新臺幣交保。

臺北地方法院審理後認定,蘇震清、廖國棟和陳超明是因為收賄金額龐大,又有不實陳述,串證機率高,且毀案危險性也高,因此將3人裁定羈押禁見。至於徐永明因為只有約定,但是否收賄還不明確,而且時間點較近,涉案行為低,才被裁定交保。

臺北地方法院行政庭長黃佩禎:被告他們所犯的罪都是重罪,而且金額龐大,如果說本院判決確定的話,那應該是會判非常重的刑期。

對於這樣的判決,島內法律界人士表示認同。

臺灣律師施宣旭:議案的一個法案的修正,這個本身是「立法委員」,應該是一個職權,如果是因為收受了款項,然後去做這個「修法」的動作,我個人認為就有可能會構成,「貪汙治罪條例」上面的一個相關行為。

當天,在臺北地方法院外,有民眾高舉抗議民進黨籍民代蘇震清的布條,高喊「遲來的正義」。

抗議人士:我揭發的啊,去年2月就來揭發,(對司法)稍微有一點信心,可是這遲來的正義。

藍綠民代集體受賄案的8名被告先後收押,但這還不是最終結果,接下來還得經過一番司法攻防戰。針對徐永明、趙正宇的交保,臺北地檢署4日已經表示,不服臺北地方法院的裁定,將提起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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